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合同的法律效力_過期合同的法律效力?
特邀律師
1、如果出現問題,與你有關。即使得到出租人的同意,你轉租給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你仍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2、租房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合同期限屆滿,合同終止。如果雙方繼續履行合同,視為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如果其中一方不愿意履行,就無法繼續履行了。
你好,那份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協議沒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門面租賃合同到期后沒有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五條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門面租賃合同到期的,合同自動終止,承租人將租賃房屋恢復原狀并將房屋交還出租人。如果出租人與承租人協商續訂租賃合同或者延續租賃期限的,按雙方約定處理。沒有續簽租賃合同的約定,而超過租賃期限后仍實際使用的,視為雙方同意按原合同約定的條件繼續履行,承租人應當按原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一般說來,過期合同即合同期限屆滿,一般合同就終止了,但是在買賣合同中,違約條款一般不受影響,也就是賣方要保證貨物的質量,如果貨物賣給買方后,出現質量瑕疵的,買方在法定期限內依然可以主張違約責任。
合同效力是法律賦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產生的約束力。合同效力是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根據我國合同法相關規定,合同有兩種類型,即附期限合同和附條件合同。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即附期限的合同。所謂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將來確定到來的期限作為合同的條款,并在該期限到來時合同的效力發生或者終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將來確定到來的某個時間。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為生效期限和終止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附期限的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合同到期后沒有法律效力了。如果合同雙方已經履行了合同約定的義務,那么該合同到期后即終止了,對合同雙方都沒有法律約束力了。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