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做人流需要丈夫同意嗎_丈夫不同意妻子人工流產怎么辦?
特邀律師
這個在法律上來看是沒有規定的,你可以放心去做,不會惹上官司。但是男人一樣有生育權利,你獨自打掉你們的孩子,在道德上是理虧的,如果你現在的老公知道了,肯定會惱羞成怒;另外在財產分配上,法院也會因為你的理虧判對你丈夫有利。但是你如果堅決要離婚,衡量利弊的話,還是最好打掉的,因為明明知道不能給未來的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把他生出來更是不道德。祝你幸福!
我認為最好經過男方同意,因為胎兒是雙方的,當然最后的決定權還是在女方那里的,因為胎兒在女方的肚子里她什么時候要去流產了,男方也看不住她的。
妻子未經丈夫同意追胎,這是嚴重侵害丈夫生育權的行為。因為孩子是兩個人的,妻子沒有權利單方面兒做出決定把孩子墜胎。如果夫妻之間離婚,這種情況也要商量著解決,不能由一方做決定。
有些女人偏偏沒有這種意識,只根據自己的思想去決定,留下孩子還是生下孩子?
王女士懷孕的時候,趕上單位派他去做一個很重要的項目。王女士覺得機會難得,這時候懷孕,會錯過這個機會。想到自己拼搏多年,現在終于有了用武之地,如果因為懷孕,失去這次機會太可惜了。
王女士想到這里,馬上去醫院做了人流。給他做人流的大夫是他的好同學,這件事辦的很順利。
王女士回到家里后,把自己流孩子的事情對丈夫說了,當時他的丈夫大發雷霆。結婚十多年來,兩個人好不容易有了這一個愛情結晶。
王女士的丈夫也是一個搞科研的,兩個人結婚十多年了。前幾年因為的工作很忙,沒決定要孩子。
近幾年,王女士的丈夫覺得兩個人年齡越來越大了。所以決定要孩子,沒想到王女士自己私自把孩子對胎了。
王女士看到丈夫這樣發火,好言安慰丈夫。過了這件事,還可以再要啊,干嘛這么急呢?
王女士的丈夫氣得不知說什么好,但是覺得事已至此,再埋怨王女士也沒用了,她的丈夫,只有不再追究這件事情了。
王女士搞完這個項目,直接升為工程師,他很開心。覺得這下事業有成以后,再要一個孩子。
但是幾年過去了,王女士的肚子一點兒動靜也沒有。王女士非常著急,她去醫院一檢查,醫生告知她。由于上一次流產,把把胎盤膜刮得太薄了,王女士這才想起來,上次流產的時候,由于流的不太干凈,醫生出于好心,把他的胎盤又刮了一遍。
再加上王女士年齡大了,現在已經40歲了。這樣就不易再懷孕了。王女士一聽,當時就傻了,站在原地半天沒有動,他不知道怎樣回去面對自己的丈夫。
王女士把這件事壓在心底,不敢告訴丈夫。每天夜里輾轉反側,不能入睡。
因為王女士夜里睡不著,所以他看到丈夫的手機,在深夜的時候總是會有一點輕微的聲響,出于好奇,王女士把丈夫手機拿過來。一條消息在屏幕上一閃而過。那條消息寫著:我懷孕了怎么辦?
王女士看到丈夫手機上的這條消息, 當時很吃驚。憑著女人的敏感,她知道那條消息意味著什么。因為丈夫的手機是指紋解鎖,他也不便去查看。但是那條消息是一閃而過的,被王女士及時捕捉到了,因為王女士失眠。所以注意到了這條消息。
王女士思來想去,做出了一個艱難的決定,她向丈夫提出離婚。王女士知道自己不能再生育了,而丈夫又那么喜歡小孩兒。從那條信息,王女士也知道了這件事是怎么回事兒。他想成全丈夫。
王女士和丈夫離婚以后,丈夫很快和一個漂亮的服務員兒結婚。結婚沒到五個月。那個女服務員就生下了一個孩子,正如王女士預料的那樣。
現在,王女士一個人生活,她不會責怪丈夫。反而,給丈夫送去了祝福。
所以在處理懷孕這件事情上,女士不能自己私自做主,一定要和男士商量一下。
想來就來,
一開始不要孩子想當丁客可以,但是既然懷上了,就留下來吧,這是上帝送來的禮物,送來了就收下,真正養了孩子就會有無窮的樂趣,這是真的,不信試試看!
一個完美的女人必須有丈夫孩子才算完整,要不就是缺憾,為了不生孩子還要離婚,何必呢?有孩子更好,不要離婚,好日子才剛剛開始,有子有女才是福,等著享福吧!
當然是可以的,女方有決定是否生育的權利
1、當然不違法,生育是典型的人身權利,任何人包括丈夫都不能違背婦女本人意愿強迫其生育或不生育(某些地方對違反計劃生育的做強迫流產,那是政策,不是法律)。你妻子有權自己停止生育不用經過你同意。
2、但是,生育同時也是你的權利,你妻子的行為侵犯了你的權利,你有權追究責任,比如因此提出離婚。
3、給你妻子做流產手術的醫院也有責任,我有印象做流產是應該有丈夫簽字同意的。
【案例】小月住一家公司做職業模特.兩年前結婚的時候,丈夫就提出要個孩子,但是小丹希望過幾年再要,以免影響自己的職業發展。
現在,小丹終于懷孕了,丈夫和婆婆都很高興,但是小丹偷偷瞞著丈夫,和自己的母親到醫院做了流產,丈夫知道后,認為醫院在沒有征得自己同意的情況下,就為妻了做了流產手術,應承擔賠償責任。【法律解析】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婦女有按照國享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這是我國法律上給予婦女的特殊保護,婦女自行終止妊娠的這項人身權利,有權獨立行使,不需要經過丈走同意。醫院根據妻子的要求,為其實施引產手術.是履行正常的醫療職責,因此,醫院的行為沒有過錯, 醫院不應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石家莊離婚律師-【1】女方想流產,不一定需要男方在《手術通知書》簽字。【2】女方如果結婚,懷孕了,想打掉孩子。應該征得丈夫的同意。丈夫盡量陪同妻子做流產手術,在《手術通知書》上簽字。不要因為這件事情影響夫妻感情。【3】如果丈夫沒有時間陪妻子去做流產,最好由家人陪同,家人簽字。【4】如果流產手術不復雜,經過醫生同意,做流產手術的,妻子也可以自己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5】如果男方不同意妻子流產,妻子堅持做流產手術,手術不復雜,妻子家人,妻子本人可以在《手術同意書》簽字。【5】如果流產手術較復雜,妻子的丈夫或者家人必須在《手術同意書》簽字。否則,一般情況下,醫院不會給妻子做復雜的流產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