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不給孩子撫養費法院怎么處理_離婚時對方不要孩子,不付撫養費該怎么辦?
特邀律師
這種的我覺得就是不講理了
1.起訴了,讓法律來制裁,這種的比較耗費時間和精力
2.自己心狠一點也不管,這種有點不太人道
3.找對方的爸媽,一般老人喜歡孫子,他們可能會管,可能會要
4.找到他們單位
當然最后還是希望能夠和平相處
應該到法院立執行案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判決離婚的,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半年或一年給付一次撫養費。
協議離婚的,應當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按協議給付撫養費,然后再申請執行。
到法院立執行案件,需要帶已經生效的法律文書、法定代理人身份證。自己應當知道或者通過主審法官查詢對方身份證號碼。能夠提供對方經常居住地、聯系方式等。
立案時填寫申請人和被執行人的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聯系方式、身份證號、執行依據、申請執行標的額、以及對方財產情況等。
按照執行時效的規定,法律只支持時間未超過二年的撫養費。
不需要交納申請執行費,法院將在執行過程中直接從對方扣除。
填完申請執行書和申請人、被執行人相關信息后,等待法院審查是否符合立案標準,待法院決定立案并將案件信息錄入法院系統執行案件網后,主動或等待通知聯系執行法官,催促盡快執行。
執行法官會依照程序送達執行通知書、網上查詢被執行人銀行存款和車輛、債券投資等信息,發現后即可以采取凍結、查封、扣押等措施。
對于不履行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也可以拘留,納入失信人黑名單,限制高消費行為等。如果確實無財產可供執行,可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待具備條件時再恢復執行。
總之,現在法院執行工作已經得到全社會的關注和支持,好的執法環境將有助于撫養費案件的執行。
夫妻感情破裂,導致離婚,受到最大傷害的實際上就是未成年的子女。最好別因為大人的戰爭,牽扯到自己的親生骨肉。上演城門失火,殃及池魚的悲劇。
無論是雙方是協議離婚,還是走法律的渠道判決離婚的,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義務,確定雙方的責任,使孩子在接受教育,身體健康和生活上的權利能夠得到保障,民政局或者法院才會準許雙方離婚的。
女方離婚后,有能力卻拒不履行對孩子的撫養責任和義務,足以說明這個女人是心中沒有孩子,自私自利,沒有一點慈善心的女人,她就不配做一個母親。除非這個母親喪失了體力勞動能力,又沒有經濟來源,才有正當的不可抗拒的理由,放棄對孩子進行撫養的責任。
你可以將孩子的母親以遺棄孩子罪,告上法院;要求法院責令她履行對孩子的撫養責任和義務,最好向法院提交她有動產和不動產的證據,并要求強制執行,法律是會支持你的。
夫妻協議離婚后,孩子歸女方,但男方一直沒有支付撫養費,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離婚協議書不同于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其缺乏強制執行力。所以,即便離婚協議書中有關于撫養權,有關于撫養費的約定,但這都沒有辦法直接成為法院的執行依據。
所以,在男方沒有支付撫養費的情況下,你仍然要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法院判決之后,男方沒有履行的,這個時候再憑借著法院的生效判決書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程序是法院依職權采取的一個程序,具體由法院落實。
總體來說,可能會覺得程序麻煩一點,又要起訴,等到判決之后再執行。但畢竟這是法定的程序。當然,你也可以申請法院先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