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先動手的法律責任_先動手打人負什么法律責任?
特邀律師
打架斗毆后如何承擔責任,首先要通過司法鑒定來確定。但是先動手的人基本責任都要大一些。
拜托不要先思考被挑釁怎么動手,不要中這么低級的招好么。。。。
低級的人跟他計較個毛線啊
動手打人不好,嗯,我很嚴肅的
就算真氣不過,也要反過來挑釁他先動手好么,很多地方街上經常兩個人雷聲大的嚷嚷半小時,最后還是打不起來不是,一是只會嘴炮不敢打,二是先動手不管輸贏都不占理,當然民風彪悍的地區就不會,那是說動手就真動手的。。。。
再說回動手的情況,有勇無謀的那是傻大個,經常打架的都精著呢,要能動了手還盡量減少責任,除了盡量先引對方動手并留下證據之外,他們還知道打哪些地方會比較痛但是不容易打壞人或留下證據,也知道哪里被打會看上去很重但是不要緊,他們明白法律和治安條例的規定,也知道報了警后該怎么周旋,像把對方揍了一頓以后,在警察面前又能成功做出一副更嚴重的樣子,這時對面的臉色才是最有趣的不是么,這是我朋友的真事。。。。事實上他打不爽的人一般都會順便喊“叫你偷東西”防止圍觀群眾報警。。。。當然了被打的也不是什么好人,我朋友還是比較正直的。。。。
說這么多是想告訴你,不要以為打人就揮揮拳頭就可以了,這照樣是個技術活,另外你很難贏“專業的”,建議動手前先熟記條例并至少研究一下要點,當然了做了這些你只是明白如何避免責任,更重要的是你很有可能打不贏,畢竟實戰跟理論是很難接得上的,實戰又是另外一個很大的課題了╮(╯3╰)╭,所以不要經常起這么麻煩的念頭
你看,打人真是很麻煩的,各種意義上
等有空的時候,也許會把條例貼上來,暫時就這樣吧╮(╯3╰)╭
如果法院認定是“互毆”的話,先動手和后動手是沒有什么區別的,而且互毆如果雙方都是造成輕傷的結果的話,一般是不承擔刑事責任的,但是有可能承擔民事責任,損害賠償等等,也有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但這只是輕微的違法,不是犯罪。具體的情況還是要看法院怎么認定,比如認定了一方確實是遭受了嚴重的傷害,則另外一方有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如果判互毆只會造就無數的沒有血性沒有骨氣沒有擔當的慫貨孬種,長此以往,民族習性也會以然,離亡國滅種就不遠了。
現在社會上打架的很少了,成本太高,一般都是報警處理,這是人們法制觀念的進步,社會文明的體現。
一、如果一方輕傷,另一方不僅付出金錢給人看病,還得進去:拘留、罰款,
二、影響孩子的政審,軍校、當兵、信用都受影響。
打架斗毆致人傷害,輕微傷應當受到行政處罰,輕傷以上則會追究刑事責任。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不一定。 根據法律規定,對于雙方打架斗毆的,要根據傷情鑒定結果和具體情節追究法律責任。 如果造成輕傷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在民事賠償方面,受害人有過錯的,可減輕打人者的賠償責任。
你好!
對方也要負刑事責任。但是因為你是挑起事端先打人的,那是混合過錯,對方的責任相對減輕。
如果得到你的諒解,那更可以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