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規定了我國的國家性質_我國的國家性質?
特邀律師
(1)材料一說明憲法規定國家生活得根本問題。材料二說明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材料三說明憲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為嚴格。 (2)三則材料共同說明了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啟示:我們要認真學習憲法,了解憲法的性質和基本內容,在日常生活中藥養成遵守憲法的習慣,依法行使公民的監督權力,樹立憲法意識,自覺維護憲法的尊嚴,同破壞憲法的言行作斗爭。
社會主義性質的
1954年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北京隆重舉行。這次大會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規定了國家的性質和根本政治制度,還規定了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它體現了人民民主原則和社會主義原則,代表了廣大人民的意志。這部憲法是新中國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是中國人民革命勝利的經驗總結,是建設社會主義的保證。
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性質是新中國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
國體是指一個國家的性質。
我國的憲法明確規定:我國是一個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民主專政是我國的國體我國的政體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國家性質是社會主義國家。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憲法規定了: 我國的國家性質:社會主義國家 國家的根本制度:社會主義制度 國家的根本任務:發展生產力、為人民謀福利 國家的政權組織形式:人民代表大會制 國家的基本經濟制度:社會主義公有制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國家機關的組織和政權 國家標志:國旗,國徽,國歌,首
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主要體現在:
1.從內容上看,憲法規定了國家生活中的根本問題
如:憲法規定了國家性質、根本制度、根本任務 、政治制度 、經濟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公民的基本義務;;
2.從效力上看,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⑴普通法律是根據憲法制定的。
⑵普通法律不能和憲法相抵觸,否則要被撤銷和宣布無效。
3.從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憲法比普通法律更嚴格~
近代憲法 主要以 對公共權力限制問題和人權保障問題為標志。
現代憲法 的特色是自由權和社會權(勞動權,受教育權,社會保障權、公共醫療、公共衛生、限制壟斷等……)
當代憲法 的特色是集體人權的保障(發展中國家和第三世界國家倡導的人民主權,我國很典型)
我們現在最常說的憲法主要還是近代憲法的范疇。
可以分成2類。1像中國這樣的,自上而下制定的憲法,有公民的權力和義務一個章節,近年來人權也入憲了。
2像美國自下而上的憲法人權是沒有入憲的。這正是美國國家憲法的特點。美國認為人權是天生的,不需要法律來規定,憲法只需要規定國家應該怎么做就可以了(也就是限制公共權力那部分內容,即國家結構,政黨制度等)。
我國的憲法第一條規定:我國的國體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國體即國家的階級本質,它是由社會各階級、階層在國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來的國家的根本屬性。它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各階級、各階層在國家中所處的統治與被統治地位;二是各階級、階層在統治集團內部所處的領導與被領導地位。 不同類型國家的憲法對國體的表現方式卻很不一致。資本主義國家憲法通常以“主權在民”“全民國家”等超階級的字樣規定國體,否認國家的階級本質。而社會主義國家則公開表明國家的階級本質,宣布自己是無產階級專政或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 國家根本性質的國家體制,是由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來決定的。我國的憲法第一條規定:我國的國體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