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去世信用卡負債無力_人死了信用卡的欠款怎么辦?
特邀律師
人有禍福旦夕,作為一種重大風險,一個人突然去世,其存款就屬于名下遺產,依法受到保護,而信用卡欠款屬于一種債務,銀行也有較為健全的清收機制。
存款對于儲戶來說是一種金融資產,去世后就屬于遺產,應該怎么處置?當然不是由銀行“據為己有”,而是按照“繼承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置,具體有幾種形式:
一是按照已故人遺囑處置。也就是說,如果存款人生前對于存款已經立下有效遺囑(經公證),指定了存款繼承人,那么繼承人就可以憑遺囑到銀行辦理支取或過戶。
二,家屬可以直接支取的情況。主要是指家屬持有存款憑證,知道密碼以及相關身份證件等情況下,只要符合銀行規定條件,那么是可以直接支取或過戶的,相當于代理支取。但是,如果支取人因故意隱瞞死亡信息,而造成繼承糾紛的,銀行一般不會承擔責任。
三,不符合銀行支取規定的,則需要通過法律程序繼承。在沒有遺囑前提下,因為家屬(法定繼承人)沒有存款憑證,或不知道密碼,或身份證件不全的等,則需要走法律程序。法律程序主要包括:公證,即繼承人對遺產分配達成一致,無異議的,可以憑“銀行存款繼承公證書”到銀行辦理支取或過戶;調解或判決,即繼承人之間對分配有異議,無法達成一致的,則需要通過法院調解或判決,最終持調解書或判決書、裁定書到銀行辦理支取或過戶。
對于死者存款,在繼承人找銀行之前,銀行一般不會主動通知繼承人的,因為首先銀行不知道存款人是否健在;其次銀行需要履行為存款人保密義務,以免產生不必要糾紛。所以,這種存款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有約定保證狀態,以及計算利息,隨時等待繼承人依法辦理。
而信用卡欠款對于銀行來說就是一種債權,當發生持卡人突然去世這一重大風險時,肯定會立刻采取清收措施的,以盡量減小損失。具體措施如下:
首先,可以從本行同名借記卡中強行扣收余額,以償還信用卡欠款,這也是信用卡章程中明確規定的發卡行權利之一,不足部分再走以下程序。
其次是對持卡人配偶進行催收,因為按照“婚姻法”和“繼承法”規定,配偶屬于共同債務人,對家庭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當然,如果配偶能夠舉證信用卡透支并未用于家庭共同開支的,是可以行使抗辯權的。
第三,沒有配偶的,則催收死者名下財產繼承人,比如子女或父母,但是如果財產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則可以拒絕償還欠款。
第四,在配偶或其他財產繼承人均拒絕承擔償還責任的,或者沒有繼承人的,發卡行則通過民事訴訟方式進行清收,比如凍結扣劃死者名下銀行存款、查封拍賣不動產等,用于歸還信用卡欠款。
第五,沒有配偶且無可執行財產的,收集相關證明材料后,進入呆賬核銷程序,待上級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予以沖銷。
您好,很高興今天能回答這個問題。本人法學本科畢業,從事做信貸工作多年.我們結合法律知識和下圖一起看一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根據上述第23條第24條第26條和結合生活實踐認定信用卡3萬元欠款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主要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除非配偶方能證明信用卡3萬欠款不是用于共同生活,否則均認定共同債務。共同債務,夫妻共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根據上述規定,債務人死亡后有遺產的,子女繼承遺產按照上述規定。總之,債務人無遺產,子女不承擔債務。或者有遺產子女放棄繼承,不需承擔債務(含信用卡3萬欠款)。 另外債務人家人和子女可以和信用卡發卡銀行協商解決針對目前情況請求減免。 若有其他問題可以在評論區討論或發表其他觀點。請喜歡的朋友多多支持,點擊“關注”。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信用卡持卡人死亡后,目前是人死債消的處理辦法,并不會強逼直系親屬替其還債。
