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起訴流程_重婚罪的起訴方式是怎樣的?
特邀律師
所謂重婚罪,在前婚與后婚的形式上有起碼的要求——前婚必須為法律婚(經民政局婚姻登記),后婚則法律婚與事實婚均可。事實婚表現為:辦婚宴、對外以夫妻相稱并共同生活(同時為周圍人所認可)皆可構成。公式為:重婚=法律婚+法律婚/事實婚(注,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實婚是等同于法律婚的,最高法有司法解釋的)而在主觀上也有入罪的門檻——明知。明知自己已婚還騙對方與自己結婚,板子只打已婚一方,對方是受害者。明知對方已經結婚,還要與對方結婚的,板子雙方都打。綜上,你自行判斷你父輩的婚姻是否構成重婚罪。
感謝推薦問答。
重婚罪的立案有兩種途徑:一是直接去法院自訴立案;另一種是去公安機關控告立案。
自訴立案應注意事項
你直接去法院自訴立案,需要帶以下材料:身份證明、自訴狀、證實對方有重婚行為的證明材料。自訴立案的關健是你自己負有舉證責任,例如對方在和你存在事實婚姻或者依法登記結婚的情況下,又和別人以夫妻名義同居或者登記結婚。證據的形式可以是書證、證人證言、電子證據等。如果你舉證不能,就會面臨無法立案或者敗訴的結果。法院立案后會定期開庭,你作為自訴人還要準時參加庭審,否則法院會按你自動撤訴處理。
去公安機關控告立案應注意事項
如果你個人無法完成取證的任務,可以去公安機關控告立案。這種情況下,你需要準備身份證明、控告書以及提供一些證據線索。由公安機關利用偵查權替你完成收集證據的事情。公安機關根據你提供的線索收集到充分的證據后,如果對方重婚的事實清楚,就會將案件移送檢察院,由檢察院審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受理公訴案件后定期開庭,你可以作為被害人參加庭審,表達意見。
至于如何取證的問題,還希望你能委托律師代理。
以上回答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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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聽他的律師胡說!
依我之見:一旦刑事訴訟你老公肯定輸。
一,根據你“老公手里有兩本結婚證”的情形推斷有兩種可能性:1,如果兩本結婚姻證經審查確認都是真實,即通過國家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機關依法登記頒發的(包括你老公與你結婚時的結婚證),2,你老公手里兩本結婚證,可能一真,即與你結婚領的證是真實的,而另一本結婚證是假證。
上述兩種情形,你老公己經涉嫌犯罪了,一旦刑事訴訟,你老公肯定輸,會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
那么,會為什么追究其刑事責任呢?
二,1,如果兩本結婚證都是真的,除與你結婚是依法并真實的,另一本真的,就完全有可能你老公在與你結婚前,或者結婚后,在并未解除與她人婚姻關系的情況下又與你,或與她人再次結婚,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之規定:有配偶的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結婚的,構成“”重婚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如果你老公手里兩本結婚證經審查“一真一假”,那么,假結婚證屬干什么性質?如果假結婚證是你老公偽造的,你老公的偽造行為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丶印章罪,因為”結婚證”是國家民政機關依法制作頒發的公文,禁止任何人偽造,你老公偽造結婚證的行為,己觸犯了《刑法》二百八十條之規定,己涉嫌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依法追刑事究責任。
怎么追究其刑事責任呢?
三,這要從案件職能管轄來回答怎么追究的問題,雖說”重婚罪”是公民自訴案件,起訴還是不起訴你老公的決定權依法在你手里,而作為偽造國家機關公文丶印章的行為,一方面你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舉報,另一方面,你也可以在重婚案自訴開庭時要求法庭裁定你老公偽造結婚證的行為應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總之,你老公手里有兩本結婚證的行為都會依法被追究其刑事責任。
當然,你要注意一點,你老公在與你結婚前如果與她人結過婚的結婚證,是否又與她人離過婚,如果離過婚后才與你結婚,那這種情況你老公的兩本真結婚證就不構成重婚罪。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一、哪些屬于重婚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
2、客觀要件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3、主體要件
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系;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要件
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
二、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認定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時,核心在于認定其客觀方面。而認定重婚罪的客觀方面,要注意事實婚姻有可能會構成重婚罪。
1、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14日《關于〈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后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復》明確指出,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這足以說明,司法解釋肯定了事實婚姻仍可構成重婚。
2、事實婚姻出現在“重婚”行為中時有以下幾種情況:
(1)前一個婚姻是登記婚姻,后一個婚姻是事實婚姻;
(2)前一個婚姻是事實婚姻,后一個婚姻是登記婚姻;
(3)前一個婚姻是事實婚姻,后一個“婚姻”是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我們對“哪些屬于重婚罪的構成要件”以及“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有了更深的認識。基于重婚嚴重侵犯了無過錯方的人身權利,妨害與破壞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所以我國刑法規定,犯重婚罪的,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旦被控該罪,萬不可掉以輕心,最好請專業的刑辯律師幫忙,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一、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我國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