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給妻子生活費算家暴嗎_怎樣才算家暴?
特邀律師
老婆每月給很少的生活費,這個不能算家暴的。
1.老婆每月給很少的生活費,說明你這個老婆特別會過日子,她把錢看的很緊,同時也能說明她是能存住錢和守住錢的人。而且你老婆為什么每個月會給你那么少的生活費,其實這個,你更應該問問你自己,估計是你賺的錢不夠多,而且你又有大手大腳花錢的習慣,可能平時更喜歡花不該花的錢;
2.你老婆每個月給你那么少生活費,其實對于她來說,是足夠你用的,因為你老婆給你錢,說明還是愛你的,而且她會根據你的生活,和平時一些必須的消費,已經給你算好了這些錢,所以這個不會少的,甚至每個月還可能多出那么一點點;
3.這個時候,你不應該在這埋怨什么,至少還會給你,至少還讓你有一些消費,這個時候,你應該問問你自己,是不是要更好地提升自己,讓自己多賺點錢,或者工作之余,利用剩下時間,去做做兼職,那樣可以更多增加一些收入,替家里多分擔一些,甚至利用業余賺的錢,供自己每個月花銷,甚至根本不讓你老婆給你任何錢。
說白了,有這樣的老婆,你沒有什么好嫌棄的,你應該理解她,并支持她,她這樣也是為了你們將來好,估計要是隨你花,這日子估計就很難過下去了,趕緊好好成長,好好多賺錢,現在才是你應該考慮和去做的!
到時候利用兼職錢,不讓老婆給你任何一分生活費,那樣到時候,你才會顯得更加爺們!
有膽量抗爭啊,你那是愛是讓,不算吧
這個問題,我覺得不算吧,第一掙的錢沒給你花,你就別給他做飯帶娃,你們一家人吃什么,喝什么?你可以給你公公婆婆帶電話,告訴他你兒子不給我們花錢,看看你公公婆婆怎么說,你作為一個女人要有自己的立場跟尊嚴,不給錢娃給他爸媽帶去,讓他爸媽帶,你回娘家就是了,那樣的男人要她干嘛,要啥沒啥要錢又不給你,還不如早點拜拜算了,大家覺得我說的是不是,干啥啥不行干啥啥不會,自己的女人都那么扣,也不知道他是真的沒錢還是?你怎么會遇到這樣的人,我都替你感覺到難受,還不如離了自己輕輕松松,出去打工,還過得逍遙自在,掙點錢旅游去,活的要有尊嚴,不給我就不要,孩子娃給他爸媽,自己啥也不用管了,還治不了她,你弱他就強,你強他就弱,現在社會啥人都會遇到,結婚的時候怎沒有發現,今年錢也不好爭,省著點花,別沒事打扮的你老公都不認識你,錢難掙屎難吃。
我國在2015年12月27日頒布了第一部家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這是對弱勢群體特別是女性人權的保護。
我認為家暴不是小事,當今社會男女平等,女人也能撐起半邊天。在家庭中女人也同樣和男人一樣支撐一個家庭,她們為家庭付出很多,必須得到尊重而不是歧視。
我認為家暴分兩種情況:
第一,當受害者受到人身的傷害就算家暴。夫妻倆個在家里吵吵鬧鬧這都是正常事,但不能大打出手,這樣就會造成人身的傷害,就屬于家暴!
我單位有一個朋友就是這種情況,他丈夫經常喝酒,酒后回家就開始找事,罵罵咧咧,她看到這種情況就小心翼翼,稍微有一句沒說對,她丈夫就伸手打人。
有一次晚上,孩子上晚自習回來的晚,她在忙著做飯,讓丈夫出門口去迎迎孩子,她丈夫就不滿意了,一腳就踹在她的肚子上,又在她的胸口捅了一拳。第二天她自己去醫院檢查了身體,買了藥,在家養了幾天才來上班。
這種暴力行為,不僅是對身體的傷害也是對精神的傷害!
第二,冷暴力。對精神受到傷害或者是限制了人生自由這些都屬于冷暴力。
冷暴力的傷害同樣很大。我們小區有一對夫妻,結婚時間不長,孩子也就一歲多,丈夫平時就少言寡語,經常在外地打工,妻子在家帶孩子。
有一年春節,夫妻倆人因為家庭瑣事吵架,丈夫就記恨在心,時不時的就讓妻子從家里滾出去,每天罵罵咧咧,夫妻倆經常的吵架。后來丈夫就不給娘倆生活費了,也不回家。最后妻子實在沒有辦法離婚了。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限制人生自由,這同樣是家庭暴力,不能容忍。
如果你遇到了家庭暴力,就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不能一味忍讓,那樣更會縱容不法分子。人都是平等的,自己必須得到應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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