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經濟組織屬于用人單位嗎_個體戶需要遵循勞動法嗎?
特邀律師
屬于。 私人診所是個體經濟組織的組成部分,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用人單位中的個體經濟組織。 如果發生勞動爭議,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可以依法應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或調解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個體經濟組織屬勞動法中用人單位的范疇。
2,大學生兼職不屬于勞動法中非全日制用工。
3,大學生兼職按民法通則等法律處理。
個體戶有營業執照算不算用人單位
葉赫那拉聞多解答;
一、《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二、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的規定:“勞動者與起有字號的個體工商戶產生的勞動爭議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字號為當事人,但應同時注明該字號業主的自然情況。”
綜上所述,個體工商戶,屬于勞動法主體用人單位。
《職業病防治法》中的用人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組織。同時,其他單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也適用該法。職業病防治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職業病防治活動。本法所稱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第七十八條 本法第二條規定的用人單位以外的單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其職業病防治活動可以參照本法執行。
沒有注冊公司,沒有關系,但是要看是否屬于經濟組織。個體戶也可以。但是什么證件都沒有的個人,本質上就不屬于用人單位了。而勞動法主要是適用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
《勞動法》
第一條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關于貫徹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里面說了的:個體經濟組織是指雇工在七人以下的的個體工商戶。
七人及以上則視為雇傭關系。適用《勞動法》的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中,企業是指我國境內的所有企業,包括:法人企業和非法人企業,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是指經工商登記注冊、并招用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國家機關、事業組織和社會團體是指通過勞動合同或通過勞動合同與其他工作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的單位。你說沒有公司名字,具體是這個單位沒有工商注冊名字,還是你不知道他的名字?如果他沒有在工商注冊那么就不是用人單位,而是雇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