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保險公司追償賠付是否給_酒駕保險會賠嗎?
特邀律師
保險公司當然要理賠,只是在屬于交強險范圍內獲得理賠。
什么是酒駕大家都有個概念即: 飲酒后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20mg/100ml,小于80mg/100mg的駕駛行為;而醉駕則是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那么我們買的車險分為交強險和商業險估計大家也知道。
但是兩個險種的具體理賠可能不是太清楚,下面作簡單介紹:
1,只要是商業險,發生酒后駕駛行為并由交警下文認定的是不認可保險理賠的。其支持的法律文件如下
《保險法》第六條規定,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保險車輛損失,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地震、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罰沒、政府征用; (二)競賽、測試,在營業性維修場所修理、養護期間; (三)利用保險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四)駕駛人員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物麻醉后使用保險車輛; (五)保險車輛肇事逃逸;
2,交強險是法定的機動車保險,它是國家為了保障在機動車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的利益。賠償限額為: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所以,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亡的,保險公司理應賠償。
其法律依據為下:
(1).《交強險條例》第21條第二款規定“……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此條款僅規定了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可免責,并未將酒駕排除在外。
(2).《交強險條例》第22條規定,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追償。同時還規定,醉酒駕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22條只是明確了保險公司對財產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對人身傷亡事故,只賦予保險公司追償權而非免責權,所以對于酒駕導致交通事故致人傷亡的,保險公司并非當然免責。
綜上所述,發生酒后交通事故能否獲得保險公司理賠,應遵循上述兩種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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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對于醉酒駕駛這種典型的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保險公司會在合同中約定相應的免責條款,在發生醉駕交通事故的情況下不承擔保障責任的。
祝賀題主給自己上了人生重要的一課,醉駕是一種犯罪行為。醉駕造成交通事故應妥善處理,當然你為此付出代價是終身慘痛的,事情本身就不是錢可以解決的問題,保險公司墊付賠償是依據國家法律履行代償義務,賠償的款項保險公司會向你追償的,主動將賠償款退還保險公司,省的麻煩,吸取教訓,過好自己
未來的生活。
交強險賠付標準
1、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2、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交強險免賠范圍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第五章:
第十條 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絕對不賠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根據上述規定,酒駕發生交通事故,交強險是需要進行理賠的,但一般商業險針對酒駕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將其列為免賠事項。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不當之處,還望指正!好讀書不求甚解,尤喜武俠、推理,歡迎朋友們相互交流學習。
對于商業車險來說,只要交警認定保險車輛是因駕駛員“酒后駕車”而出現的事故,保險公司均可以不予理賠。
對于交強險來說,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司法解釋以侵權責任法的立法精神和交強險的功能為依據,明確規定醉酒駕駛、無證駕駛、吸毒后駕駛的情形下,交強險保險公司仍然對受害人人身權益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以上說明,商業險不賠、交強險僅在保險的有限范圍內賠償,然后還要向酒駕者追償。超出之外的所有賠償,都需要你自己和家人承擔,因為你的酒駕行為,造成家庭也跟著受牽連,甚至傾家蕩產,得不償失!
