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涉外民事訴訟送達方式_民事訴訟民法中的送達方式有哪些?
特邀律師
如果當事人不在場就可留置送達,如果有人簽收就直接送達
送達,是指司法機關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將訴訟文書或法律文書送交收件人的訴訟行為。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送達有直接送達和留置送達。中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送達有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轉交送達、公告送達和外交途徑送達。送達的目的是使收件人了解送達文書的內容,以參與訴訟活動,行使訴訟權利,履行訴訟義務。訴訟文書和法律文書一經送達即發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1、依照受送達人所在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中規定的方式送達;
2、通過外交途徑送達;
3、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受送達人,可以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受送達人所在國的使領館代為送達;
4、向受送達人委托的有權代其接受送達的訴訟代理人送達;
5、向受送達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代表機構或者有權接受送達的分支機構、業務代辦人送達;
6、受送達人所在國的法律允許郵寄送達的,可以郵寄送達,自郵寄之日起滿六個月,送達回證沒有退回,但根據各種情況足以認定已經送達的,期間屆滿之日視為送達;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達的,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滿六個月,即視為送達。
民事案件的送達方式包括: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電子送達、公告送達。
《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
第八十六條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第八十七條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達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八條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或者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九十二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