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能看出是否已婚_結婚后戶口本上是顯示已婚嗎?
特邀律師
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時,需帶戶口本,辦好結婚證后,婚姻登記機關會在戶口本個人戶口登記卡上“婚姻狀況”欄蓋上“已婚”字樣。
如果你不想讓家人知道你已經領取結婚證,很簡單:辦理結婚證后,帶身份證到派出所謊稱戶口本遺失,要求重新補辦即可,戶籍民警即時打印戶口本(新打印的戶口本顯示的還是未婚),只需交工本費10元。將新辦的戶口本交給家人即可“瞞天過海”了。
不能以該項作為判斷標準(只能作為參考):
1、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應以本人在民政局的登記記載(檔)案為準,并不是以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為準;
2、當事人結婚后,在婚遷戶口的前提下,應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戶口遷移證等證件,在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時,更新該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四條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用身份證號碼是查不到婚姻狀況的,身份證是用來證明公民的身份的,而不是證明婚姻狀況的。民政局和戶籍派出所都能查到婚姻狀況,但去查的人只能查自己的,不能查他人的,因為這個屬于個人隱私。身份證的數字代表的是:
1, 第1、2位數字表示所在省份的代碼;
2, 第3、4位數字表示所在地市的代碼;
3, 第5、6位數字表示:所在縣(市、旗、區)的代碼。
4, 第7--14七位位數表示:身份證編碼對象出生的年、月、日,5, 第15-17數表示在同一地址碼所標識的區域范圍內,對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人編定的順序號,順序碼的奇數分配給男性,偶數分配給女性。6, 第18位是校驗碼作為尾號的校驗碼,是由身份證號碼編制單位按統一的公式計算出來的,如果某人的尾號是0-9,都不會出現Ⅹ,但如果尾號是10,那么就得用Ⅹ來代替
可以查出來的。派出所系統上是已婚的,戶口簿上的未婚,是你沒去派出所更新,等更新或更換戶口簿時,結婚信息就有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