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 第一次訴訟離婚_婚外情對離婚訴訟有什么影響?
特邀律師
對方堅持感情未完全破裂,不同意離婚則判離概率不大
你好,感謝邀請!
據你所說,男方無孩,女方出軌,男方起訴離婚。我有一個疑問,為何女方出軌還不同意離婚?
初戀遇到離婚男,這個看似浪漫,也許會讓你成為小公主,也許會讓你跌入地獄,觀點如下:
第一點:作為曾經有過婚姻的男人,他在對待女友上會有經驗,能夠吸取上一次失敗婚姻的教訓,好好對待,不至于讓這次感情丟失,讓你成為受寵的小公主!
第二點:在經過女方出軌的情況下,也許精神上會有波動,憤世,極端,對待女友可能會有不信任或者是猜忌,這種情況的話,那你就是跌入無窮盡的……
第三點:就算他們已經離婚,真的是能夠不再聯系,沒有接觸嗎?能保證從此不再糾纏嗎?
第四點:你們是真心相愛嗎?他對你是感情暫時寄托,還是發自內心的愛?你對他是喜歡還是愛?為何動心?這些都要想清楚。
婚姻不是兒戲,能夠在一起實屬不易,緣來緣散終有因,萬事多思量!言盡于此!
判決準予離婚必須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其中之一是“與他人發生不當性關系且累教不改”,所以偶有出軌,第一次起訴是不被判離的。如果想第一次起訴成功,就必須是多次出軌并有證據證明。或輔以其它理由,比如對方長期有不良惡習或違法亂紀行為等。
合法婚姻是對夫妻人身權及財產權的有利保障,但是還是有人沒有履行法律規定的夫妻忠實義務,肉體或精神出軌。在此,我們僅討論下婚外情對離婚訴訟的影響。先說精神出軌,就是感情上開了小差而沒有賦予行動,如參照刑法理論應屬于思想犯罪,沒有后果不能做出處罰的一個根據,但可以作為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其次,就是一夜情,嫖娼,雖然目前這是屬于違反道德范疇,只受輿論譴責沒有法律懲罰,但必定是實際實施有悖夫妻忠實義務行為,因此,傷害了另一方的情感,故而可以考慮次數和情節判定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再有,就是姘居與同居,然后應當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且一經查實屬于同居,那么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上就應按法律規定不分或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