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利國利民_應急管理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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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應急管理體制,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是關系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
加強應急管理體制,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是關系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重要體現;是全面履行政府職能,進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方面。通過加強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健全社會預警機制、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和社會動員機制,可以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應急管理可分為,事故管理,消防管理,工礦企業管理,安全管理等。
“居安思危,預防為主”是應急管理的指導方針。
預防在應急管理中有著重要的地位。古代的先哲們在總結歷史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許多精辟的思想。《詩經》里有“未雨綢繆”的告誡;《周易》中有“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的思想;《左傳》里有“居安思危,思則有備”的警句。《孫子兵法》講得更明白:認為“百戰百勝,非善之善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也。”所以孫子提出:“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者,不得已而為之。”應急管理也是同樣的道理,最理想的境界是少發生不發生突發事件,不得已發生了那就要有力有序有效地加以處置。做到平時重預防,事發少損失,堅持和貫徹好這個方針是十分重要的。我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的核心內容是“一案三制”。其中“一案”指的是設立相應應急預案;“三制”指的是體制、機制和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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