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企業性質指什么_單位性質指什么?
特邀律師
1、企業類別填寫:農業 、工業、服務業、郵電、通信、社區服務、批發、零售業、交通運輸、建筑及安裝業、醫療衛生、城市建設、旅游、賓館、餐飲業。
2、單位類型填寫:政府部門、院校、科研所、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聯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營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其他。
3、企業性質填寫:國有、合作、合資、獨資、集體、私營 、個體工商戶 、報關 、其他。
你好,單位性質一般指的是職能,例如:行政單位、事業單位、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等,承擔的責任不同,采取的法律途徑也不同;行政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你需要打行政官司,這屬于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案件勝訴幾率很低,一般不容易贏;企業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需要你提請民事訴訟,這屬于民事案件等等,這里不再贅述。
您好 不一樣。 企業類型主要是指公司的類型,是按照股東的責任范圍對公司進行分類。我國《公司法》將公司限定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中包含國有獨資公司。此外,我國法律也規定了非企業法人性質的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企業類型包括:個體、個人獨資、合伙(普通、特殊的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公司(有限《一人、國有獨資》、股份)、農民專業合作社。 經濟性質是指企業的所有制性質,是由企業的投資主體自身的隸屬關系決定的。我國目前擁有下列幾種經濟性質的企業: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多種經濟成分聯營的企業和股份合作企業。 參考資料:http://www.hbrl.cn/
公司依不同的標準可分為不同的種類。我國《公司法》主要有以下分類:
1、按公司是否發行股份和參與投資人數的多少,可將公司分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獨資公司。
2、按公司與公司之間的控制依附關系,可將公司分為母公司和子公司。
3、按公司除受《公司法》調整外是否還受其他特別法調整,可將公司分為一般法上的公司與特別法上的公司。
4、按公司的股票是否上市流通,可將公司分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5、按公司的國籍,可將公司分為本國公司和外國公司。 通常把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三類外商投資企業統稱為三資企業。
根據我國《公司法》、《合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法律及有關法規有相關規定。依據企業性質劃分,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國有企業:企業的全部財產屬于國家,由國家出資興辦的企業。
2.集體所有制:這是指一定范圍內的勞動群眾出資舉辦的企業。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為集體所有制的企業。
3.私營企業: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
4.股份制企業:企業的財產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出資者共同出資,并以股份形式而構成的企業。同時,股份制企業又分為以下兩種: 有限責任公司:由50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該種類型是較為適用于創業的企業類型,大部分的投融資方案、VIE架構等都是基于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設計的。 股份有限公司: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組成,公司全部資本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5.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適用于風險投資基金、公司股權激勵平臺(員工持股平臺)等。
6.聯營企業:這是指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組成新的經濟實體;具備法人條件的聯營企業,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如果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則要承擔連帶責任。
7.外商投資企業:這類企業包括中外合營者在中國境內經過中國政府批準成立的,中外合營者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享利潤、共擔風險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也包括由外國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按我國法律以合作協議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經中國有關機關批準而設立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還包括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單獨投資、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外資企業。
8.個人獨資企業: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適用于個人小規模的小作坊、小飯店等,常見于對名稱有特殊要求的企業
有限公司指的是企業性質,商貿公司為行業特征。有限公司規定最低注冊資本為三萬元,必須2到50人股東,一人股東注冊資本最低10玩元。企業的名字主要由地區+字號+行業特征+
性質組成。
還是國企
國企的工商注冊類型主要分為國有獨資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和其他有限責任公司三種形式,第一種主要為集團總部一級企業,出資人為國務院國資委、地方政府或者其他國家機關,所以是國有獨資,第二種多見于國企的子公司、二級三級乃至N級企業,出資人全部來自國有資本,第三種多見于有民營企業參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
有此一問,主要是社會上普遍對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概念的混淆,“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即法人是一個組織,而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工廠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即法定代表人是一個人,有些法律意識不是很強的人老是把法定代表人簡稱為“法人”是不對的,這是兩個概念,法人獨資指的是出資人有且只有一個組織,而這個出資人組織是國資背景的那么就是國企,出資人組織是民營背景的即為民企。而按照公司法分類,有限責任公司還有一種形式是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這個出資人就是一個自然人,而不是法人,這種企業都是民企,不會是國企。
下面舉例說明:
中國電投,原來是國資委直管的央企,2015年6月,與國家核電技術公司重組,成立國家電力投資集團公司,成為了央企的二級企業,其工商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形式。
中電投的出資人即母公司為國家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為企業法人。
國家電投的出資人是國務院,企業性質是全民所有制,大家要問了,出資人為國務院的不應該是國有獨資公司么,原因是以往國企是按照企業法注冊,都是全民所有制,2017年國資委要求全部央企推動公司制改制,年底前全部按照公司法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推動國企改革,建立現代企業治理體系。過一段時間再看應該就改為國有獨資公司了。
第三類是有民營參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比如前一段時間混改的中國聯通。因為還是國資控股(即股份超過50%),還是國企
舉一個民企的例子,王文京老總出資的用友,即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屬于民營企業
大家明白了嗎,別忘了點贊和關注。
“有限公司”的單位性質是C.企業 。有限公司就是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是企業性質,有私營企業,也有國有企業,具體性質要看出資人情況確定。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 有限責任承擔的責任不超過注冊資金。 有限責任公司的企業性質是,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有限責任與全部責任相結合,權責分明。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程序比較簡單,不必發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置靈活。但不能公開發行股票,所以籌集資金范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所以有限責任公司一般適于中小型的非股份制公司,比較適合創業的企業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由股東會,董事會,經理,法定代表人,監事會組成。 其中,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經營和投資,選舉更換董事和監事,決定有關報酬,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項作出決議。 企業一般是指以盈利為目的,運用各種生產要素(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和企業家才能等),向市場提供商品或服務,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 企業本質上是“一種資源配置的機制”,其能夠實現整個社會經濟資源的優化配置,降低整個社會的“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