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財產繼承人范圍_如何確定遺產繼承的范圍?
特邀律師
是繼承人的范圍,還是可繼承財產的范圍,第一順序繼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沒有第一繼承人的,第二順序的繼承,第三繼承人都沒有的歸公了。可以繼承的財產是被繼承人生前合法取得的才行,違法的沒收了。
哪些財產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遺產必須符合三個特征
(1)必須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財產;
(2)必須是公民個人所有的財產;
(3)必須是合法財產。這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能成為遺產。
可以繼承的遺產主要包括:
(l)公民的合法收入。一般是指公民的工資、獎金、存款及利息、從事合法經營的收入,及接受贈與或繼承所得的財產等。
(2)公民的房屋、儲蓄、生活用品。都是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或繼承份額。
(3)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主要指在宅基地或自留山上種植的樹木。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文物指書畫,藝術品,古玩等,如果有珍貴的文物,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5)法律允許公民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如農村承包專業戶的汽車、拖拉機、加工機具等。城市個體經營者、華僑和港、澳、臺同胞在內地投資所擁有的各類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獲得的稿費、獎金,或者因發明被利用而取得的專利轉讓費和專利使用費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如公民的國庫券、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復員、轉業軍人的復員費、轉業費,公民的離退休金、養老金等。
不能作為遺產繼承的財產
(1)夫妻共有財產屬于死者配偶一方的財產以及家庭共有財產中屬于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
(2)人身權、政治權利不可繼承;(姓名權、人身自由權、勞動權、名譽權、肖像權、榮譽權、生命健康權、受教育權、休息權等。)政治權利包括選舉權、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權,宗教信仰自由權,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權,擔任領導職務權,批評、建議權,申訴、控告、檢舉權,權利被侵犯取得的賠償權等。
(3)撫恤金、生活補助費(撫恤金的享受對象,必須符合兩個條件:第一,必須是死者的配偶或真系親屬;第二,這些親屬主要地或部分地依靠死者生前扶養。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
(4)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承包地、承包山林,以及承包的果園、魚塘等;
(5)被繼承人生前租賃的財產或已作贈與的財產。
終上所述,對于死者生前的合法財產,繼承人是可以繼承的,但是對于非法財產,是不能繼承的,此外,如果死者生前有債務的,應當先用遺產進行償還。
法律之內,應有天理人情在---歡迎關注!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遺產包括以下財產:①自然人的合法收入;②自然人的房屋和生活用品;③自然人的林木、牲畜和家禽;④自然人的文物、圖書資料;⑤法律允許自然人所有的生產資料;⑥自然人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⑦自然人的其他合法財產,主要是指各種票據、證券以及履行標的為財產的債權等。但下列財產不能作為遺產來繼承:①承包經營權,承包經營權本身不能作為繼承的客體,但承包所得收益在繼承人死亡后可以作為遺產繼承。若承包人希望繼續承包的則應根據合同或法律的相關規定辦理變更合同手續。②與人身有關的和專屬性的財產權。③國有資源使用權以及宅基地使用權。在認定遺產的范圍時應當注意以下兩個問題:一是要區別被繼承人的遺產與共有財產。遺產只能是死者的個人合法財產,當繼承人為財產共有人之一時,機場開始后應將其份額從共有財產中分割出來作為遺產加以繼承,既不能將全部共有財產作為遺產來繼承,也不能將共有財產中的遺產部分忽視。繼承法中明確規定: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財產,除有約定外,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為給繼承人的遺產。二是區分被繼承人的遺產與保險金、撫恤金。對于保險金,如果保險合同指定了受益人的,則由受益人取得保險金;保險合同未指定受益人的,則保險金可以作為遺產加以繼承。對于撫恤金,如果是職工、軍人因公死亡、生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后,由有關單位按規定給予死者家屬而產生的,具有對死者家屬的經濟補償性,不能作為遺產。有關部門發給因公傷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軍人的生活補助,歸個人所有,這類撫恤金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您好!
新的繼承法,其實是《民法典》中一個篇章。今后(在2021年1月1日起),《繼承法》這個法規就取消了。在這里,我們都用《民法典》這個名詞來說一下關于遺產的事兒。
這次,關于“遺產”范圍的界定是一個比較大的變動。變動主要體現在:
原有《繼承法》中關于遺產的規定
第三條 遺產范圍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即將實施的《民法典》關于遺產的規定
第九百零一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但法律規定或者依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除外。
您會發現,其實后者說的更“粗”了。所以,就引起一些討論:諸如,有些人“歡呼”:游戲賬號也可以繼承了、虛擬資產也可以繼承了,等等。
這里僅談談個人的看法
隨著時代的發展,可能的財產類型越來越多,諸如上面提到的,有個游戲賬號挺值錢,是不是也可以納入遺產范圍?
既然法律都說了:個人合法財產,不限定范圍。那么,這部分財產肯定算啊!
現實中會面臨什么操作問題?到底是利于財產繼承、還是平添更多無謂的麻煩?——
- 往優點來說:這種界定方式,貌似很泛,但是涵蓋面更廣,力保老百姓個人的財產不流失。
- 往缺點來說:財產界定或許產生的爭議會更大。“泛”的另外一個解釋,就是沒有邊界。沒有邊界,就給判定帶來更大的麻煩。
所以,只能說:初心很好,但是效果,需要時間來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