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做抵押登記需要什么手續_房屋抵押要什么手續?
特邀律師
如今市面上的抵貸公司太多了,但是坑也不少呀~~越是門檻低的越要小心咯,除非萬不得已建議不要選擇房屋抵押,而且有些二三線城市的房屋抵押并不如北上廣等城市的房屋抵押貸款較多。
一、提交材料(除說明外,其它均須提供原件):
1、《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表》
2、《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
3、《國有土地使用證》(核對原件,收復印件一份);抵押權人為單位的應提交“營業執照”;
4、查檔結果證明
5、抵押合同及被擔保的主合同,若辦理變更抵押登記,須提交《房屋他項權證》、變更抵押合同或協議
6、抵押當事人身份證明(核對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7、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明(核對原件,收復印件一份,委托書須有委托事項、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及單位公章)
8、房地產估價結果證明或雙方價值認定書9、以房改私產抵押的須提交抵押人婚姻有效證明并夫妻雙方到場;
二、辦事程序:
申請→受理→審核→記載于登記簿→發證三、辦理時限:
自受理次日起1個工作日四、收費依據及標準:
1、房屋登記管理中心:發改價格【2008】924號登記費: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件工本費:10元/本印花稅:5元/本
2、房產檔案館:
檔案資料查詢服務費:50元/宗檔案證明費:10元/份檔案保護費:0.05元/頁檔案復制工本費:A4紙:0.3元/頁;A3紙:0.6元/頁五、注銷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下列資料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
1、《房屋他項權證》
2、《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或收件憑據
3、《房地產抵押注銷登記申請書》(須有抵押權人公章及受托人簽字)
4、以房改私產抵押的,注銷時應提供抵押人配偶身份證、結婚證、委托書或夫妻雙方到場
5、委托書(須有委托事項、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及單位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6、抵押當事人身份證明(核對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注意事項:
1、抵押當事人為港、澳、臺居民或外國公民的:港、澳居民提交身份證及《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提交身份證及《往來大陸通行證》;為外國公民的,需提交當地公證機構公證其身份的中文公證書(須經該國外交部或其授權的機構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2、當事人應親自到場辦理,如當事人不能親自到場辦理時,應提交當事人的公證委托書(原件一份)或當場簽署的委托書、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核對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3、購買的商品房(不包含獨立別墅)、經濟適用住房、房改房可暫不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
4、抵押權人為外地金融機構且無法出具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金融許可證原件的,應提交加蓋公章的工商營業執照及金融許可證復印件;抵押權人為非金融機構企業法人的,需提交營業執照原件,核對原件后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份。
5、申請最高額抵押權變更登記的,還應當提交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尚未確定的證明材料。因最高債權額、債權確定的期間發生變更而申請變更登記的,還應當提交其他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文件。
6、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確定前,最高額抵押權發生轉移,申請最高額抵押權轉移登記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提交《柳州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表》、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房屋他項權證書、最高額抵押權發生轉移的證明材料;經依法登記的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確定,申請最高額抵押權確定登記的,應當提交《柳州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表》、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房屋他項權證書、最高額抵押權已確定的證明材料。
7、申請辦理房地產典當抵押登記的,須提交《典當合同》、《房地產典當抵押合同》。
8、當事人為未成年人的,需提交其與法定監護人的關系證明(如戶口簿、出生證、獨生子女證等)及法定監護人身份證明;需提交保證書(監護人簽名保證其具有監護資格及處分未成年人的房產是為了被監護人的利益)
首先,書面抵押合同是必不可少的,抵押人應當與抵押權人簽訂抵押合同,約定抵押的房屋具體位置、抵押的額度、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抵押擔保的范圍、抵押權實現方式、違約責任等條款;
其次,不動產的抵押以登記為生效要件,所以簽訂抵押合同之后,必須要到當地房屋管理行政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那么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就攜帶本人所有的房屋的房產證、國土證或者是不動產權屬證書、本人身份證、證明房屋價值的材料(比如購房合同、房產評估報告)以及房屋管理行政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房屋管理行政部門辦理就可以了;需要注意,如果是使用他人的房子作為抵押的話,辦理抵押登記時一般是需要房屋的所有權人本人到現場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歸屬或者使用權歸屬;
(四)擔保的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房屋抵押的一般程序為:一、簽訂借款合同;二、簽訂抵押擔保合同;三、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抵押擔保登記。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時,抵押雙方應帶齊以下有關法律文件:1、營業執照復印件;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代表證明書;3、如代理人辦理,應有法人代表或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4、借款合同(主合同);5、抵押合同;6、抵押物的產權證明(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書》);7、如果抵押物屬于合資企業或股份公司擁有,應有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決議書;8、如果是重復抵押,應提供前抵押權人同意再次抵押的書面文件;9、如果是共有房產的抵押,應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文件;10、抵押人應有聲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任何法律瑕疵的書面文件;11、其他與抵押有關的法律文件。
房產抵押一般需要以下資料: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記錄和還款意愿;4、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5、所抵押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并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并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6、具有支付所購房屋首期購房款能力;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已購且辦理了住房抵押貸款的,原住房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于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7、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8、有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擔保。
一般需要以下費用:
1、房屋評估費用:辦理房產的抵押貸款是需必要有房產評估這一步驟的,而通常也只能由銀行認可或者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那么這中間就會產生評估費用。但房產抵押貸款的評估收費并沒有統一標準,一般與評估出來的額度有關,或者直接按單算(評估一次收取200-500元不等)。
2、公證費:有的銀行會要求借款人將借款抵押合同進行公證。辦理了合同公證后,如果后期出現借款人違約的風險,銀行可憑借該公證書,繞開法院拍賣的繁瑣程序,強制將抵押的房產進行處置,以此保證其利益。收費方面,公證處按貸款金額的3‰收取,委托公證費在2000多元左右。
3、抵押取他權登記費:辦理房產抵押登記一般抵押的是他項權證。在這個環節,借款人需要支付的是抵押他權的登記費用。不同地區收費標準會不一樣。通常住宅類80元,商業類需要500-600元。
4、中介服務費:有的人想要更快更方便的獲取貸款,會委托中介辦理的房產抵押貸款。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中介也是要收取服務費的。中介服務同樣沒有收費標準,但通常在放款總額的2%-10%不等。但有一點可以注意,就是往往越不正規的中介公司服務費越高。另外,中介服務費某種程度下是有一定的討價還價空間的,具體要看你怎么把握了。而老客戶的話通常也更好說話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