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_增值稅稅率公式?
特邀律師
應納增值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依據當期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實現的應稅銷售額,乘以適用增值稅稅率計算的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
·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從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增值稅稅率有基本稅率17%、低稅率13%、零稅率三個檔次。
·當期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從銷貨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進口貨物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以及其他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
進口的時候,關稅以到岸價為計稅依據,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口貨物到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率-當期全部進項稅額,而且這條公式還有一點缺陷就是沒有考慮到消費稅
出口的時候,通常不用交關稅,還有可能免稅退稅等,至于你所說的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為什么是“出口”我覺得是你搞錯,出口通常不會交關稅
一、一般納稅人: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二、小規模納稅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一當期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適用稅率 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含稅銷售額的換算。其計算公式為: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一般銷售方式下的銷售額正確計算應納增值稅額,需要首先核算準確作為增值稅計稅依據的銷售額。銷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承受應稅勞務也視為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價外費用(實屬價外收入)是指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 1.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 2.受委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品。 3.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費。 (1)承運者的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貨方的。(2)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貨方的。 凡隨同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無論其會計制度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有: 第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應納稅額 = 當期銷項稅額 - 當期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 = 銷售額 × 適用稅率 銷售額 = 全部價款 + 價外費用=含稅銷售額÷(1+稅率) 進項稅額=(不含增值稅稅)價格 × 稅率 注意:價外費用,是指銷售貨物時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包裝費、優質費等。
第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銷項稅額=銷售額×適用稅率, 銷售額=全部價款+價外費用=含稅銷售額÷(1+稅率), 進項稅額=(不含增值稅稅)價格×稅率。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