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死刑執行過程_犯人被執行死刑時會想什么?
特邀律師
各地有不同的看押方式,甚至一個省也有不同。中級法院判死刑回看守所按規定必須戴鐐銬(也有重大刑事犯在預估肯定判死刑的未經審判戴鐐銬的),死刑犯進號后一般安排兩人為一組值兩小時的班專門看護,經二審和高法復核后七天內執行,一般死刑犯不知道具體執行日期,待提出監室才知道(部分地區是兩個武警站在監室門口,一邊一個架著膀子),到大廳單獨房間后一碗雞蛋面,然后由勞動號的在押人員把鐐砸開更衣,由獄警上法繩(接見親屬有上繩后也有卸鐐銬前的),最后在看守所內移交給法院直至駛出看守所大門方為結束(大多數是在看守所內宣讀復核完成一系列程序后直赴刑場,也有個別押赴法院再走個過場),暴力嚴重殺人者一般在執行前都能接受這個現實都表現的比較坦然,認為終于了結了對精神上也是個解脫,上法繩時兩個褲腿上都要扎繩,其目的是防止大小便失禁,失禁并不完全是害怕的表現,而是靈魂出竅大腦一片空白無法控制自己的生理現象,所以說在執行時他們沒有任何思維和想法,有也是緊張緊張再緊張!像魏振海在臨刑前仰天大笑的僅個例而己!
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嚴打三年,從嚴從重從快。那時候法院好似還沒有法警,執行死刑立即執行由武警接收任務。
在執行的前夜,公檢法武會共同商定好刑場,一般刑場對外保密。武警隊會召開會議,提出安排和注意事項,擔任射手丶副射手丶外圍警戒的同志要寫請戰書。
那個時候,一回槍決高達十幾人。程序是先提出死刑犯對其宣讀,問其最后有什話要交待,還有啥要求。然后手銬丶腳蹽丶五花大綁押上大卡車丶插上死形牌子上路,七八輛車魚貫而出,一般先開公捕公判大會,然后把死形犯押捕刑場執行槍決。死囚聽完宣判,膽小的能嚇尿,癱軟,膽大的面不改色。
死囚車一路鳴笛,急赴刑場,心里真緊張。一到刑場,兩個攙扶手把死犯架下車,直赴具體位置,射手、副射手緊隨跳下車,而外圍警戒也快速形成。各就位后,指揮長一揮旗,或喊一口令,死刑犯應聲倒下。
隨即武警撒走,法醫驗尸,整個過程也不過十分鐘左右。撒回車起動,高度緊張的心才慢慢放松下來。
不少人可能都發現,在死刑執行現場,都會停有一輛救護車。不論是在刑場還是在指定的羈押場所,都會有這種現象存在。
有人可能會產生疑問,這輛救護車的用途到底是什么?實質上這是死刑執行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法醫必須要在場。
我國目前的死刑執行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槍決,二是注射。
槍決一般都由人民法院法警執行,若沒有條件執行,則可交付武警執行。注射死刑一般都在指定的刑場或羈押場所內執行。
目前的死刑執行程序是這樣的:先是罪犯會見親屬,法院通知檢察院進行監督,然后是對罪犯驗明正身,最后由法醫復驗。
死刑執行后,還會有一些規定。其中一條是通知家屬領取尸體,若有火化條件,則直接領取骨灰,同時要對這些進行記錄。
從整個執行程序來看,始終都要有法醫在場,那么承載法醫人員與相關設備的載體就是救護車。這是救護車在場的主因素。
那么,救護車在場的具體用途都有哪些?
第一,驗證死刑犯生命是否終結。判斷人是否死亡,必須要有專業的醫生或法醫來給出結論,判斷死刑犯的生命也是如此。
通常在死刑執行完畢后,在場法醫會及時上前檢查,判斷死刑犯生命是否終結。有時需要專業工具,救護車就是協助功能。
這一環節非常必要,執行現場也會出現死刑犯未當場死亡的情況,這時就需要法醫作出科學死亡評判,防止發生意外情況。
第二,對意外情況能及時處理。大部分人面對死亡時,都會有恐懼心理,死刑犯也不例外,有的被嚇癱軟,有的直接暈厥。
在這種情況下,法醫就得使用救護設備對暈厥的死刑犯進行救護,確保下一步執行程序能順利進行,這是第一種救護作用。
雖然執行射手都是經過專業訓練,但也難免會出現失誤,傷及其他的執行人員。如果有意外發生,法醫會在第一時間處理。
這是救護車在場的一個急救作用。
第三,救護車其它幾種特殊用途。以前救護車具有處理死刑犯遺體的用途,負責對自愿捐獻或無親屬的遺體進行醫學處理。
五年前,死刑犯遺體捐獻已全面停止,救護車的這項用途也已消失。
在采取注射方式時,法醫同樣必須要在場,在死刑執行完畢后,法醫要根據相關設備給出死亡結論,這個與槍決時一樣。
救護車還有一個功能,可用來運送遺體。這個從遺體處理規定上可以看出,有條件火化的,救護車會將遺體送往火化場。
有時救護車也會作為注射死刑的指定場所,隨著注射刑場的不斷出現,救護車的這個功能也在弱化,會被專業刑場代替。
總體而言,執行死刑時,救護車在場的主要作用概括起來就是檢驗與救護。這是死刑執行過程中,必須要有的一個環節。
在死刑犯執行死刑時,對死刑犯進行最后的身份確認,這是必要的法律程序,主要是防止執行錯了人,畢竟死刑是終結一個人的生命,需要慎之又慎,避免死刑犯被調換,所以在執行前一般有法院、檢察院共同對執行犯驗明正身,死刑犯還需要自己簽字確認,確認無誤后即可押赴刑場執行。在執行現場還會有檢察院、法院、法醫對執行完了的死刑犯再進行確認,確認是否簽字完全死亡,確認完全死亡后,幾方共同簽字,整個執行結束,一般火葬場的車在現場等候直接拉到火葬場火化,另外如果執行槍決的話,還要有死刑犯家屬或者單位負責支付子彈費用。總之希望我們每一個人都要遵紀守法,做一個好公民,犯罪違法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