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定要男方買房_如何看待婚前要求男友買房呢?
特邀律師
大勢所趨!但是各地又不同!我們這里彩禮看的不是太重!基本是象征性的彩禮!萬里挑一。經濟條件好的就無所謂了,條件好多給,條件差就少給,不能不給。婚俗程序在那!男方基本都要有房,現在年輕人不愿意跟父母住一塊兒!條件好的男方房車都可以準備,女方只帶家電鋪蓋。一般情況下,男女兩方經濟條件相當的,都是男方準備房,女方帶車帶家電。女方父母都盡量讓女兒出嫁的體面些。人家都帶車,自己不帶,也覺得沒面子!總之父母們都希望小兩口過的更幸福!不會卡在彩禮上!
現在的女人都是慣的,說我女朋友吧,確定關系后就開始作妖這樣那樣,家庭環境沒我好,一個月上班也就三五千,還沒我一個月花銷的一半,就想耍小聰明壓制我,想我上交工資,每月零花錢,家庭開銷全是我的,出去逛街吃飯全是我的,要吃什么帶她去買什么,三五天耍小脾氣要回娘家,我也不慣著讓她收拾行李馬上送你回去,他爸媽聽說這樣也打電話說,敢回來就打斷她的腿,就老實多了,前兩天又想發脾氣,直接問她,又來了是吧!自己收拾行李,我態度明確了,馬上老老實實去睡覺了!不過也不能欺負別人,生活上也要對她好,做到問心無愧
現在的婚戀觀越來越現實了,不像以前只要人品好、有上進心、身家清白即可?,F在不僅要男方高富帥,起碼也要有車有房有存款,女方則要上得了廳堂,下得了廚房,殺得了木馬,翻得了圍墻,打得過流氓...雖然大家的擇偶觀不盡相同但卻更務實了。再加上現在的婚姻問題層出不窮,讓人們都心存遲疑,高離婚率也讓人們都格外關注自己的利益不受影響。
為了避免現實婚姻生活中的財產紛爭,國家也不斷更新法律法規或者司法解釋??涩F實生活中出現的問題會更具體化,但是具體問題也要具體分析吧。雖然婚前男方已買房,但問題是如果房子是貸款買的,貸款到現在還沒有還清,除非剩余的貸款是男方父母代為償還,無需男方償還。如果是需要男方償還貸款,婚前或者婚后女方要求加入自己的名字,我感覺不過分吧。畢竟婚后雙方的財產即是共同財產,女方當然有權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
即使是男方婚前全款購買了房子,如果裝修房子時,裝修款由女方負擔或者部分負擔,我想女方要求加名字也應該適當考慮吧。即使女方在房子方面未承擔任何支出,在婚戀中女方畢竟相比較屬于弱勢群體,女方為了在婚姻中得到保障,畢竟女方在家庭中付出的相對要比男方要多,而且本身雙方感情深厚,為了以后的生活幸福,房產證上加入女方的名字只是給女方一種承諾這也不過分吧。
為什么一聽到女方要在房產證上加入女方的名字就感覺女方就太恬不知恥、不知好歹呢。如果你家是姑娘,我想將心比心,只要要求不過分應該是可以理解的,畢竟誰不想結婚要白頭到老,難道女方和你結婚都是騙婚的,圖你財產嗎?
不!!
感謝邀請!回答一下這個話題:關于“男女平等社會,為什么很多女人再結婚時候要求男方買房?”這個話題,我認為,首先說(男女平等)這個詞語吧,男女平等是建立在人格、待遇、等各方面的基礎上而說的,是新中國成立后對女人權力的支配,破除了封建社會對女人的束縛!但對于兒婚女嫁來說,女人是人家娘家養大后而嫁于男家的,并且是給男家繁衍后代的,是與丈夫共同養育子女,共同對父母養老送終的,百年后也是隨丈夫一起下葬的!人常說,(安居樂業),房子對女人來說是有安全感的,買房對女人來說是很重要的,這無可厚非!中國傳統的婚姻方式就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結婚就先得有房住才行。隨著現代社會生活質量的提高,人居環境提到了重要日程上了,女人再結婚要求男方買房并無過錯,但要因地制宜。根據自己的能力加財力量力而行才行,不要過度要求十全十美!
潘律師的觀點很明確: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婚前全資所購,女方以加名為要挾,那就不要結這個婚了!
在房子面前,愛情成了路人,如果我在這說愛情,或許會引來一頓嗤笑,但還是想說:如果這個女孩愛你弟弟比愛房子更多一些,她不會不加名就不嫁的。既然不加名就不嫁,說明,房子和你弟弟相比,房子才是她更想嫁的老公,那么,你們為什么要當那個冤大頭,把你弟弟這么一個大活人搭上,作為房子的一個附件,給她?
說話到這,會有人來抬訌了:男方寧可不結婚也不給女方加名,是不是也說明,他愛房子勝過愛女孩?
那么我再反問一下,他即便是愛女孩勝過愛房子,能保證女方永遠愛他嗎?他給女方加了名,將來他愛的女孩帶著房子走了,如何是好?
再反過來想一下,如果女方有一套婚前購買的房子,男方要求加名,不加名就不結婚,又會是怎樣一種滑天下之大稽的笑柄?
歸根到底,還是女方自覺主動地把自己置于一個在婚姻中的從屬地位上了。
她擔心她將來在婚姻中過多的付出和操勞,為養育孩子作出的巨大犧牲,被無視、被忽略。
這就是女方要求在房子上加名的根本原因。心理上不夠強大,經濟上不夠獨立。
但是,為在婚姻中的隱形付出找平衡,找補償,應當在婚內找,婚姻法規定了婚內任何一方賺取的財富,都是共同財產,他在外面一年賺八百萬,你在家帶孩子,有你一半。
這就是法律給你的權利,他賺的錢,你花得理直氣壯。
要求在人家婚前的房產上加名,沒有道理,也沒有法律依據。結婚前鬧個不歡而散,吃虧的不一定是誰。
所以,與其找有錢的公公,不如找能賺錢的老公。
=^_^= 你的這種想法沒有毛病!是你的男朋友有毛病吧?無房無車娶媳婦?嫁你走上逃荒路?生兒育女壓力大,婚后無家不算啥?
=^_^= 如果結婚連家都沒有的話,那么婚后的日子就是挺難過的了,面對生兒育女的費用和雙方父母的贍養來說,婚后再去考慮房子還真的一點都不現實;不要在婚前被所謂的愛情沖昏了頭腦,不管是什么方式,就算是夫妻二人一人出一些錢來交個首付,就算是婚禮辦得相當的簡單也不能沒有房子,因為沒有房子就等于沒有家,沒有家的愛情一般都不會被看好,所謂的貧賤夫妻百事哀大多數都是因為無家可歸的愛情造成的。
=^_^=也許在大多數人的觀念里都覺得有愛無房無所謂,而現實生活中總是讓人有太多的無奈!因為這就是現實,我們必須得去面對,如果你選擇了逃避的話,將來的日子也不知你該去如何面對!
=^_^=愛情過后是婚姻,生兒育女血源親!物質保障被分開,貧賤夫妻百事哀!婚姻愛情無關連,吃喝住行皆要錢!缺吃少穿感情淺,豐衣足食幸福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