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_固定資產非正常損失不用轉出嗎?
特邀律師
分企業是否為一般納稅人來確定。
1、如果不是一般納稅人,則應按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入營業外支出。
2、如果是一般納稅人,按存貨的實際成本和損失存貨已經計入應交稅金的進項稅計入營業外支出。
此損失款項如果屬于稅務局認可的損失,可以直接在所得稅前扣除。否則需要報稅務局批準允許稅前扣除,否則不允許扣除。
如果是存貨,非正常損失,對應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所得稅,按照資產損失相關規定進行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作專項申報(賬面損失金額+進項稅額轉出-賠償收入),并且準備相關資料備查(材料原始入賬憑證、產成品料工費組成、損失賠償說明、企業內部損失確認的會議紀要、審批流程等)。
一、商業零售企業存貨損失稅前扣除特殊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商業零售企業存貨損失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號),規定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有關規定,現對商業零售企業存貨損失稅前扣除問題公告如下:
一、商業零售企業存貨因零星失竊、報廢、廢棄、過期、破損、腐敗、鼠咬、顧客退換貨等正常因素形成的損失,為存貨正常損失,準予按會計科目進行歸類、匯總,然后再將匯總數據以清單的形式進行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同時出具損失情況分析報告。
二、商業零售企業存貨因風、火、雷、震等自然災害,倉儲、運輸失事,重大案件等非正常因素形成的損失,為存貨非正常損失,應當以專項申報形式進行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
三、存貨單筆(單項)損失超過500萬元的,無論何種因素形成的,均應以專項申報方式進行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
四、本公告適用于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
有了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號的規定,就大大地減輕了商業零售企業為存貨損失稅前扣除準備認定證據的工作量。
二、不再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只需企業留檔備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5號 )第一條規定: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不再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
三、取消留存備查專業技術鑒定意見(報告)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20項稅務證明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5號)規定,從2018年度起,企業稅前扣除資產損失不再留存專業技術鑒定意見(報告)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改為納稅人留存備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簽章證實有關損失的書面申明。
綜上所述,商業零售企業發生存貨損失,現在只要證明材料齊備就行,程序比較簡單。
增值稅概念中的固定資產,是有形動產,屬于“貨物”的范疇,但在產品、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中,相關的購進貨物需要做進項稅轉出,但固定資產不需要。不得抵扣1、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沒有按照規定取得并且保存增值稅抵扣憑證或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未按規定注明增值稅額計其它有關事項的;2、一般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專用發票: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但不申請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一) 用于非應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所謂非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建筑物,無論財務上如何核算,均屬于固定資產在建工程。(二) 用于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三) 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額或應稅勞務。所謂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是指企業內部設置的供職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發室、宿舍、幼兒園等福利設施及其設備、物品等或者以福利、獎勵、津貼等形式發給職工個人的物品。(四)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五)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所謂非正常損失是指生產經營過程中正常損耗以外的損失,包括:1、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貨物被盜竊、發生霉爛變質等損失;2、其它非正常損失。擴展資料:1、抵扣進項稅額的原始憑證是否真實、合法、合理;是否符合相應的使用范圍;專用發票的開具是否符合要求;票面的邏輯關系是否正確;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經過認證;認證或是否及時申報。2、有無將外購固定資產以低值易耗品、修利用備件的名義入賬,巧立名目,多抵扣進項稅額;有無將外購固定資產支付的運費申報抵扣進項稅額;3、有無將外購貨物改變用途后(如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等)仍然申報抵扣進項稅額。4、有無發生非正常損失的外購貨物、在產品、產成品以正常損失報批,不結轉進項稅額轉出。5、企業兼營非應稅勞務,分別申報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的,有無按外購貨物全額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外商投資企業兼營出口與內銷,有無按購買國內原材料的全額申報抵扣進項稅額。6、有無發生進貨退出或折讓并收回價款和增值稅款時,不相應減少當期進項稅額,造成進項稅額虛增。7、有無將從購買方取得的平銷返利轉做賬外小金庫,不沖減進項稅額;或將取得的實物返利以接受捐贈的名義入賬,不沖減進項稅額;有無將從購買方取得的平銷返利不沖減進項稅額而錯轉銷項稅額。
可以,但前提是你要把相關證明、證據保留好,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稅前扣除。
利企、利國、更利民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常常會遇到一些自然災害的損失、政策性虧損、創新項目的虧損、搬遷過程中的損失、資產清理的損失等,企業承擔巨大損失壓力,國家對這些企業虧損,采取稅前扣除的稅收優惠政策,給企業帶來生機,為企業發展帶來動力。那么哪些情形,如何在稅前扣除呢?
一、企業遭受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財產損失。自能災害包括:地震、臺風、暴雨、塌方泥石流、非人為的火災、運輸途中的車禍損失等,企業遇到上述情況,可以以專項申報形式,向當地稅務主管部門報告,提供相關材料進行稅前扣除,時間可以在季度申報時申報,也可以在年度申報時申報。
二、企業政策性虧損可以在稅前扣除
國家在宏觀控制推行新的經濟政策時,難免會對一部分企業的生產經營,帶來一定的財產損失,在會計處理上,通常稱政策性財產虧損,如何進行稅前扣除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因國務院決定事項形成的資產損失扣除問題的公告》明確規定:企業因國務院決定事項形成的損失,不再上報國家稅務總局,企業可以以專項申報的形式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扣除,具體相關事項按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25號公告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企業實施搬遷造成的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
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壯大或因城市規劃,以及環保要求等特殊原因,一些企業不得不實施搬遷新址,搬遷途中難免不會造成損失,按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第40號公告規定,企業在搬遷期間發生的搬遷損失,可以按以下方法進行稅務處理:一是在搬遷完成的年度中,一次性作為損失進行扣除,二是在搬遷完成年度算起,分三個年度平均在稅前扣除,以上方法由企業自行選擇扣除方法,一經選擇,不得更改。
四、企業創新項目非正常損失可以稅前扣除
現代經濟進入飛速發展的快軌,企業竟爭壓力大,企業不得不進行加速產品創新,在很多政策不明確的情況下,企業創新項目上的資產損失,應由企業承擔損失金額,但企業可將資產損失準予稅前扣除,具體辦法應向當地稅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告、出具損失原因的證明材料、業務監管部門的證明材料等。
五、企業資產捆綁出售的損失可以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25號公告》第47條規定,企業發生將不同的資產捆綁(打包),拍賣、詢價、競爭性談判、招標等市場方式出售,其出售價格低于成本的差額,可以作為資產損失在稅前扣除,申報時企業應出具資產處置的相關方案,各類資產作價的依據,出售的情況說明、合同或協議、成交后銀行入賬單等證明資料。
企業的財產非正常損失,是企業無可奈何的,國家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本著為企業發展,為企業減負,蓄水養魚的服務理念,讓企業的非正常損失得到補償,使企業獲得更多的資金,用于產品開發和發展,國家這項優惠政策很接地氣,利企、利國、更利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第六條的規定,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付的罰款、罰金、滯納金不得扣除。因此,因為司機違反交通法規而支付給公安部門的罰款不得稅前扣除。 但向被害人支付的賠償,屬于國家稅務總局13號令《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中所規定的非正常損失,稅法沒有限制稅前扣除的規定,因此,是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的,但需要注意,稅前扣除必須取得足夠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