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打了怎么賠償_被人打了怎么要賠償?
特邀律師
我是肥西人,6月7日與同村李某發生糾紛,我用磚頭在他頭上敲了一下,導致頭部流血。后經過派出所協商,我賠償了對 方1萬元醫療費。可李某看病才花了2000多,現在我覺得賠償有點多?請問律師:把人打傷賠償1萬元是依據什么?
針對問題,依據《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的案件相關法律解釋.賠償有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補助費等項目。用磚頭拍頭部,這個傷害部位是要害部位,導致流血造成輕微傷。按照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要進行治安管理處罰。雙方是鄰里關系,在處理這個事件過程中,是有調解的過程,調解好了,進行賠償,事情結束。若協調不成,該觀眾要承擔行政責任,要承擔罰款或拘留,同時受害者還可以要求民事賠償。
可以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治療康復需要的輔助器具費等,住院的話還有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如果傷情較重,造成殘疾的,還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損失。
你好,建議報警,要求警方進行傷情鑒定,如果傷勢經鑒定,如果屬于輕微傷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處理,派出所可以對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罰款500元;如果構成輕傷,加害人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了,根據《刑法》第234條之規定,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不管是哪一種情形,加害人都要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的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如果構成傷殘了,還要到司法鑒定中心進行傷殘等級鑒定,根據傷殘級別計算殘疾賠償金,以上賠償項目的計算是有具體標準的,如還有疑問和需要可致電律師進行詳細咨詢
被打者想多要點兒;打人者想少出點兒。這是人之常情,能夠理解。但是在傷人案件的處理中,并不是想要多少,就要多少。也不是不想出就不出的。而是首先需要根據事情的情節,傷勢的輕重,來確定案件性質,最后才能依照規定來處理傷害的賠償問題。傷害案件一般分為:輕微傷害、輕傷和重傷三種情況。輕微傷害屬于治安案件,是依照治安管理法處理的范圍,關于傷害的賠償問題可以進行調解處理;輕傷已經構成刑事案件,屬于一般刑事案件的處理范圍,關于傷害的賠償問題,尚有調解的余地;重傷則屬于嚴重刑事案件的處理范圍,關于傷害的賠償問題,沒有任何調解的余地,只能依照規定進行處理。因為對你朋友被傷害的案情及傷情不了解,所以不能給你具體的建議,只是希望你的朋友,能夠認真配合公安部門進行案件的處理,在調解階段,假如對方不想住看守所,可能會適當多出一些錢的!
這個問題我也沒有經驗。一般應該這樣吧。
你被打傷,如果你被打的很重,快找法院法醫簽定,有輕微傷、輕傷、重傷等幾個標準。
如果被打的輕,找縣區公安鑒定有輕微傷、輕傷等幾個標準。輕微傷拘留半月并罰款。輕傷判刑1一3年,罰款十萬左右。重傷判刑七年以上,有十年以上徒刑,罰款十幾萬元。根據鑒定結果交縣區法院或縣區公安局打官司去要。公安就要向監獄抓人。
如果自己受傷輕也就算了,打官司不容易,有的打的是氣官司,兩敗俱傷。
但如果你說,不行,我咽不下這口氣。那我勸你先忍了。然后每天跟著他轉,跟著他的親人轉,跟著他關心的人轉。我估計這要是個普通人就害怕了,他害怕就會找你,你可以提條件。殺人不過頭點地,他認慫了,就勝利了。
如果這個人不將就,你總跟著他,了解他很多情況,收拾他的機會很多。
千萬不要快意恩仇,既然你被打傷了,證明你不如他厲害。
我來回答你這個問題最合適了,因為我剛剛親身經歷過跟你一樣的事。
既然事情到了這一步,調解不成。有兩種方法選擇,要么你放棄繼續追究他的責任,自認倒霉。要么走正規的司法程序,追究他的刑事或民事責任,挽回自己的損失。一般人都會選后者,那么你就要馬上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傷情鑒定,以免拖延時間太長造成證據不足或錯過訴訟時效。
你要先去司法鑒定部門對你的傷情進行鑒定,保留好醫院的檢查報告,鼻骨骨折不是什么大傷害,應該會被鑒定為輕微傷。等拿到結果如果鑒定是輕微傷,派出所就應該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事情還沒完,這只是對打人者進行了治安處罰。你的損失還沒有得到賠償。既然對方已經拒絕了賠償,下一步,你就可以收集證據,到法院去起訴他。接下來就是慢慢等待法院的判決。一般這種案子都會勝訴的。判決生效后,如果對方還是,拒不執行。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這種事情,最好還是能私了解決的最好。打官司既浪費財力精力,又浪費時間。但是遇上這種人了,也沒辦法,只能是走司法程序了。
這個問題要看情況來說,你是說老公被人打,究竟是什麼原因你沒有說,是無辜被人打或是與他人打鬥而受到傷害,這真是兩碼事了,如果無辜被打,雖然驗出的只是輕傷,但打人者已觸犯了 傷人罪,雖然未至於將人打至重傷,沒有引致永久傷殘,假如行兇者是持有攻擊性武器引致他人受傷,性質又不同說法了,不旦觸犯了傷人罪,還犯上了刑事罪,嚴重些是要判監的。
就以你今次提出的問題而言,由於詳情不十分了解, 暫時就以互毆而引致受傷作一個分析,只是受了輕微的傷害就算自己倒霉吧。如果是無辜被毆打,當然就一定要索償了,通常在警方的調停下,都會以雙方庭外和解,計算賠償的款項,其中包括所有醫療費,營養費, 還需醫生證明, 如果醫生以你的傷勢批準你休息十天。因為你這十天不能工作,也會以你這十天的工資所得賠償給你。至於你要求要賠償六萬元算不算多? 那就只能靠你們雙方溝通後的協議了。
謝謝邀請!
第一次回答針對受害人的問題。
是這樣的,首先,對方造成你輕傷,已經構成刑事責任了,是故意傷害罪,可以判刑坐牢的。
根據你的情況的話是應該是輕傷二級,如果對方一分錢不賠的話,刑期一般是1年3個月左右。
而如果對方不想坐牢或者想少坐牢從輕處罰的話,是需要你簽訂諒解書的,而諒解書就是你能夠獲取更多賠償的手段。
當然這種手段是根據對方的經濟實力決定的,如果對方很有錢,你完全可以開個幾十萬都沒問題,對方給的起怎么來都行。
如果對方經濟實力一般,你就不能獅子大開口了,扣除你的醫療費,適當要點不多的營養費這個是可以的。
如果對方經濟很差,那你頂多要部分醫療費就行了,不然對方破罐子破摔,一分錢不陪,頂多做1年3,你一分錢都沒有,即使走民事訴訟這個很麻煩,按照一般的世俗理解就是,要么給錢不坐牢,坐了牢就不給錢。
賠多少都是私下協商的結果,而你的本錢就是諒解書,如果走公家的刑事附帶民事的流程的話,法院判的話,一般金額并不會很多,也就幾萬塊,這個沒必要,人家頂多判1年3,又沒刑減,法院判的賠償沒有什么約束力,你事后想安安穩穩過日子,還會去逼人家要錢?人家坐牢出來的,逼急了……
所以,協商賠償對方有錢怎么要都行,對方沒什么錢,就不要過多糾結了,打架都是2方的事,人家為什么不打別人就打你?所以也別委屈,委屈也沒用
規矩寫的很好,但是現實就是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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