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死亡賠償金兒子如何分配_父親身故賠償金應該如何分配?
特邀律師
【事件】
鄭成22年前就和前妻離了婚,兩人協議兒子鄭小軍由他爸撫養,其母陳翠蓉不需出撫養費。離婚后,陳翠蓉偶爾回來看望兒子并給兒子帶來一些東西。如今,孩子剛剛長大成人,卻在一場車禍中不幸身亡,保險公司賠償了60萬元。孩子去世了,兩人心情都十分沉重,但是這60萬卻讓倆人再起糾紛,鄭成認為“離開這個家這么多年,從沒給過撫養費,孩子出事兒了,憑啥來分錢?”,陳翠蓉卻認為“同為孩子的父母,雖然離婚了但是與孩子的關系并沒有斷,這筆賠償金理應評分”
【分析】
鄭小軍的這筆死亡賠償金,到底誰有權分到一份?父親和母親各應分得多少呢?
根據《民法通則》第119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國家賠償法》第34條規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造成死亡的,應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所以死亡賠償金并非死者的遺產。死亡賠償金的分配應當根據權利人與死者的關系親疏遠近、共同生活親密程度,尤其是對死者所盡義務多少確定。父母離婚后,王小軍一直跟隨父親生活,也由父親撫養長大。雖陳翠蓉主張其不間斷對王小軍盡到撫養義務,但與鄭成所盡義務對比,顯然少很多。
所以鄭成應分得總賠償款的80%,陳翠蓉分得總賠償款的20%。
針對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1.交通事故的賠償金,性質上并不屬于遺產,雖然爺爺奶奶確實也有權利分配,但是分配時須由先顧及未成年人的權益,依照當時你和弟弟都未成年,理應先保留你們的未成年人撫養生活費。
2.大伯在賠償金中,完全沒有分配的權利,你不需要理會大伯。除非大伯可以讓爺爺死而復生,再請爺爺主張要分賠賠償金。若是爺爺真的死而復生,我相信爺爺一定會想辦法帶大伯一起走的。
3.加油。
問律師按照法律規定會合情合理。人外并不知道你家里的其見壯況。
父親意外去世賠償金的分配是:如果有父母健在,那就分為三份:父母的一部分為25%,妻子為50%,子女為25%
第一,能分配賠償金的人包含死者父母和新生兒。由于未辦結婚證,新生兒母親不具備配偶身份,不參與分配。 第二,賠償金中的21.8屬于新生兒的,單獨給其監護人。剩下的60.2萬中,應該有一部分是給其父母的贍養費,單獨給父母。剩下的錢,按父母和新生兒,平均分三份,父母的交由父母,新生兒的由監護人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