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找人頂包交警怎么查_遇查酒駕逃逸無事故找人頂包怎么處理?
特邀律師
處理的太輕了。
看著是依法處理的,就其行為,應該是加重處罰才對。
我們國家每年死亡在道理交通事上的人數是非常驚人的!
首先,要確認酒駕是否達到醉駕標準。
一、如果酒駕沒達到醉駕標準“頂包”(即是頂替者),被發現后,涉嫌包庇,會被拘留、罰款;肇事者也會被拘留、罰款。
二、如果肇事者構成醉駕,則涉嫌危險駕駛罪。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行為。
“頂包”者就涉嫌包庇犯罪。包庇罪 窩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
這樣都會判刑的。
找人頂包目的是為了騙保的話,就涉嫌保險詐騙罪,雙方共犯,目的是逃避行政處罰的話,就沒有罪,目的是逃避刑事責任的話,醉駕的就是危險駕駛罪,頂包的就是包庇罪(包庇罪比危險駕駛罪要嚴重)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對于酒駕司機 ,嚴重的前提下,會被吊銷駕駛證 ,不過已經和對方私了,交警不會太為難,罰款扣分了事
行為極為惡劣,罪加一等,拘留罰款
發生單方事故一般不構成刑事犯罪,再此前提下找人頂包的,應當以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吨伟补芾硖幜P法》第六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1、隱藏、轉移、變賣或者損毀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扣押、查封、凍結的財物的;2、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3、明知是贓物而窩藏、轉移或者代為銷售的;4、被依法執行管制、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在緩刑、暫予監外執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 務院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
第三百一十條規定,窩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以上規定,酒駕并沒有觸犯刑法,屬于違反交通法規,依法要受到行政處罰。而包庇罪的犯罪對象是各種依照刑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人。因此,頂包酒駕也不構成犯罪,可根據具體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擴展資料:
相關案例:
一個是酒駕英菲尼迪出事故,找朋友頂替“走保險”,另兩個只為兄弟義氣,卻同樣觸刑而身陷囹圄。今天記者從海淀法院了解到,三人因犯保險詐騙罪,日前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及罰金。
王某酒駕英菲尼迪FX35型越野車,發生單方交通事故后,聯系朋友李某欲由其頂替自己報險。李某稱自己也飲酒了,聯系另一朋友鄧某某,由鄧某某冒充駕駛員向保險公司報案。其后,王某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與車險定損中心簽訂金額為36萬元的一次性定損協議書。保險公司報案后,三人均被抓獲,保險金并未實際賠付。
庭審中,三人均對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供認不諱。王某稱自己因擔心醉駕暴露、一時糊涂才找人頂替,卻不料將兩位朋友拖下水。李某和鄧某某也表示,自己只為兄弟義氣幫朋友一把,并未想從中獲利,也不清楚有這樣嚴重的法律后果。
法院認為,三名被告人的行為系共謀,共同為已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原因,騙取保險金,數額巨大,均構成了保險詐騙罪,但因保險金并未實際賠付,三人屬犯罪未遂。最終,法院判處王某有期徒刑2年,罰金3萬元;判處鄧某某有期徒刑1年,罰金1萬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6個月,罰金1萬元。
涉車輛類保險詐騙呈現逐年上漲態勢。這種保險詐騙目前主要集中在投保人、保險人、受益人“對已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原因或夸大損失程度”、“故意造成財產損失保險事故”等類型。
此案就屬于對已發生的事故編造虛假原因。此外,也有發生事故后串通修配人員假造高于實際的維修價格的,或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發生不屬于保險范圍的損失,而故意制造事故以報險。而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這些行為若騙取的保險金金額達到一定數額,都可能構成保險詐騙。
法官提醒大家勿存僥幸心理,認為若保險公司沒有實際賠付保險金就不構成犯罪;在這種情況下,雖屬犯罪未遂,但仍須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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