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辦不出房產證怎么辦_開發商不辦房產證業主怎么辦?
特邀律師
這個事是挺麻煩的,本人覺得首先保存好與地產商發生關系的,有關的手續的原始資料,作為憑證為以后到有關部門辦理房產手續的依據,是非常重要的。其次是到政府相關部門,申請補辦房產證明,帶上與地產商交費的單據及有關的協議合同。費點周折事情一定,還是能得到解決的,事情既然出現了,不用著急上火,這也不是一家兩家的事。所有買房者聯合起來,力量就大了,社會反響就大了,一定能引起有關部門的注意。你們是維權方,責任在地產商,必要時可以訴諸法律,提起申訴,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
買房幾年還沒有辦出房產證,首先,這是一個比較嚴重的問題,你一定要重視,且盡快去解決。
房產證辦不出來,主要原因如下:
1、開發商五證不全。
一般開發商在房子開始銷售的時候就必須要按規定拿下《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以上5本證書,現在政府都要求在開盤時,必須把證件公示的售樓部的。
2、項目竣工驗收沒有通過。
開發商項目竣工后需要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管理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收到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內容,組織工程質量監督、規劃、消防、人防等有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的驗收。
開發建設單位會同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部門,一起對該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驗,取得竣工合格資料、數據和憑證。
3、如果項目沒有通過竣工驗收。
一般最大的可能是開發商違規建房,沒有按照最初報批報建的規劃施工圖進行建造,或者開發商擅自改變規劃,對業主公共部位進行挪用等,還有就是質量沒有達到合格要求。
4、開發商沒有繳納相關的稅費。
開發商在業主交房辦證之前,也是需要繳納企業的相關一些稅費的,如果開發商沒有繳納這些稅費,或沒有錢繳納這些稅費,那業主的房子就算竣工驗收通過了,但是也無法辦理產證。我們這里有個小區,開發商因為股東爭斗相互拆臺,最后導致企業經營不善,小區還有剩余較多的房子因為開發商沒有交齊各項稅費而無法辦理產證,一直拖了很多年了。
5、另外還有一種情況是買房人自己的契稅等沒有繳納。
但是一般這樣情況很少,如果是這種情況開發商應該早就通知業主去繳納辦證了。
鑒于以上幾個原因,其實都不容忽視,都是較大的問題。你現在一定要去了解你的房子無法辦理產證的原因在哪里,如果自己無法了解的,可以打市長電話投訴,消費者協會投訴,都會限期給回復的。
然后,盡可能的聯系開發商盡快辦理產證,時間越久越不利,開發商企業倒閉了,破產了,那后期辦理就更難了。房子沒有產證,就像人沒有身份證,是不受保護的,也無法安排落戶、學校就讀等事項,更影響房子的升值和價值,一定要重視這個問題,盡快解決。
要了解清楚具體無法辦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不能辦理,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怠于辦理也可以訴其履行并支付違約金。
按揭房已交樓,開發商遲遲辦不下來房產證是什么原因?
按揭貸款買房,開發商按照合同約定已經交房,現在只是房產證沒有辦下來。由于題意沒有說明遲遲辦不下來的延遲時間,僅就常規情況分析如下:
一、合同約定是開發商代為辦理不動產證書情況
1、土地使用權處于抵押狀態
開發商原來以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所做的銀行項目貸款,沒有償還、或者沒有足額償還完,土地使用權仍然處于抵押狀態,不能解除抵押。
由于土地使用權尚在抵押狀態,現在還沒有辦法辦理不動產證的初始登記、分戶登記,所以就辦不了不動產證書。
2、開發商開發過程中,項目可能存在其他與初始的項目報批報建不相符的事項,尚未處理。
比如容積率超容,需要補交超容費、罰款,開發商沒有資金繳納。
3、開發商代辦不動產證書,其辦證應該繳納的稅費,業主應該是提前就交給開發商了,但這個資金被開發商挪用了,現在開發商暫時沒有資金去繳納這筆錢,所以辦不了不動產證書。
4、當地政府相關部門涉及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眾多,集中辦證量巨大,只能排隊等候。
二、怎么辦?
1、向開發商了解不能辦證的具體原因。
2、由于你是按揭貸款買房,常規情況下,你的房產已經預抵押給了按揭銀行。
有可能你的不動產證書辦理下來了,但開發商把你的證書移直接交給了銀行,辦理正式抵押登記。
因此,你的不動產證書保留在銀行,待你償還完按揭貸款后,解除抵押登記后才能給你。
3、對照合同約定,開發商如果沒有按照合同約定辦證,有沒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的條款。
如果有辦證的違約賠償責任條款,可以要求開發商支付賠償金,但通常都只有辦證完了才能確定截止時間。
綜上所述,只有你自己去開發商了解具體原因,才能尋找相應的對策去處理。
辦理房產證需要交納契稅,印花稅和工本手續費,以及住房維修基金,有了那些完稅證明,你才可以辦理房產證!你可以自己去繳納,也可以委托開發商代理,建議自己去繳納,委托開發商,他們會拿著你的這些費用免費周轉使用一兩年,再去給你交納稅費,辦理房產證。
謝邀!
撥打市場熱線、還是去其他部門投訴,以這種方法是無法解決您的問題,因為辦理房產證是屬于您與開發商之間的民事糾紛范疇,而市長熱線還是投訴,主體都是行政部門,這屬于兩個范疇,是互不干涉的。
房產證是證明屬于您的唯一法定憑證,所以,只有房產證沒辦下來,您與開發商之間是房屋買賣糾紛,建議您通過訴訟解決,通過訴訟可以了解不能辦理房產證的真實原因,也可以支付您的違約金,向開發商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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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樣的問題很頭痛,也很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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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律師,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開發商逾期未辦理房產證,如何起訴,主要存在幾種情況:
第一,開發商能夠辦理房產證,但是,開發商懈怠不愿去辦理。
這說明開發商是可以辦理房產證的,但是,由于開發商工作原因,遲遲辦不了房產證。這種情況可以再催促一下開發商,如果開發商不理會的話,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起訴到法院,要求開發商辦理房產證。
第二,開發商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前或者簽訂合同后,隱瞞相關情況,導致根本無法辦理房產證。
這種情況一般包括幾種情形:1、合同簽訂后,開發商未告知買方抵押給第三人或者出售給第三人的;2、合同簽訂前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或者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或者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上述情形主要由于開發商的過錯導致房屋無法辦理房產證,買方可以解除合同或者主張合同無效,要求返還購房款及已付房款一倍的賠償。
第三,開發商在簽訂合同前向你告知了現在還沒有辦理房產證的條件,等簽訂合同后取得相關證書后才能辦理房產證,買方知道后仍然簽訂合同付款的。
這種情況在實務中也比較多見。有些開發商在簽訂合同前就告知買方現在不具備過戶的條件,比如商品房建設環節缺乏某個證書或者某個手續,需要后面補齊的。但是,他們會承諾后面會補齊手續,辦理房產證。買方要是知道后仍然簽訂合同并付款的,之后開發商由于其他原因不能補齊手續導致無法辦理房產證的,買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還購房款及相應的違約金。
總之,開發商逾期未辦理房產證的,買方可以根據上述情形主張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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