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病歷本需要什么手續_醫保病歷本去哪里拿?
特邀律師
上海醫保卡的病歷本,可以去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地址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世博村路300號2號樓。 附近的公交車有:1048路、1049路、1118路、624路、640路、715路、785路、988路。 聯系電話:業務咨詢及投訴962218,86-21-23111111。 1、辦理《就醫記錄冊》需要的材料: 參保人有效身份證件。 參保人社保卡或醫保卡。 原《門急診就醫記錄冊》(遺失和新申領除外)。 若委托他人辦理,還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證件。 2、辦理《就醫記錄冊》時間及收費標準:每周的周一至周五,每天的8:30-16:30,申領《就醫記錄冊》的業務是當場辦結的,也不需要收費。
市民卡是只要有參保記錄就可以去市民之家辦理,醫保如果是首次交,要滿6個月才能使用,也就是說六個月內即使拿了病歷本也沒用處
按規定病歷保存在30年以上,所以一年之后是可以辦理的。按照相關法規的規定,需要提供:
1.出院發票或出院證,這個主要是可提供住院號方便查詢,醫院看一下就行。其實按照患者的姓名也可以進行檢索。
2.患者本人身份證(如本人復印,帶這個就夠了)代理人辦理的除以上證件外,還需帶:
3.代理人身份證4.患者與代理人的法定關系證明(戶口在一起可使用戶口本,夫妻關系可使用結婚證,戶口不在一起可去單位或居委開關系證明)5.申請書6.患者對代理人的委托書不用開證明,拿上這些東西去病案室進行復印即可,有些醫院要求沒有這么繁瑣。住院病歷原件由醫院保存,提供給患者的只能是復印件,其中病歷首頁、出院記錄表、入院記錄、手術記錄、各種檢查單、臨時醫囑、長期醫囑、體溫單、各種知情同意書等“客觀病歷”可以復印,而病程記錄、會診記錄等屬于“主觀病歷”,原則上不對患者進行復印。門診病歷(通常所謂“小病歷”)由患者本人保管。
帶以下證件手續代取病歷。按醫院規定代取病歷的必須帶當事人的身份證、出院證明,代取人的身份證。所以帶以上證件手續就可以代取病歷了。
一般看病都是要帶本人身份證的以及以前看病的病歷本。身份證一般都是用來掛號用,病歷是醫生看病寫醫囑用的,有的用來寫處方。病歷記載了以前看過什么病等的記錄,以便醫生開藥有什么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