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適用于協議離婚嗎_為什么離婚需要冷靜期?
特邀律師
“離婚冷靜期”真正作用是減少輕率型離婚、沖動離婚。通過設立‘離婚冷靜期’給有挽救可能性的婚姻多一次挽救的機會。
離婚冷靜期也是讓離婚的雙方當事人考慮離婚對自身利弊,特別是對子女、對雙方家庭、對社會的利與弊,避免沖動行為。
自2021年1月1日起,離婚程序中新增了“冷靜期”。離婚登記程序:“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五個步驟。
離婚需要冷靜期,就是給要求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一段時間,強制當事人暫時擱置離婚糾紛,在法定期限內冷靜思考離婚問題。
也就是說,申請協議離婚的當事人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之日起30日內,應當冷靜、理智地對自己的婚姻狀況和今后的生活進行充分考慮。
我國民法典規定“離婚冷靜期”目的是:主要針對目前社會上經常發生的所謂‘閃婚閃離’,尤其是‘沖動離婚’現象。比如,我有一個朋友,他結婚不到半年,三個月前,由于夫妻倆因雞毛蒜皮的事而吵架,當天下午就去離婚了。為了減少此類現象的發生,民法典就從制度上進行了設計。
據我所知,世界上不少國家都有“離婚冷靜期”的規定,比如:英國叫離婚反省期、法國叫離婚考慮期、韓國叫離婚熟慮期、美國叫離婚等候期等。其目的是降低離婚率,對婚姻的瓦解起到一個緩沖作用。
筆者認為,從總體上來說,民法典實際上對離婚采取的是非常溫和的態度,還是堅持了婚姻自由,離婚程序中新增了“冷靜期”,僅僅(只)是對沖動離婚增加了小限制,對其他沒有任何影響。
支持離婚冷靜期的出臺。
可以起到避免一時沖動做出錯誤的離婚決定的作用,可以使夫妻雙方冷靜下來后,重新審視自我,完善家庭關系,維護家庭穩定幸福,進而保障社會穩定安全的作用。
其實到了一定年齡,回頭再和以前離過婚的幾個舊同事聊聊的時候,談笑間多少都覺得年輕的時候離婚沒必要!離婚之后還得成家,畢竟一個人過的是少數。成家之后還得生個孩子,再成家的夫妻之間,一地雞毛亂七八槽和前次結婚是一樣的。因為這是人性的本質。張三有張三的毛病,李四有李四的個性,有時候真是想著年輕時別離婚就好啦!不離婚的話,至少孩子吃親爸親媽的那口飯是理所應當理直氣壯的!總而言之,到晚年時,想想年輕時候的離婚真是沖動率性而又不值,有個姐姐甚至說,跟誰結婚都一樣,因為不論是誰,過日子的內涵是一樣的!所以,完全支持離婚冷靜期政策。
在我國,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離婚冷靜期的設立適用于協議離婚,而非訴訟離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規定,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雙方感情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判決準予離婚。
家暴,無論男女都必須零容忍,家暴是家庭矛盾中最殘酷,最沒人性的一種,對家庭中每一個成員都是一種傷害,所以必須嚴厲制止,堅決依法處理,保護受害者。而且一經發現家暴,立馬離婚,是保護自己和家庭中其他成員最好的辦法,別輕信或指望有家暴行為者會改過自新,因為這是本性難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