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基本原則有哪些_物權法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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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的基本原則:物權法定原則、物權客體特定原則、物權公示原則。物權法的基本原則:1、物權法定原則: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物權法定原則包括:一是種類法定
物權法的基本原則:物權法定原則、物權客體特定原則、物權公示原則。
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1、物權法定原則: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物權法定原則包括:一是種類法定,即不得創設民法或其他法律所不承認的物權;二是內容法定,即不得創設與物權法定內容相異的內容。 物權法定原則的效力:行為人違反種類法定原則,在法定物權種類之外創設物權,該物權創設行為無效;行為人設定與法定物權相異的內容,該設定行為無效。 2、物權客體特定原則:物權客體特定原則亦稱一物一權原則,是指物權只存在于確定的一物之上,相應地,每一行為亦只能處分一物。 3、物權公示原則: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物權法規定了這些內容:
一是總則部分:基本原則,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登記、動產交付以及對物權的保護。
二是所有權: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相鄰關系,共有,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
三是用益物權:一般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四是擔保物權:一般規定,抵押權,質權,留置權。五是占有。
物權法的三大基本原則是平等保護原則、物權法定原則、公示、公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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