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搶方向盤事件感悟_對于乘客搶司機方向盤的事情你有什么看法?
特邀律師
如果發生有人搶奪公交車司機手中的方向盤,而有乘客站出來加以制止,在這千鈞一發之時,將搶奪方向盤的人一拳打死,而一車乘客卻幸免于難,你說法官應該怎么判?兩種可能,一是見義勇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檢方肯本就不用下達批捕決定書,所以,進不了審判程序; 二是果真進入審判程序,法官會當庭宣判: 打人者適用《刑法》第二十條,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當庭釋放。
我設想的結局應是這樣!
看如今,凡是公交車上有不法侵害公交車司機的犯罪行為,無動于衷的乘客多,勇敢上前制止的少,所以,才有掌摑公交車司機,拳打公交車司機的腦袋,搶奪司機手中方向盤的違法行為屢屢發生,屢禁不止,一拳致違法者斃命,而挽救全車人性命的這樣見義勇為者太少了。但我不是鼓勵以暴治暴,我是鼓勵上前制止,但真的出現違法者被一拳致死的事情發生,我們的法律應當傾向于見義勇為者,結局就是制止者無罪!不需要經過法庭判決,這是人民大眾的呼聲和愿望!
看幾起危害公交車行車安全的案例。
2011年12月23日,哈爾濱340路公交車上,一名女乘客與司機發生口角,上前搶奪方向盤,拔車鑰匙,爭執中公交車失控撞到人行道上指示牌的鐵柱上,司機死亡,17名乘客受傷,如果當時有人站出來制止,悲劇就不會發生。
(哈爾濱340路公交車,死亡1人,受傷17人)
2018年10月29日,重慶萬州區22路公交車,一女乘客因坐過站,先是與司機發生口角,后變成肢體沖突,導致車輛失控向左偏離越過中心實線,撞上對向駛來的一輛小車,然后沖上路沿,撞斷護欄墜入江中,一車15人,全部沉入江底。如果當時有人揮拳打倒那名女乘客或上前制止,慘劇就不會發生。
(公交車墜江地點: 萬州長江二橋)
下面,我們在看一個正能量的例子。上個月的6月7日,在浙江金華的211路公交車上,一名男子瘋狂搶奪公交車司機的方向盤。在危機時刻,14歲初三女生王嫣死命拖住該男子,為司機處置車輛贏得了寶貴時間,挽救了一車人的性命,被省婦女兒童基金會譽為“守護公交使者”稱號,獲獎金五千元。
有人認為,即使見義勇為也要有個度,不能把人一下打死。我不這么認為,當危及全車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時,見義勇為者一拳把違法行為人打死,從而保住了一車人的生命,這種見義勇為行為是值得提倡的,不具有違法性,這和警察在制止暴力犯罪時,一槍將歹徒擊斃,性質是一樣的。
最后,以法律為準繩,看看法律是怎么解釋的,眾人就知道我說的有沒有道理了,也是最后對題主的答復。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可以用拳頭解決的絕不用嘴!
不重判的話這類事會越來越多。
一看到標題我的頭就嗡的一下。電視,網上多次報道搶方向盤出事故的現象墜江事件剛平息居然又在重慶再次發生這種惡劣行為!公共汽車不僅僅是把乘客送到目的地還要承擔乘客的生命安全責任!說某些人為了自己私利強行上下車搶奪方向盤干擾了司機正常行車嚴重地危害了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必須要受到嚴懲!說為什么搶奪方向盤的惡劣行為屢禁不止?主要原因就是宣傳力度不夠打擊力度不夠!就這種搶奪方向盤的行為司機如何應對說兩點設想,在公交車方向盤上安裝電腦識別程序,每天司機出車前必須有指紋識別才可以操縱方向盤,為保證司機安全可在調度室完成識別操作,司機如果戴手套可以有配專用手套或“霹靂”手套只認司機。如果有“來路不明”的指紋立即放電瞬間制止犯罪,此種方向盤指紋識別系統同時又起到了防盜功能。再有給司機配有錄像功能的“電棍”設施,可記錄確認司機是否正確使用“電棍”是否正當防衛,長途車乘務員也可以佩帶此種設施有效制止犯罪。司乘人員只有在有危害公交車安全行為的情況下才可使用,平時亂用違法。如果乘客犯罪事實成立不論老嫩決不手軟沒有緩刑!同時獎勵見義勇為乘客弘揚社會正能量。
侵犯了司機的人格 和車上其他的人沒關系 帶著這個欺負司機的人 直接往河里開
負不負責,目前情況下 取決于你碰到什么樣的JC、檢CG和法G了。
建議修法,加重對營運中司機侵害人的懲罰力度。同時,權威部門給出權威指導,將制止對司機的侵害行為明確為見義勇為行為。
唯如此,正能量方能匯聚,車上人的麻木才能減少,重慶的悲劇方能不再重演。
您認同我的看法嗎?
本人就在客運行業工作。這種情況見怪不怪。我們對駕駛員要求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很多駕駛員挨罵挨打的情況經常發生。還有駕駛員榮獲公司頒發的委屈獎。
我們的安全例會以及駕駛員培訓,都會強調客車的重要性。一車的生命都系在你方向盤上。如果一時沖動,后果不堪設想。包括駕駛員自己。試想一下,由于你沖動,導致特大事故的發生,值不值得?
乘客大都數素質較高,只有少數人素質低下。以我為中心,想怎樣就怎樣。不顧其它人,一言不合,嘴上無德,甚至拳腳相向。
去車重慶萬州公交墜江事故歷歷在目。由于乘客任性,駕駛員也沖動,乘客冷漠,才導致此特大事故的發生。假如乘客不沖動去拉扯駕駛員,假如駕駛員不還手,或者把車停穩,假如乘客阻止……一切的一切都沒有補救,導致悲劇發生。
本人就經歷過此事。前些年,本人與同事出差武漢。一乘客要求在江漢橋上下車。大家都知道,武漢市對客車停靠抓得很嚴。江漢橋絕不能停車的。可乘客不樂意了,罵了幾句后突然搶駕駛員方向盤。還好駕駛員處理及時,連忙停車。我同事連忙抱住那乘客,報警后乘客被置留。何必呢。萬一駕駛員處置不當,后果難以想象。
很多人認為,這種情況的發生與自己無關。沒必要參與。萬一象重慶那起事故,估計你后悔也來不及了。很多人還認為,萬一傷了搶方向盤的人,有口難辯。不過,大家放心。現在車輛,特別是公交車都有行車記錄儀,硬盤錄像機,或4G實時監控。發生事情后,這些會還你清白的。當然,見義勇為很難界定,你制服了他人后再去補一腳就不行了。
現在,國家對此事高度重視。采取許多相應措施。比如,公交公司要求駕駛區隔壁等等。
對于此事,我相信,只要有一位乘客帶頭制止此現象,其它乘客就會跟上的。社會需要正能量,更需要見義勇為。但不能讓見義勇為者既傷心又流淚。
搶奪方向盤者必竟是少數。我相信只要大家齊心協力,而駕駛員冷靜處理,這些問題就不會發生大事故。
該出手時就出手,我相信,正義會遲到,但不會缺席。福建趙宇事件很好詮釋了正義必勝的道理。
個人觀點,不喜忽噴。
全民安全教育是個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