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保險過期了會罰款嗎_強制險過期罰款多少?
特邀律師
交強險過期后仍然上路被查到的,當場扣留機動車,并處罰其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若查出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扣留機動車,并通知其投保,處罰其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后依照規定補辦交強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強制險過期幾天沒有關系,盡快找保險公司購買就可以了,不影響的。但是如果交強險過期仍然駕駛機動車上路被交警查到的,可以做如下處理:
1、處交強險保費2倍罰款;
2、記1分;
3、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即購買好交強險。關鍵是別被交警抓到,別出事故,建議盡快去辦理。
汽車強制保險過期沒有及時繳納,在被檢查到會有處罰的,根據《交強險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如果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車發現后,有權扣留機動車,并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交強險,并處應繳納保險費的2倍罰款。 如果交管部門發現機動車沒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交強險的投保事宜,那么,就會對未辦理交強險的機動車進行扣留,并要求車主進行投保,并且還會對其進行處罰,處罰金額為保險費的2倍金額,車主如果及時的補辦交強險,那么,可以攜帶辦理好的交強險保險單和保險標志來領取機動車輛。 如果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沒有按照規定來放置交強險保險標志的,交管部門可以對機動車輛進行扣留處理,對車主進行通知,要求其提供交強險的保險標志或者是對交強險進行補辦,并且,還能處以20元至200元的罰款。如果車主提供了交強險的保險標志或者對交強險進行有效的補辦手續,就可以將機動車領取。
交強險過期了,未及時購買的話將按照兩倍的保額予以罰款。
汽車強制保險過期后補辦是不需要繳納罰款的,但是如果在交強險過期后未及時續保上路行駛,被交警查處會處以基本保費兩倍的罰款。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十三條 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時,投保人不得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之外,向保險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時,保險公司不得強制投保人訂立商業保險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第十九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期滿,投保人應當及時續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險單。《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補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第四十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汽車交強險過期一個月是不可以的。被交管部門查到,則會當場扣車并處罰交強險費2倍罰款。
交強險過期被查到會罰款。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若查出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扣留機動車,并通知其投保,處罰其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