刑事案件二審是當庭宣判嗎_刑事案件二審的結果是否當庭宣判?
特邀律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刑事案件的宣判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當庭宣判,即開庭當日當庭宣判,一種是定期宣判,是合議庭評議案件得出結果后,定期宣判。無論是當庭宣判還是定期宣判,都是公開宣判。實踐中,大多數刑事案件的宣判法院會選擇定期宣判的方式。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在判決宣告前應當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和被告人的最后陳述意見,且應當當庭宣判。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后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不受本章第節規定的送達期限的限制,一般不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但在判決宣告前應當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和被告人的最后陳述意見。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應當當庭宣判。
宣判分為當庭宣判和定期宣判兩種。 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宣布判決結果,并在5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提起公訴的檢察院、辯護人和被告人的近親屬。 定期宣告判決的,合議庭應當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時間和地點,傳喚當事人并通知公訴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判決宣告后,應當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提起公訴的檢察院、辯護人和被告人的近親屬。
刑事案件有可能當庭宣判。即使不當庭宣判也會有期限,會在受理后兩個月內宣判。開庭時確實有坑你不會當庭宣判,家屬現在可以做的是搜集證據證明沒有違法犯罪行為。當庭宣判的條件:
1、案件事實清楚。案件事實清楚是裁判案件的基本條件,只有事實清楚,才能正確適用法律,公正作出裁判,事實不清,不能硬行判決。
2、必須在法庭進行宣判。如果到當事人住所進行宣判,不能視為當庭宣判。
3、必須在庭審調查后當日宣判,如隔日則為定期宣判。
4、宣判前的庭審辯論必須有新的實質性內容。如只為所示當庭宣判率,而刻意進行空洞的調查、辯論后宣判,則非真正意義上的當庭宣判。擴展資料:當庭宣判的條件1、案件事實清楚。案件事實清楚是裁判案件的基本條件,只有事實清楚,才能正確適用法律,公正作出裁判,事實不清,不能硬行判決。2、必須在法庭進行宣判。如果到當事人住所進行宣判,不能視為當庭宣判。3、必須在庭審調查后當日宣判,如隔日則為定期宣判。4、宣判前的庭審辯論必須有新的實質性內容。如只為所示當庭宣判率,而刻意進行空洞的調查、辯論后宣判,則非真正意義上的當庭宣判。
無論是當庭宣判還是定期宣判,上訴期都是從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二條 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后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第二百三十條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朋友,你問的這個問題誰都不可能給你正面的答復,畢竟你沒有詳細的闡述清楚案情。
但是可以確定的是二審法院既然立案審理,就說明案子的判決有瑕疵,監審庭會考慮減刑,不過二審你也應該請律師,畢竟是牽扯到你朋友的人身自由,是大事。答:我個人認為,二審法官決定不開庭缺乏法律依據。依據刑訴法223條,如果被告對一審認定的事實、證據提出異議,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二審應該開庭。你可以試試以下辦法:1、請你的律師向法院提交“法律意見書”,依據刑訴法規定闡述二審應開庭的理由,并將二審拒絕開庭的回復留存備查;2、與檢察機關溝通,取得諒解進行抗訴,抗訴就必須開庭;3、對一審的事實、證據重新審視,轉變思路角度,看看有無可能提交新證據,有新證據就能開庭;4、上述辦法如果都不好使,而且二審判決又讓你不能接受的話,只好慢慢申訴了!
一、刑事案件的開庭次數沒有限制,根據案件復雜程度、同案犯人數等情況來安排開庭次數。
1、案情簡單、人數少的案件,一般開庭一次,就可以審理清楚了。
2、案情復雜、人數多的案件,起碼開庭一次,這一次甚至連著開幾天、一星期。如果在此期間,檢察院又有新的補充證據,需再次安排開庭審理。
二、理論上,案情簡單、人數少的案件,可以當庭宣判。
但實踐中,當庭宣判的案件較少,一般都是開過庭以后,過一段時間,再出刑事判決書宣布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