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的撫養費給不起怎么辦_撫養費給不起了怎么辦?
特邀律師
首先,根據法律規定,因為你們雙方是在2016年離婚,如果當時你們雙方是協議離婚,約定了婚后的房子,孩子撫養權都給對方,你每月支付孩子撫養費2800元,那么該離婚協議書在辦理雙方離婚登記之后就是有效力的,在沒有變更之前,你是需要按照當時離婚協議書約定的標準來支付給對方。
其次,撫養孩子是雙方的義務,如果現在因為你的經濟條件變得不好,無力承擔該筆每月2800元的撫養費,那么你是可以跟對方協商要求降低孩子的撫養費,比如說按照每月1000元或者1500元,如果你跟對方協商不成功情況下,那么你是可以去法院起訴,讓法院來判決降低孩子撫養費的標準,比如說按照每月1500元來進行支付。同時你可以提供一下你的經濟條件不好相關的證據,比如說你的失業領取失業金的證明,現在目前工資每月只有四五千元的勞動合同,收入流水以及每月花銷的相關材料。相反你也可以提供一下目前對方經濟條件好的相關證據,比如說對方現在已經再婚,有工資收入的相關材料。這樣的話,根據司法實踐,法院往往會判決降低孩子撫養費的計算標準。
最后,因為對方再婚之后已經有了另外的孩子,所以如果你想爭取孩子撫養權給你,要求對方來支付孩子的撫養費,那么你可以跟對方協商,協商不成功情況下也可以單獨作為訴訟請求向法院提出來要求判決孩子的撫養權給你,對方來支付孩子的撫養費。這個撫養費的支付標準一般是按照對方月工資收入的20~30%標準來進行支付。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離婚后要不到孩子的撫養費,原因是有多種的。有的離婚后,有監護權的一方,剝奪了對方對孩子的探視權,或者將孩子的姓名都改了,要不然就是在孩子面前說父親或者是母親的壞話。導致沒有監護權的一方在心理上失衡,拒絕撫養孩子。
要不然就是沒有監護權的一方,是一個完全沒有責任心,心中根本沒有孩子,只有自我,不履行法律賦予自己責任。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的雙方有共同擔負起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責任和義務,拒絕撫養孩子都是違法行為,( 除非他( 她 )已經喪失了勞動能力,沒有經濟來源 )可以將他‘( 她 )告上法院,并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對方要是再不履行自己的撫養責任的話,就將他( 她 )以遺棄罪告上法院。主要是為了拿到法院的判決作為證據,為孩子長大以后,孩子的父親或者是母親需要贍養的時候,孩子有證據,在法律上就沒有贍養的責任了。
離婚前夫不付孩子的撫養費,首先我要說的是,只要前夫是孩子的親生父親,他就得必須無條件的接受撫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夫妻有共同撫養孩子和監護孩子的權利和義務。同時也規定結婚自由,感情破裂,離婚自由。離婚后的男女雙方必須共同擔負起孩子的日常生活,醫療,教育的責任和義務。所以說,你前夫不付孩子的撫養費,這不僅違背了法律的規定,也會遭到全社會的譴責。
你可以將前夫告上法庭,要求前夫根據法律的條款,履行給付孩子撫養費的責任。前夫要是再置之不理,可以要求法庭強制執行。
即然收到了法院的傳票,這個問題很可能不是一兩個月的事了,不清楚是老人的扶養費還是兒女的扶養費,無論是哪一種,他們必須靠你生活的,就一定認真負起責任來,生活困難可能是事實,但是再困難也要保證他們活下去呀,要極積到法院去說明情況,暫時給不了多先少給些,爭取涼解,你有困難他們是不是更困難,只要有誠心就沒有克服不了的困難,一碗飯大家吃。萬萬不可拿困難說事推脫責任,相信法律會合適合理處理扶養費問題的,
自己要盡心盡責盡力喲。
謝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