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寫名字不要本人去行嗎_買房寫別人名字可以嗎?
特邀律師
你真的很自私,人家男方全款買的房子,為啥要寫你的名字啊?是不是你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啊?還有臉提這個問題。真的是很奇葩了吧!
你好,很高興能夠回答你這個問題的!
你這個是結婚后買的房子,是屬于婚后共有財產,在過戶和銀行辦理貸款的時候,兩個人都是要到場的!
買房子可以寫兩人名字,因為房子可以作為夫妻共有財產。如果是夫妻關系,需要兩人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異地戶籍前提,需要本地納稅或者社保證明,戶籍所在地住房情況證明,一起兩人和售樓的簽署兩人名義購房合同,以后辦理產證就是兩人名字。如果不是夫妻關系,兩人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現在取消了單身證明),異地戶籍前提,需要兩人各自本地納稅或者社保證明,戶籍所在地住房情況證明,一起到售樓的地方簽署兩人名義購房合同,以后辦理的房產證就是兩人名字。不是夫妻關系兩人購房,需要先到本地公證處,辦理住房產權協議公證,明確各自在這房子上所占權益份額是多少,憑公證書,才可以簽署兩人名義購房合同。擴展資料有關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這里的“工資、獎金”應作廣義的理解,泛指工資性收入,實際中基本工資只是個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資之外,還有各種形式的補貼、獎金、福利等,甚至還存在著一定范圍的實物分配,這些收入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2、生產、經營的收益。生產、經營,是指夫妻一方或者雙方依核準登記,以個體工商戶名從事工商經營;按照承包合同規定,以農村承包經營的名義從事商品經營;以個人合伙的名義從事合伙經營;依據獨資企業法或公司法等規定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于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投資的,一方或雙方共同經營所得的收益,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并無爭議。對于夫妻一方以其個人財產投資、個人經營、個人或者未經對方同意,擅自以夫妻共同財產投資、個人經營的,因生產、經營所得的收益應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依本條第2項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生產、經營的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這里的“生產、經營收益”,既包括農民的生產勞動收入,也包括工業、服務業、信息業等行業的生產、經營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知識產權是人們對于自己人智力活動創造的成果和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標記、信譽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著作權、鄰接權、商標權、商號權、商業秘密權、專利權、發明權、發現權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權。知識產權是人身權與財產權的結合,其中的財產權指知識產權人依法享有利用其知識產權獲取利益的權利。知識產權是一種新型的民事權利,是一種有別于財產所有權的無形財產權。
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共同財產制關注更多的是家庭,是夫妻共同組成的生活共同體,而不是個人,在這一制度下,夫妻一方經法定繼承或遺囑繼承的財產,同個人的工資收入、知識產權收益一樣,都是滿足婚姻共同體存在的必要財產,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法定繼承的財產歸夫妻共有,并沒有擴大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在遺囑繼承中,可以將遺囑人交由夫妻一方繼承的遺產視為留給整個家庭的財產,如果遺囑人的本意是只給夫妻一方,不允許其配偶分享,則可以在遺囑中指明,確定該財產只歸一方所有,根據本條第四項和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該遺產就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而是一方的特有財產了。關于贈與的財產,可以將贈與夫妻一方的財產視為贈與整個家庭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如果贈與人只想贈與夫妻的一方,可以在贈與合同中指明該財產只歸其中的一方所有。
為啥你一定要房子加你名字,你有這么多房了,不缺他這套,離了你也過得很好啊
關于婚后還貸的,你的工資自己用,他的工資還貸加負責家庭基本開支,也還合理吧。還是你覺得婚后他的工資還房貸其實就是用了你們共有的錢所以你吃虧了……
你都這么有錢了,何必計較這一套房。。。。大氣點唄,或者把貸款跟他湊湊直接還清了,這樣他總愿意加名字了吧。。。。。
我跟老公結婚,房子也是他們婚前買的,貸款30年,名字我老公的,位置不太好,地鐵還沒通,結婚前我爸提議要不貸款一起還清,加我的名?這個我拒絕了。或者裝修電器我們出,這個我去問老公,裝修要不要我們家出點,他拒絕了,后來家電是我們出的。我爸當初還有個提議,讓把現在這套賣了,我們家再出一樣的錢,所有錢加起來市中心買個好點的,這個我沒去問,自己拒絕了。
后來婚前我問老公,貸款就我們兩工資,還不起啊,他說他爸媽會幫我們還,自此我就沒關心過房子的事了。。。。。名字不是他爸媽就好么
所以后來我嫁妝的車是我爸公司下的,因為搖不到號,不過這樣也剛好
我就不太明白,你有這么多套房,為啥糾結老公那套一定要加你的名字……
另外你的房子……最后婚后繼承到你頭上的房子,你們要不要去問下律師……怎么能保證你的房子,萬一你倆不好了,不被他占便宜去……
唉,你這有錢人的煩惱……
你個人買房是完全可以寫你個人自己的名字的。但是買房的時候手續一般是需要戶口本本人頁和戶主頁。買房的產權證和戶口戶主是兩碼事,房屋產權證上的名字和戶口本戶主沒有對應關系。不過不同的戶口關系買房的時候產權是有一定影響的,比如一家三口,老公是戶主,孩子和老婆戶口掛在老公戶口名下,買房的時候老婆和孩子都可以單獨作為產權證上的名字(假如說房產證上只寫了老婆一個人的名字),但是比如涉及到離婚財產分割的時候,婚后的共同財產即使不寫老公,按照新婚姻法的規定老公也還是有所有權的
既然是你父母買的當然要寫他們自己的名字。 但如果是幫你出首付,需要你們夫妻自己來還房貸的話,那你和你女友都有份,可以以后攢錢把錢還給你父母。如果是你父母自己出錢買,不用你們還房貸的話,這房子就是你父母的,除非你父母堅持寫你的名字。
不應該。在二人世界,不能按有曹操心,不是真心《愛》老公。家人付款買的房,沒分家,只有戶主有權利簽名。家分了,財產歸于你的老公名下,你不簽名,有法可依,夫妻雙方對半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