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只有一半股東同意_股權轉讓需要股東同意嗎?
特邀律師
如果公司章程對股權內部轉讓沒有特別規定,公司內部股東間進行股權轉讓不需要其他股東同意或不同意。
《公司法》第71條有規定: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如果另一股東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最好提前通知該股東
1、有限責任公司為資合公司,更是人合公司,僅三個股東,兩人之間進行轉讓,不通知第三人,不怕栽下刺?
2、盡管有股權轉讓協議,但到工商進行股權登記變更,還需要用到公章,公章一般公司實際控制人管理,為了順利變更也得提前知會實際控制人。
當然前述的內部轉讓,必須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否則可能轉讓有瑕疵或無效。
以上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復雜些,可詳見公司法137-141條的有關內容。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否則不需要召開股東會。《公司法》71條規定了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并規定了征求其他股東同意的方式為發出書面通知。
股東之間如果沒有任何轉讓的約定,是不需要其他股東同意的。直接轉讓即可。
1、根據公司法第71條,股東之間可以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2、如果股東之間在章程中另有規定轉讓規則,或者股東之間另有協議約定轉讓規則的,則需要從其規定再進行轉讓:
最后說一點,股份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是需要其他過半數同意的,不同意的股東在同等條件下要購買其股份。股權轉讓記得繳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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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一般不需要一半以上的股東同意;二、 公司章程可以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除法定限制外的其他限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