所以,千萬不要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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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說的應該是朋友酒駕造成自己的車輛損壞,能不能要求自己的保險公司賠償 。
從法律角度,該不該賠首先看合同約定。
賠償投保人自己車輛損失的,是“車輛損失險”的賠償范圍。
因此自己的車輛受到損失,想要得到自己保險公司賠償,購買了“車輛損失險”是基礎。
但是,能不能賠,還需要看保險合同的約定。
可以說,一般情況下,是拿不到賠償的。
為什么呢?具體說說
一、車輛損失險對酒駕約定免賠。
車輛損失險的保險合同需要經過保監會審查。
目前公示發車輛損失險都明確約定酒駕不賠。
具體合同條款為:“第五條 發生意外事故時,駕駛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
(五)飲酒或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的;”
可以說,各種商業險都在條款中對酒駕的賠償做了免賠處理,主要原因是酒駕會顯著增加保險人的風險。
二、如果保險公司未盡告知義務,仍需賠償。
但是,保險合同約定酒駕免賠,但并不代表其絕對不需賠償。
由于保險公司的保險合同都是格式性條款,而酒駕免賠是免除保險公司責任的條款,因此對于這些條款,保險公司必須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明確告知投保人,如果沒有告知的,不產生免賠效力。發生事故后,保險公司仍有義務賠償。
一般情況下,就這種免賠事項,保險公司會對這部分條款加粗加黑,并且要求你簽署專門的告知事項書。
如果保險公司沒有做到這些,那就還需要賠償。
最后,提醒下,酒駕萬萬要不得,這種朋友也要不得啊。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關注我,每天學點法律小常識,讀點法律小故事。
首先來講,保險公司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但是保險公司的賠償是一種“相對”的賠償,即保險公司在賠償后有向酒駕駕駛人追償的權利。
其次,保險公司賠償的額度是在交強險范圍內賠償,即醫療費1萬元、人身傷殘賠償費11萬元、財物損失2000元,合計12.2萬元。在商業險上是不予賠償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醉駕駕駛的,受害人可以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予以賠償,但是保險公司賠償后,可以向侵權人追償。
同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中,也規定了保險公司對醉酒駕駛造成的交通事故在交強險范圍內,有墊付搶救費用的責任,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交強險的細則以及法律的規定,是對受害人的一種保護;同時,追償權的行使,也是對違法行為的一種制裁。
而對于喝酒駕駛行為,商業保險是不予賠償的。“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已經明確規定了諸如酒駕、吸毒、逃逸、無證駕駛等違法行為造成的交通事故屬于不予賠償的情形,簽訂保險合同時保險公司也會特別強調這一條款。所以,酒駕致人死亡在商業險上是不賠償的。
駕駛人應該懂得交通法規的規定,拒絕酒駕行為,保證交通安全。
這是個好問題,我相信大家看到這個題目時第一個念頭就是:都酒駕了,肯定不賠啊!事實上,這個問題比較復雜。現在我試著解析一下:
酒駕肇事負全責,商業險賠嗎?
一
商業險在這里用到的是“三責險”。第三者責任險里的責任免除條款明文指出,“駕駛人員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物麻醉后使用保險車輛”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的對第三者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均不負責賠償。
所以,可以明確,商業險肯定是不賠的。
二
有一種特殊情況:
即在肇事車主已沒有能力賠償(自掏腰包)的情況下,如果本次交通事故受害人也是駕車出行,同時所駕駛車輛購買了商業險,在滿足這些條件的情況下,那么受害人可以向自己的保險申請索賠,然后由保險公司“代位求償”,向肇事方追償。
酒駕肇事負全責,交強險賠嗎?
之所以把交強險放在后面說,是因為問題比較復雜,我按受害人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兩種情況來講:
一
根據交強險條例第二十二條之規定:“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看好了,財產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那如果受害人有人身傷害呢?
二
根據交強險保險條款(與交強險條例不同,本條款是在交法、保險法和交強險條例的指導下制定,不要搞混了哦!)第九條之規定:“駕駛人醉酒駕駛的”,對于符合規定的搶救費用,保險公司在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對于其他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墊付和賠償。對于墊付的搶救費用,保險公司有權向醉駕肇事致害方追償。
力橙君解析:1,受害人受到人身傷害而產生的搶救費用酒駕肇事車輛的交強險是可以賠付(墊付)的。其他費用(比如住院醫療費,康復費用等)不管。2,現實中,只要牽涉到醉駕,保險公司基本上就不再管了,一推三六五,更別想墊付搶救費用。但是如果受害人起訴保險公司,法院一般會判保險公司按上述條款在賠償限額內賠償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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