你老公去世了,他的信用卡你是要繼續還的。這個要從兩方面來分析:
一、從繼承人的角度來看:你是你老公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之一,你會繼承他的遺產,那么,在繼承他遺產的同時,也要承擔他的債務。當然,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承擔你老公債務的金額以你所繼承的遺產價值為限。舉個例子,你繼承了你老公50萬元的遺產,但同時你老公又欠了他人80萬,則你承擔老公生前債務的金額只為50萬元,另外的30萬已超出了你所繼承遺產的價值,可以不用還。這只是簡單舉個例子,如果有多個繼承人的話,承擔死者債務的金額是以全部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產價值為限的。
二、從配偶的角度來看:你現在的這種情況,你還有一層身份,就是你們是夫妻關系,你老公生前使用信用卡所欠的透支款,是婚姻存續期間所形成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按照我國《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釋,妻子是要承擔共同還款責任的,所以,從配偶這個角度來看,你老公去世了,他的信用卡欠款你是要還的。
總的來說,從法律上來講,你老公去世了,作為他配偶的你,是要歸還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欠下的信用卡欠款的。但是,如果銀行沒有向你本人追收或通過訴訟起訴你本人,你可以不予理會,也不需要主動歸還,因為不是所有的銀行都會向死者的配偶追討欠款。
我曾在銀行做過法務,歡迎關注我,了解更多的金融法律知識。
謝謝邀答
對于這個問題分兩層次來回答
1、從欠款金額的大小來看。如果欠款金額不大,大部分銀行選擇關閉帳戶,作壞帳核銷,。因為,銀行每天很忙,沒成夲(時間成夲、物質成夲)去同死去的人的小額(一般2萬元以下)欠款去折騰。如果金額較大(一般5萬元以上),銀行會從遺產、繼承人那里,依據能否清收的判斷,去通過訴訟形式,主張自己權利,要回欠款。繼承者可考慮歸還夲金和正常利息,罰息與銀行協商減免。
2、從有無抵押物情況看。有抵押的,銀行又方便主張的,會盡力清收。無抵押的情況,按上條所說那樣去處理。
愿逝者安息,生者也不要為先人欠款去費精勞神,祝一切安好!
人們經常說“要錢沒有,要命一條”,似乎命沒了就可以不用還債了,是不是真的這樣呢?如果一個人在多家銀行信用卡透支,人突然去世,銀行還會追款嗎?
銀行會追款!不然,一些覺得自己還沒有多久可以活的人,拼命透支信用卡,到處吃喝玩樂,最后人走了,債沒了,銀行不是虧死了嗎?你說,銀行會讓這種情況發生嗎?肯定不會的。
那如果人走了,他的債務銀行是怎么處理的呢?
首先確定此人是否有遺產,如果沒有遺產,那銀行就沒辦法了,也不能找債務人的家人去要債,只能做壞賬呆賬處理。
如果查詢到此人還有遺產,那么就分兩種情況:
1、繼承人繼承了遺產
如果繼承人繼承了遺產,那么債務人欠銀行的債務就由繼承人來承擔,強制承擔額度不超過所繼承遺產的總額度。
對于超過所繼承遺產總額度的部分,就看繼承人的意愿,如果繼續償還,銀行肯定很樂意,如果就此作罷,那銀行也不能說什么。
2、繼承人放棄繼承遺產
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遺產,那么銀行就將債務人的遺產拿來償還債務,同樣如果遺產不夠償還債務的話,銀行只能根據遺產的數量,來決定自己能收回多少債務了。
而且,銀行并不能要求債務人的家人來代替償還。
綜上所述,人走了,銀行怎么辦?拿你的遺產開刀,現在這個社會,不會出現一個人沒有遺產的情況吧,對于已婚的人來說,房子車子,這些都是遺產,所以在有這個想法之前,先想想自己的家人以后的生活。
而那些未婚的年輕人,多多少少也是有一些積蓄的,金額大小的問題,雖然說未婚的人這樣做的代價比已婚人的代價要小,但是生命是無價的,我們要熱愛生命呀,不要有不該有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