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_公司主動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該怎么做?
特邀律師
【問題分析】
從問題描述看,不是你主動辭職的,而是公司主動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現在的主要問題是,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而不是糾結于如何避免吃虧。
就算公司給了你足夠的賠償,又能有幾個錢呢,就像是一條魚,只能解一時之饑。
如果找到公司解聘的原因,及時去彌補自己的不足,使自己有個進步升級,你的收益可不止這一點點賠償吧。
授人以漁,還是授人以魚。那么現在的問題是,你想要魚還是要漁。
【草長之音】
當然,有時魚和熊掌是可以兼得的。這事兒就可以做到。
1、找到公司主管領導,問清楚你真正的原因。態度要誠懇,虛心請教。
最主要的問題一個問題就是,如果我**方面做好了,你愿意再給我一次機會嗎?
當然這不是說你還要回來,這是問領導一個態度,測試他說原因是不是真正的原因。
找到不足,及時彌補,才能發展更好的自己。
2、關于離職的賠償,有兩個依據,跟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勞動法。
在找公司談判前,做好功課,把相關內容都整理好,具體到條款章節,這樣你的要求就可以有理有據。
公司看到你做了認真的準備,就知道你的態度和能力了,一般也不會為了一點小錢而跟員工糾纏到底。
1、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是的可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是如果公司主動解除的,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標準對勞動者發給經濟補償。
2、違約金的合法合理性 如果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公司可能會向員工要求支付此違約金。因此要注意合同中所約定的違約金是否合法,因為有些地方法規明確規定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違約行為設定違約金的,僅限于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和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的,其余關于違約金的約定無效。 同時,根據《勞動》及相關司法解釋,違約金高于企業損失130%的,員工可以向仲裁庭或法庭提出違約金過高,請求降低。
3、進行工作交接,并拿到離職交接單 我們提醒員工,別以為工作交接是企業的事情,一些管理優秀的企業在給員工電腦或文件等工作物品或工作資料的同時,都會讓員工簽收。如員工在跳槽時,沒及時交接工作,造成企業損失的時候,容易承擔賠償責任,又或者員工返還資料或財物的同時,沒有讓企業簽收回執,如碰到企業惡意打擊報復,主張員工從未返還資料或財物,員工則非常被動。 此外,交接單應該一式兩份,公司與員工個人各執一份,交接單原件應當經過了企業蓋章或者hr等負責人簽字。
4、注意勞動手冊與退工單的內容記載 勞動手冊、退工單作為記載勞動者就業流動情況的憑證,如果沒有上述憑證,勞動者的就業權利和勞動保障權利就得不到有效的保護。因此,一些企業在挽留勞動者的時候,往往采取扣押勞動手冊和威脅在勞動手冊上添加不利于勞動者再就業的記載的方法。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與辭職的區別: 1、解除勞動合同是履行合同的一種行為,通過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系,反映了勞動者和單位雙方的意愿; 2、辭退職工則是用行政手段根據單位一方的意愿終止勞動關系,帶有行政命令的性質。目前,辭退限于違紀職工。 3、辭職是指職工根據勞動法規或勞動合同的規定,提出辭去工作從而解除勞動關系。辭職一般有兩種情形: a.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b.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4.自己主動辭職的,通常情況下是沒有經濟補償和失業金的。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可以依據相關條款要求支付補償金。
任何時候,員工主動和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問題的。勞動合同法有明確規定,員工有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單位也可以在對等條件向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的權利,只是責權利有一些區別,但做為員工個人在具體操作中要注意以下幾點。
員工需要正常遞交辭職申請辦理離職手續,算是通知用人單位,但單位不會補償員工
員工如果按正常的流程遞交辭職申請書,那就是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時間提前一個月即可,在這一個月內,領導需要安排人手和你辦理你職位的工作交接,你需要配合做好工作交接工作,然后到期后你可以辦理離職手續,工作時間的工資和薪水不會受到任何影響,公司也會正常發放給你。
如果公司處理不景氣狀態,正在裁減員工的話,你可以主動向領導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獲得一定的經濟賠償
有很多用人單位,因為業務量的縮減或是生產淡季的到來,內部會安排對部分表現不佳或是工資較高工作量不大的崗位進行減崗裁員,這時候每個領導都會有裁員的比例的。這時如果你向你的領導主動申請這個被裁員的指標,那么在領導的默許下,你可以成為部門裁員的對象,用人單位會補償你N+1的經濟補償,和你協商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米哥接觸過的很多人,因為與領導關系好,都會以這種方式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大家皆大歡喜。
走極端的方式,讓公司主動解雇你,獲得巨額賠償。
米哥曾經也見識過某些人,為了達到公司解雇獲得賠償的目的,就會在想要離職的時候,故意和某個比較有權威的領導扛上了,結果就是領導發怒,讓人事部炒掉某個員工,而公司炒掉員工,一般都可以獲得N+3至N+5的經濟補償的,具體是不是員工和領導協調溝通演戲而大家看,也不得而知。不過米哥不太建議這種方式,如果是真的,在職場這個圈子里,也沒有什么好名聲落下。
應該是不合理,疫情期間老板交著房租,給你們交著五險一金,老板也是受害者[呲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