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起買的房子寫誰的名字_房產證寫夫妻名字好還是寫一方的好?
特邀律師
不影響的,只要是婚后買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管寫誰名字都一樣,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婚后買房房產證上只有老公一個人的名字,這個不存什么合法不合法,只有你們愿意不愿意!如果你覺得只寫老公一個人的名字沒有安全感,那你可以將自己的名字也加上去呀!
不過,既然是婚后財產,那么無論加不加你的名字,只要出資人是你們夫妻倆個,上面有你丈夫的名字,這套房產就應該是你們夫婦倆的共同財產。但有一種情況例外,如果出資人是你的公公婆婆或別的什么人,他們有賠予協議指定這套房產只屬于你丈夫的話,那就不是共同財產了!
你既然提出了這種問題,其實更應該及時與丈夫溝通,如果房產是你們倆投資的,你的丈夫應該同意你加你的名字。雖然加不加你的名字都是共同財產,但萬一哪一天你們倆鬧崩了,房產證上有名字的那個人,就有可能一個人把房子賣了!之后你要維權就會會很多的周折。但如果是兩個人的名字,就不會存在這些麻煩了。夫妻之間提這些可能會傷感情,可是你如果不說出來,就會一直心存疑慮,照樣會影響感情的。
當然,如果是別人投資的話,你就不應該提這個要求了!應該理解別人贈予的行為,給了你丈夫就相當于給你了。這么想你就心里舒服了。
夫妻在一起過日子,一定要注意處理好這些生活中的細節問題。否則積少成多,就會相互形成惡感。最終影響到兩個人的感情,以至于影響整個家庭的穩定和發展。
多溝通,多換位思考才是婚姻正道,祝好!
雖然根據《婚姻法》規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證寫一個人,還是兩個人,本質上不影響權屬狀況,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根據《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的權屬狀況是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所以,從表面來看,房產證寫一個人的名字,則有可能給其他帶來房產證屬于一個人所有的想法。若房產證登記為兩個人的名字,那房產必然屬于兩個人所有。
另外,房產登記的名字會影響房屋的處分,特別是房產的轉讓。若產權僅登記在一個人的名下,對方就有可能單獨一方實施房產買賣,并順利完成房屋過戶。若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辦理房產過戶則必須另一方的配合,這樣就能避免單方轉讓房產。
總體來說,若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建議登記在雙方名下,這對于另一方才更具保障,具有法律上的保障。
請描述清楚:
1、房產所在的城市;
2、是否還有貸款沒結清等其他限制情況;沒抵押、查封等產權限制的情況下,是可以去名字了;夫妻雙方一起,帶產權證、身份證、離婚協議去房管局辦理手續即可;每個城市可能會有差異,建議先致電當地房管局咨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