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著作權人是通訊作者嗎_如何做論文的通訊作者?
特邀律師
一般來說,約定俗成的規矩是:
誰的idea,誰是一作。
誰出錢,誰是通訊作者。
通訊作者,不是一個title,而是一個責任。
有人對文章有質疑,會聯系你,你要解答。
有人對文章有問題要請教,會聯系你,你要指點。
所以,要成為通訊作者,無非是兩個條件,要么有技術,自己的文章,要么有資本,學生的文章。
論文著作權屬于第一作者。
補充資料: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論文屬于文字作品,是著作權的保護客體。自論文誕生的那一刻起,作者就自動取得它的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著作權包含十七項人身權和財產權,其中有復制權、印刷權、展覽權等十五項可以轉讓,并且享有獲得報酬的權利,但是: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四項是不能轉讓的。
1、關于SCI論文的法定負責人也即你所說的版權的負責人。一般情況下, SCI論文的通訊作者對這篇論文負有責任,包括學術責任和法律責任。因而,通訊作者也是論文的主要受益人之一。也可以這么說,論文的第一作者是這項科研成果的主要貢獻者。;
2、而論文的通訊作者是這項成果的責任者和受益人。在這種情況下,要是這項研究成果涉及到專利,那么這個專利是屬于通訊作者或者單位。因為,通訊作者一般指整個課題的負責人,承擔課題的經費,設計,文章的書寫等。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聯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擔負著文章可靠性的責任。;
3、第一作者一般是本文工作中貢獻最大的研究人員。此作者不僅有最多和最重要的圖表 (即體力上的貢獻),也是文章初稿的撰寫人(即對本文的智力貢獻)。
感謝邀請!
論文的第一作者是否重要問題,要分情況討論。國外更看重論文的通訊作者,而國內的評價體系決定第一作者更重要。
論文的署名原則是按照對論文的貢獻程度安排,一般導師作為經費的提供者和IDEA的提供者默認作為通訊作者。第一作者一般是論文的主要完成者,如實驗的主要完成以及論文的寫作等。
由于論文亂掛名現象存在,再加上國內對科學成果的評價體系決定,論文第一作者的作用比通訊作者更重要。比如研究生畢業,研究生求教職、職稱評定、聘期任務考核以及人才項目申報都認第一作者且還要求第一單位。
盡管有些單位也認第一單位通訊作者的文章,但權重是低于第一作者。這也就是為什么導師與學生之際,同門之間搶論文第一作者的原因。沒有第一作者文章你的求職,職稱,畢業都會受影響。你說重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