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_有限責任公司分有自然人投資和控股?
特邀律師
樓上有人說可以用你注冊的公司去控股你繼承的公司。其實這樣是不行的。按照《公司法》規定,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并且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你可以這樣操作,先把你自己或父親的公司增加股東變成非一人有限公司,然后再去控股另一家。
謝謝邀請。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這種類型的公司是需要交企業所得稅的。下面詳細說明各種公司及稅收類型。
我們較為常見的與個人相關的組織類型有三種: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簡稱個獨),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一人公司)。
個體工商戶:有經營能力的個人可以申請登記(經營的時候可以自己干或者全家一起干)。交納個人所得稅。很多時候由于經營規模小,也沒有建賬的能力,都采用核定征收(稅務機關規定比例征稅,一般按照銷售額的一定比例計算)。
個人獨資企業: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設立,由個人全資擁有。個人對企業事務有決策權(老板自己說了算),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它不是法人,交納個人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很多時候也采用核定征收的方法。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由一個自然人或者法人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行使決策權(還是你說了算,但是要簽字備案),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它是法人,交納企業所得稅。既然是法人,那股東和公司的財產是要嚴格劃分的,每年都要編制會計報表,還要經事務所審計(不能傻傻地分不清公司財產和股東個人財產)。
在公司設立之初,確定好公司類型是非常重要的。不僅因為不同類型的企業納稅不同(包括一些稅收優惠),同時最初股權結構的設計還會影響到后期的公司發展。所以,當我們要設立一家公司要首先考慮好很多關鍵因素,比如是自己設立企業還是合伙創業(單干還是抱團)?自己設立企業選擇哪種形式(小打小鬧還是要大干一場)?以自然人持股好還是法人持股好(考慮后期分紅)?是實名持股好,還是代持好?(有沒有上市的夢想)等等。在一開始就要根據戰略規劃做好稅務籌劃。因此多了解些企業形式和稅收法規有利于做好長遠規劃(未雨綢繆)。
以上個人觀點希望能夠解答到問題,如有疑問歡迎留言區評論。
你問題有點不合邏輯哈,單位經濟類型一般分為國有經濟,私營經濟和個體經濟。有限責任公司無論是自然人投資還是法人投資的,只要法人不是國營企業,都屬于私營經濟類型。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簡稱就叫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沒有實質的區別。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規定的股東出資組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若企業因經營不善而倒閉,出資者只承擔起出資額限度內的責任和債務,而不是無限責任。
1、首先,自然人---人,法人---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是股東全部是自然人,也就是說股東全部是人投資,沒有公司投資。這個是私營有限責任公司。2、第二種是股東有自然人也有法人,也就是股東里邊有人也有公司來投資,這個就是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意思就是說這個企業是由一個公司投資的,只有一個公司,剛剛說了:法人---公司。3、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Co.,Ltd.,全拼為LimitedLiabilityCompany),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工商機關“查處”有限公司,是否要處罰的?我給你分析一下:
工商處罰股東的情形只有一種,就是股東抽逃出資。作為一個3萬元的公司,我感覺不可能存在抽逃出資的行為。
其余的處罰全部是針對公司而言的,也就是主體是有限公司,不是股東。
依你所述“我之前借身份證給一個朋友(公務員)在北京注冊了一個3W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可能涉及提供虛假材料,最多對公司是5-50萬元罰款、吊銷執照。但是這種定性一般不敢定的,“你的朋友幫忙管理”也是正常的。公司就是你和另外2個股東的,至于誰具體執行事務,工商局是管不到的。
最近,我決定擴大經營規模,再成立一家貿易公司。
為避免多人合作的種種不便,我擬再成立的公司仍然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但有人說一人不能成立兩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知這一說法是否正確,特來信咨詢一下,急盼回音。讀者:王東 王東同志: 來信咨詢的情況涉及一人能否成立兩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這一問題。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法人,其股東僅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即承擔有限責任。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長期以來,考慮到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在逃避債務上的便利性,我國法律一直否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存在。我國公司法修訂后,新增加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內容,但為避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弊端,對其作了非常嚴格的法律限制。如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注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并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務所審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59條第2款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從來信情況看,你已成立一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依法不能再成立第二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當然,你在成立貿易公司過程中,可以與他人合作,合股成立兩人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你說的是一人有限公司。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法人,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所以說,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負債,根本不需要法定代表人(非股東)承擔責任。
如果法定代表人是股東,以下情況可能出現題主所說的“法人代表用個人財產償還”的問題……:
一、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個責任的依據就是揭開公司面紗制度。
揭開公司面紗制度又稱“公司人格否認”、“公司法人資格否認”、,指控制股東為逃避法律義務或責任而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濫用法人資格或股東有限責任待遇、致使債權人利益嚴重受損時,法院或仲裁機構有權責令控制股東直接向公司債權人履行法律義務、承擔法律責任。公司法人資格否認制度以公司法人資格之存在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