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實繳的錢去哪里了_注冊資金認繳得錢歸誰?
特邀律師
股東繳納到公司的注冊資金就是公司用于經營的資本,已經不再屬于股東,是公司的資產,也是公司獨立承擔責任的基礎。
你所說的投資人的錢不知是指股東的出資,還是其他人和公司合作時投入的錢,前者的如前已述,不存在返回情形(公司解散時,清算后,還有剩余的,股東可以取回)。屬于后者,按照投資合作協議約定執行。
千萬記住,股東不要把公司財產與自己財產混淆,否則,就會承擔連帶責任(刺破公司面紗)。
公司注冊資金實繳是指在成立公司的時候,公司的出資人實際出資的部分。比如,某人要成立一家注冊資本為50萬元的公司,如果投資人 在公司注冊公司的時候實際繳納50萬資金, 并且這50萬資金是已經確實到賬的狀態, 那么這就屬于注冊資本的實繳。但是如果該投資人目前沒有這么多的資金,或者暫時不打算實際繳納這么多的資金, 而只是打算成立一家注冊資本為50萬元的公司,這時他也可以先認繳這50萬,并且承諾在多長期限之內將50萬元全部繳清,這種情況就是公司資本的認繳。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 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數額是沒有規定限制的,一元也可以,一個億也可以。對于注冊資本的認繳期限也是沒有強制性規定的。所以有些人開始投機取巧,認為我既然沒有期限規定,我就注冊一個注冊資本為一個億的公司, 然后承諾在100年內繳納完畢。抱有這種投資心態的人,認為這種情況下,既不違反法律規定,好像我也一直不用繳納完成。其實這種想法是大錯特錯的。
因為這種情況下,如果該公司一旦出現經營失敗或者資不抵債的情況,債權人是有權要求公司的股東或者說公司的投資人來承擔賠償責任的。這時候法律很有可能要求投資人將全部注冊資本在限期內繳納完畢,補充完整公司的注冊資本,用來償還公司所欠下的債務,所以投資人想通過這種方式來規避公司對外的債務是行不通的。
作為有限責任公司來說,一般只以公司的財產對外承擔債務。而公司的財產是由投資人的出資以及公司在經營過程當中積累下的利潤所組成的。所以如果公司在出資完成的情況下, 股東僅在出資范圍內對外承擔責任,超出的部分股東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但是當股東存在注冊資本出資不實的情況,如果公司此時資不抵債,債權人是可以要求股東來承擔這個債務, 股東所承擔的債務以其出資額為限,所以如果作為股東或者投資人來說,在認繳的時候,認繳了大額的注冊資本,勢必導致你的責任也會增大。所以這種情況下,建議投資人不要故意夸大注冊資本,一定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量力而行。以免使自己承擔難以承受的債務風險。
不能隨便取出。 公司法中對公司注冊資本最新的規定為: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以前注冊資本是實行實繳制的,實繳制是指企業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本是多少,該公司的銀行驗資賬戶上就必須有相應數額的資金。 實繳制需要占用企業的資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資創業,降低了企業資本的營運效率;認繳制則是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無須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認繳登記制不需要占用企業資金,可以有效提高資本運營效率,降低企業成本。
注冊資本認繳制實施之前注冊公司必須實繳,股東通過銀行直接存款,存款單標注為投資款,帶存款單到會計事物所進行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
認繳制后如果需要以貨幣方式實繳注冊資本,同樣需存投資款,網上登記申報時注冊資本選擇實繳,如果是屬于前置審批的經營范圍或行政許可要求驗資的需提供驗資報告。
大家好,這里是中原財經在線。你們知道嗎?現在注資公司的那么多,你們知道這些公司的注冊資本都到哪里去了嗎?
2014年起我國修改的新公司法將注冊資金由實繳制改為認繳制。
認繳的意思是公司的股東可以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記載于公司的章程。所以說呢,一個公司的注冊資金并不是目前這個公司所持有的資金。也就是說現在很多公司的注冊資金是300萬或500萬,但是公司的賬戶上并沒有這些錢,只是股東承諾在多少年之內會補齊這些錢。
舉個例子,我和我的好兄弟合伙開了一個公司,注冊資金是50萬,但是我們并沒有真正的拿出50萬去投資這個公司。只是在企業成立實在企業成立時的財務制度上注明我們兩個分別是出資多少,占股多少。
在大眾創業的時代,認繳制鼓動了很多想創業的人去完成創業夢想。
因為現在成立公司的代價比較低,所以有很多不具備運營公司實力的人也去注冊了公司。導致現在創業公司的成活率非常低。
當然了,也有非常有實力的公司實繳的情況。如果是注冊資金實繳了的話,是作為實收資本存在公司的銀行賬戶里面。
所以要看一個公司實力的話,要看公司的資產負債,還有它的流動資金,而不能只看它的注冊資本。
好了,今天就給大家分享到這里,關于公司的注冊資本到哪里去了,你怎么看?如果你有好的建議或補充,請在評論去留言。謝謝大家。@頭條財經 #注冊資本# #財經#
您好,坐標上海。 實繳不是讓你把錢給工商局或者哪里了。還在你們公司賬戶里啊。但是只能用于公司經營,不得進行抽逃出資。用于購置辦公設備、發員工工資、生產設備及流動資金。是公司的啟動資金。
1、如果公司不打算繼續經營,可以直接注銷或者轉讓。
2、可以通過修改章程,延長出資期限;這個方法應該是最省錢省事的,但是它必須得到全體股東的同意才行。
3、找人幫忙墊資,把注冊資金實繳了?,F在市場上墊資的價格也不貴,手續費大概也就千分之一。
4、未能及時出資的股東由其他股東代繳或者轉讓股份。
5、去工商局辦理減資變更。既然交不出錢,那就縮小注冊資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