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去世財產繼承權_人去世了,銀行的存款怎么辦?子女怎么繼承?
特邀律師
原則上來說,人死了,銀行里的錢就變成了“遺產”。法定繼承人是有權繼承這份“遺產”的,不會因為見不到本人就不給錢的。但是,既然涉及到“繼承”,那就變成手續問題,需要不斷地填表格、蓋章。只要不能走完這些手續,就算把死者抬到銀行門口,銀行也是可以不給(支付)的。之所以有很多儲戶死亡后,存款無法取出,就是在手續上出了問題。
而大部分錢取不出來的情況,就是因為不知道密碼、存款金額,甚至連開戶行都不知道。有時,還因為存在銀行里的錢連郵寄費用、工本費都抵不上,根本就不值得取。所以啊,真正死沒死(比如植物人)不重要,見沒見到本人也不重要,你得證明有存錢,然后證明你跟這錢有關系,最后這錢法定屬于你。
有銀行卡、存折,死者的身份證還未注銷 ,且知道密碼,這種情況只要拿著死者的身份證、存折或銀行卡,到銀行使用密碼取款就好了,銀行是不會阻攔的。有銀行卡、存折,但是不知道密碼,這種情況稍微復雜一些,因為不知道密碼,銀行是不會同意你把錢取走的。由于死者的存款屬于遺產,需要公證處公證繼承人的身份,這時候拿著存折、死者的死亡證明和公證書去銀行辦理即可。
一旦人去世,首先要查看一下死者的遺產情況,例如在各個銀行的存款明細,是否有支付寶、微信錢包等。與此同時,還需要查看一下死者名下的房產、互聯網理財平臺、股票、商品期貨等賬戶資金。對于死者親人來說,最佳的狀態,莫過于了解死者的遺產分布情況,并了解死者遺產的密碼等,而對于這種現象,直接通過密碼取款,或正常合法渠道取款。然而,如果忘記了死者的密碼,那么就只能夠通過公證書、遺囑等方式進行取款,但估計程序還是比較復雜一些,一般情況下,還是沒有其它問題。但是,如果既忘記了賬戶密碼,又沒有相應的公證書、遺囑等,就只能夠通過比較復雜的方式進行處理,而通過法律渠道、法院判定書等方式,加上自己與死者的關系證明,還是可以逐漸獲得相應的遺產。然而,在實際情況下,對于在世時的老年人,還是盡可能為自己寫好遺囑,既為自己帶來心安,同時也減少子女不必要的麻煩。
如果死者生前已經立下了遺囑,指定了他的遺產由誰繼承,那繼承人拿著遺囑和他自己的身份證到銀行取款就可以了,但是遺囑一定要先到公證部門公證了以后才有法律效力的。因為我國很多人生前是沒有立下遺囑的,所以到銀行取過世親人的存款,公證書是最常用的法律文件。公證部門會根據繼承法和繼承人的意見分配遺產,但公證書也是要收錢的,公證費一般是按繼承遺產的一定比例收取,不同遺產收取的比例也不一樣,最低收兩百元一筆。
因為銀行的存款信息只能由戶主去查詢,其他人不能查詢,所以當戶主去世后,繼承人必須到公證處開具《存款查詢函》,繼承人憑著《存款查詢函》和自己身份證,可以到銀行查詢,如果查到有存款的,可以按照上面所說的方法取出存款。
首先一點逝者的凈財產注意是凈財產,是屬于其繼承人的。繼承人一般來講會是自己的子女親人的,但也有其他情況,比如逝者生前指定的繼承人。具體的大概分為以下幾種情況,與處理方法。但有一點注意的是,不論哪種情形,都只有依法認定的相關權利人或擁有繼承權的人員才可以進行。
第一種是比較常見,既相關繼承人知道逝者的相關款項及存儲地點。可以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是攜帶逝者的和身份證與繼承人的身份證按正常取存取款程序代理進行,將逝者的財產轉移到繼承人的賬戶即可。
說實話,通過你的想法足以看出,你肯定是一個十足的渣男。
你的前妻,而且人家再婚有了自己的孩子,你怎么好意思腆著個大臉去惦記人家的財產呢?別說是前妻有未成年的孩子,就是她獨身一人財產無人繼承,你就是一個路人甲,前妻財產和你也沒有半毛錢的關系。
不管前妻是再婚前買的還是啥時候買的,只要在她的名下,是她獨立的且沒有糾紛的房產和存款,除法定繼承人之外,其它人都沒有資格繼承,如果有遺囑那就嚴格按照遺囑進行分配,如果沒有遺囑,那就按照法定繼承順位來辦,你的前妻屬于意外死亡,那么基本可以確定不可能有遺囑,那么就按照法定繼承順序好啦。而這個法定繼承人都有誰呢?當然是子女父母和配偶,你這個前夫就沒必要湊這個熱鬧了,不管從哪頭講,你的要求都是無賴加不要臉。
另外,前妻已經和你離異,而且你們雙方已經沒有任何財產糾紛了,那么不管你前妻的房產或財產當初是否有你的參與,你有沒有出份子,都沒有關系了,即便是你贈送給前妻的,現在也和你無關了。有何依據?法律就是依據,法律是講究繼承關系的,沒有繼承關系一概排除,而你這個曾經的前夫,根本進不了大名單,所以還是省省吧。
對于這個問題,需要看具體的情況。首先夫妻分居只要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雙方依然是合法的夫妻關系,另一方依然作為配偶可以有法定繼承權。因此當一方去世的時候,如果生前沒有訂立遺囑,另一方是有權繼承財產的。
當然,如果一方生前訂立了遺囑,并且該遺囑是合法有效的,那么這一方的財產將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
但這里面需要注意一個問題就是,夫妻雙方在沒有離婚的時候,婚后的財產是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那么當一方訂立遺囑處分財產的時候,只能處分屬于自己的這一部分,對于配偶的另一部分是無權進行處分的。所以假如一方把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一并處分了,那么有可能導致遺囑部分內容無效。如果遺囑無效,那么無效的部分依然是作為法定繼承進行處理的。
所以當事人在訂立遺囑拿不準的時候,還是建議咨詢專業的律師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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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繼承法的規定,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前提是生前所立的遺囑合法有效。
但訂立遺囑首先必須要滿足以下條件:
(1)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即使之后恢復了民事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民事行為能力,后來喪失的不影響遺囑的效力。
(2)遺囑人只能處分的個人財產;
(3)遺囑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表示,受到脅迫、欺騙時所立的遺囑,遺囑無效;
(4)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5)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其次,訂立遺囑需符合法定形式:公證遺囑、代書遺囑、自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5種遺囑形式。
現實中許多遺囑由于形式不符合法律規定,最終被認定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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