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掛牌出讓程序_國有資產拍賣的程序?
特邀律師
國有資產要經拍賣才能轉讓。找家拍賣行,簽個委托合同,成交后去車管所過戶,收成交款。
1、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出售、出讓、轉讓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權、車輛和大型(貴重)儀器設備等國有資產,經市國資局審批后由市硒都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市國資公司)集中統一處置;
2、對撤銷、合并、改制的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經資產清查、登記造冊后,報市國資局審批,并由市國資公司辦理移交、調撥、封存、拍賣等手續;
3、對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其他固定資產的處置和貨幣資產的損失的核銷,報市國資局審批,事業單位應當先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1、凡需拍賣國有資產的單位,首先,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提出拍賣申請,經批準或確定后,到拍賣市場進行登記。
2、整體拍賣國有資產,應由資產拍賣單位,對各項資產負債進行全面清理,編制清冊,及本年度開始到拍賣時的會計報表,分別報企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3、主管部門認真審核企業資產負債清冊和會計報表后,提出審核意見,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4、拍賣資產的所有者委托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的資產評估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評估中心等中介機構,對被拍賣的資產進行全面清理核實和評估。
5、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受其委托的組織機構,對資產的評估價值進行確認,提出拍賣底價。
6、進入拍賣市場,由拍賣市場和組織者,對拍賣資產在公開場合進行拍賣。拍賣收入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收取和管理。
這實際上是一個國有資產處置問題,一般程序為企業申報,相關部門審核,清產核資和審計,資產評估,通過信息披露征集受讓方,組織實施產權交易,按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辦理相關產權登記手續。國有資產拍賣是國有資產處置的一種方式,都按以上程序進行。在“組織實施產權交易”階段,才會選擇進行拍賣。詳情可參見《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