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耕地土地使用權多少年_農村土地是永久性的嗎?
特邀律師
問: 農村土地是永久性的嗎?
答: 農村土地分承包地和宅基地,承包地的使用權是有期限的,以目前的政策來看,承包地的使用權具有長期性,宅基地使用權具有永久性和長期性兩種。
承包地使用權的長期性。
依據《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農村承包地是有期限的,承包地的期限規定為30~70年。為了提高農業產業的投資生產積極性,穩定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十九大會議決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政策將保持長期穩定不變,并決定在二輪土地承包期屆滿后,繼續延長承包期30年。2018年修訂土地承包法時,將土地承包期延長30年納入新的土地承包法明文規定,意味著土地承包關系將在未來40年內保持長期穩定不變。
宅基地使用權的永久性。
《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屬于村集體所有,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宅基地使用權。也就是說宅基地使用權的獲得是憑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獲得,只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不變,永久擁有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跟著戶口走的,戶口在本村集體,可以無期限使用宅基地,戶口遷出村集體,即失去宅基地的新建、擴建、改建權。
宅基地使用權的長期性。
宅基地使用權人憑農村集體經濟成員身份獲得宅基地使用權修建好房屋后,將戶口遷出本村集體的,或者通過合法繼承、贈予一戶一宅以外的房屋這三種情況,宅基地的使用權隨跟房走,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倒,房屋主人就可以長期使用宅基地,直到宅基地上的房子失去居住價值時,將房屋拆出后再也不能重新修建。這也體現宅基地使用權的長期性。
總之、農村土地分承包地和宅基地,承包地具有一定承包期限,承包期限滿后還會再延長承包期限,具有長期性。宅基地使用權憑農村戶口身份永久使用,戶口遷出本村集體的,按地隨房走原則長期使用,房子在使用權就在,房子不在使用權就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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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30年不變指的是耕地,其他如草地是30至50年,林地是30至70年。30年不變,是指在這30年內遵循“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也就是說,在這30年內無論你家里的人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土地是固定的。但是,有幾種情況,村集體是可以調整或者收回土地的。
一是農民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戶口的,土地應當交回村集體。不交的,村集體有權收回。
二是在承包期內有特殊情況下,需要調整土地的,必須經本村集體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同意。同時,還要報請鎮、縣政府批準同意。三是如果村集體有預留的機動地,可以用機動地調整。四是新開墾出來的土地。五是農民自愿交回的。
最近,有不少做休閑農莊的朋友說,國家剩余的土地承包期只有10年,等我把農莊各項基礎設施都完善了,等土地承包到期后國家在從新分配土地或再給土地換個位置,我的農莊不是白投入了嗎?再者,到了2028年,土地的承包年限到了,會不會被國家收回?不少莊主有這些疑惑。
這得從國家紅頭文件說起,1997年8月2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通知》明確提出,第一輪土地承包即將到期之前,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也就是說自1998年新一輪土地承包,一直到2028年。
而土地確權有個重要作用,就是穩定原有的承包關系,承包年限依舊不變,還是到2028年,也就是說,土地確權就是把土地印上你的名字,成為你的財產。至于下一輪承包年限能有多久,根據2015年11月2日印發的《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相信在2028年之前,會出臺下一輪土地承包年限。
有的朋友又擔心:要是2028年重新制定承包年限怎么辦?農學谷相關專家這么分析:土地確權,國家耗時5年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然后就用到2028年?就用10年?這不打現實。
若不出意外,到了2028年國家應該是不會收回土地的,對于確權的土地應該連地塊都不會改變。你想,土地確權證把土地邊界測繪這么清楚,2028年再打亂重分,就要重新測繪,豈不是又要做一整套土地確權?
因此,盡管放心大膽去做,國家更希望農民能發展好,早日實現脫貧!
不是2026年到期!
1997年8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通知》規定:第一輪土地承包即將到期之前,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
1998年新一輪土地承包,一直到2028年。
土地確權是2013年一號文件提出的,規定要再5年內完成,隨后每年擴大試點省份,強力推進。
2016年農業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有關工作的通知》,規定各地要排出時間表,保證2018年底除少數民族和邊疆地區要確權完畢。
這是第三次強調確權完畢時間。
等土地確權基本結束,農村土地資源才有望大幅度釋放,解決土地撂荒、誰來種地的問題。
2028年新一輪土地承包將有什么政策呢?確權之后應該進入新的試點期,今年的動態是“研究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的意見,總之土地價值會提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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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國度規則在第一輪土地承包行將到期之前,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也就是說自1998年新一輪土地承包之后,土地的承包期限不斷持續到2028年。那么假如到了2028年,農民的土地真的會被政府收回嗎?
國度全力推行土地確權以及各種土地變革措施,其目的無非是讓廣大農民受益,同時支持促進鄉村的開展。從這個層面上來講,2028年土地承包到期后,農民的土地還是屬于農民,國度是不會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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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農村的土地主要存在這樣的矛盾,一些有地的農民不種地或者基本不會種地,而另一些想從事農業運營的農業大戶卻憂愁拿不到地。
為了促進鄉村土地的有效流轉,鄉村的土地目前實行的是三權分置的戰略,將土地的所有權、運用權以及運營權三者結合,土地可自在流轉,普通農戶具有土地的運用權,假如本人不愿意種地,就能夠將土地流轉給農業大戶,享有土地的運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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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花雪
農村土地使用權是三十年的,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是三十年,從簽訂承包合同之日起開始計算。現在的土地確權,只是對原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確認及頒發經營權證,對于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約定的期限執行。我國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①、居住用地70年
②、工業用地50年
③、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④、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⑤、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70年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權期限是70年。
目前,耕地使用權的合法轉讓,就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合法轉讓。土地承包法規定了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法第32條),而且一般要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中流轉,要將土地承包權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
土地所以國家和集體所有。任何人不得買賣土地。這在憲法和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確規定。不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