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前車慢行導致后面兩車追尾_高速追尾問題,責任怎么劃分?
特邀律師
具體還得交警判決,有行車記錄儀,就提供行車記錄儀,就算是同一個事故,不同交警判罰都是不一樣的,按照文字表面,前車擔責任估計百分之60/70
高速公路上前面車停下,后面車追尾的,應認定前車駕駛人負事故的次要責任,后車駕駛人負事故的主要責任。交通事故責任由交警劃分,一般是追尾者全責,兩車的維修費用都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險公司賠償,被追尾者只有一個交強險的無責賠嘗。這無責的賠償是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險公司代賠。座位險只是賠車輛座位上的人員傷亡的。按照我國第四十六條第一款(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追尾,無論前車是因為什么原因,只要追尾就是后車全責。后車只能報保險,然后由保險公司給前車拍照并定損,然后按照定損價格付給前車修車費用,然后一般來說,后車也要給前車一定的補償金。這個補償金保險公司是不給報銷的。然后,后車也要去修車,保險公司再給后車定損,然后給后車報銷修車的費用。可以通過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書、三車的駕照、行駛證、交強險的復印件,向保險公司索賠。雙方在交通隊進行登記備案,前車無責任,拿著修車的發票與后車車主一起在交通隊進行結案。而后車車主這些日子不能開車,因為駕駛證在交通隊扣留。等結完案后,才能拿到駕駛證。擴展材料:高速公路事故的處理2、駕駛人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符合《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有關自行撤離現場規定的,可以自行撤離現場,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3、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需要交警部門處理的,應立即報警,并在交警到達現場后出示本人駕駛證、所駕車輛行駛證及保險證。4、駕駛人在發生廣州違章事故后,應盡快向投保保險公司報案。5、交警按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把事故劃分為簡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兩種程序進行處理,并按有關時效規定對交通事故作出認定。6、當事人在收到認定書后,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7、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義務人一致請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你全責。前車不會忽然慢行,只能是踩過剎車,你追尾就是跟車過近。如果你能舉證對方剎車燈都不亮,對方全責。
追尾方全責。原因:進入高速公路匝道口,減速慢行是合乎駕駛操作規定的。而后車發生追尾必定是未減速慢行所造成。具體看交警劃分責任,
汽車追尾并不是一概而論的【后車全責】,責任劃分以事故現場判斷、在高速公路會有很多場景影響定責。
所謂追尾全責是建立在前車沒有任何違章駕駛行為的前提下,后車楞撞才是全責;如前車存在壓線變道、違章停車、惡意別車等行為反而是前車全責,這類場景下除后車存在超速或其他違章行為才會按比例分別定責。
在高速公路上的追尾事故同樣適合上文描述的情景,不過多出安全距離和最低車速的限制。
高速公路對于普通家用車而言最高限速為120km/h,建議安全距離為100米,安全距離如低于這一標準的追尾分兩種情況:
前車遇突發情況緊急制動避讓無其他違章駕駛行為,后車如保持100米以上安全距離并即使剎車是可以安全避讓的,追尾只能說明沒有保持足夠的車距或分神了,這種事故后車全責。
前車不存在避讓減速的需要而是主觀行為急剎車導致后車追尾,后車在沒有保持安全車距的前提下占責但不會是全責,前車要承擔部分或主要責任。
車輛正常駕駛中遇到突發情況從反應到開始剎車平均為3秒,專注一些的司機可以做到一秒或兩秒;假設車速為120km/h,一秒鐘行駛的距離為33.33米,2秒鐘之內車輛會駛過安全車距的2/3,剩下30多米的車距確定不夠制動到停車但可以把車速降低到很低,車速只要平均低于50km/h大部分家用車是可以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做出避讓動作的,所以不論前車是否存在違章行為后車都有一定比例的責任。
第二種情況為前車時速低于車道限制車速,不同地區的高速公路會對各條車道限制最低速,小微型乘用車按規定應走最左側車道,如該車道規定最低時速為100km/h而前車低于這一時速,這種情況下導致追尾為前車全責。
高速公路適用所有車型的最低標準限速為60km/h,不論大小車輛只要低于這一時速或違章停車導致追尾也是全責無疑,所以高速追尾事故定責還要綜合前車車速判斷。
連環追尾事故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是上文描述前車時速過低導致則由第一臺車負全責,第二種情況為連環追尾事故涉及面過大或前車減速有客觀原因,這種事故由后車負責前車的賠償,最后一臺車要自負前車和己方車輛人員損失。
追尾事故的責任劃分可以參照以上標準,高速公路行車安全車距建議保持在150米以上。
上文為原創內容,代表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謝邀!
先分享一案例。
曾經在一路口等紅綠燈,我在第三位。當綠燈亮起時,第一臺車一直不動,倒計時3秒時,猛踩油門直接開走。而第二臺車也是個急性子,一直接喇叭,第一車一直不動。當黃燈亮起時,第二臺車不管闖不闖紅燈,直接加油,然后在前面不運處擋住第一臺車,拉出司機一頓爆揍。說他故意別車。
路人報警,交警訊問后得知,第一臺車一直在煲電話粥,沒注意綠燈,當黃燈快亮時才發現。最后,交警無語,通知派出所來處理。
對于第一臺車,交警認為沒有違法。而最后是民事糾紛,只能派出所處理。而第二臺車駕駛人賠償醫藥費,賠禮道歉,差點拘留,大家說此事冤嗎?
同理,本題問題是駕駛人在綠燈有三秒時,為保險起見,選擇停車。導致后車追尾。
那么,后車肯定負全責。因為他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肯定想在紅燈之前通過,速度肯定不慢,導致追尾。
有人說前車有責任。但,交警在處理此事故時,絕對后車全責。而前車沒有任何責任。
我們不能把道德和法律綁在一起。前車沒有違法,所以沒責任。但是,前車可能受到道德譴責。3秒足夠過去,為什么要停車。如果不是惡意別車,完全沒必要這么做呀。而后車也太急了,到了路口,一般人會減速慢行,這樣絕不會追尾。所以后車肯定想在紅燈前通過才導致追尾。
對于前車,我們無權說什么,他也不違法。但前車太謹慎了,反而害人了。雖說不違法,但肯定受到譴責的。
法律和道德是兩個概念。道德淪喪不一定違法。而違法不一定受到道德譴責。所以,兩者有相連關系,但又有不同涵義。
以上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根據問題描述,假如沒有及時剎停而導致追尾事故,可以很明確的說,你是全責
看到這個結果,可能會有很多朋友感覺不合理,畢竟是前車急剎而導致的追尾,為什么后車要負全責呢?
一、追尾事故責任劃分:
1、后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并設置了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后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明顯的樓主符合第一條,所以你應付全責!
高速公路車距保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于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于50米。
如何能證明前方車輛是故意而為?
對于這個問題,可以說幾乎是不可能證明的,即使是有行車記錄儀,也很難很難,因為有太多的理由來搪塞了,比如前方突然出現個小動物、車輛突然報警了等等,通過外部的證據來證明心理想法,幾乎做不到,所以最終的結果基本上就是后車全責。
問題總結:后車全責,原因就是沒有保持安全車距。如果對方是故意急剎,得有充分的證據,那樣就能重新劃分責任了,但如果找不到故意而為的證據,那后車就是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