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的認定程序_馳名商標由誰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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馳名商標只能在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由行政機關或法院進行認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依照商標法第十四條的規定進行。司法認定應當提供的材料1、證明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2、證明該商標使用持續時間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注冊的歷史和范圍的有關材料;3、證明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的有關材料,包括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方式、地域范圍、宣傳媒體的種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有關材料;4、證明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記錄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曾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有關材料;5、證明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據材料,包括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區域等有關材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四條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一) 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二) 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三) 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四) 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五) 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馳名商標的認定方式有好幾種,具體的認定方式如下:
A、商標異議程序中一并向商標局申請認定馳名商標。即申請人如果認為他人經商標局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與申請人在先權利相同或相近似時,在提出異議申請的同時提出馳名商標的認定申請。
B、商標爭議案件中同時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對商標馳名的認定申請。即申請人如果認為他人已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在請求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的同時,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證明自己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由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自己的商標為馳名商標。
C、在商標侵權行政處理過程中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馳名商標的認定申請。申請人如果認為他人使用的商標侵犯自己的商標專用權,可以向案件發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禁止使用該商標的書面請求,并提交自身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
D、在商標侵權民事訴訟程序中,向地方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起
中國馳名商標大部分都是通過工商總局(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的,與人民法院相比,其認定的馳名商標所占比例更大。在商標注冊、使用與評審過程中產生爭議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與商標評審委員會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依據具體事實認定其商標是否構成馳名商標。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四條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