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意向書和招股說明書_招股說明書有什么用?
特邀律師
招股意向書的作用如下:
1保證發行人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招股意向書中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2明確公司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保證招股意向書及其摘要中財務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3中國證監會、其他政府部門對本次發行所做的任何決定或意見,均不表明其
對發行人股票的價值或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
4根據《證券法》的規定,股票依法發行后,發行人經營與收益的變化,由發行人自行負責,由此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5投資者若對本招股意向書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問,應咨詢自己的股票經紀
人、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招股章程和招股說明書,不是一回事。 章程是因招股(如為增加資本或者吸收流動資金而發行股票等)的需要而訂立的公司內部的流程及個環節的任務和注意事項,以及應對各種事件的策略,還有在招股期限屆滿時剩余股票的處理,如果有剩余的話。是公司內部的策劃書,對廣大的股民朋友和潛在的客戶是沒有直接效力的。 招股說明書是對外公告的專用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證券法對招股說明書有具體的限制,是公司針對募股人(即認購股票的人)的專門說明,屬于法律上“要約邀請”,即希望你看到它之后向公司發出你要認股的”要約“,然后公司“承諾”,那么,你和這個公司就有了關于股票的權利義務關系。 形象的說,招股章程是開大會然后決定向外集資;招股說明書是發言人出來公布討論結果,然后你問他答,提問時間到你就不能再問了,問了他也不回答。這是兩個不同的文件,有不同的對象和效力。
首發的招股意向書不含有價格、籌資金額,再融資不含有發行價格和數量
公開轉讓說明書與招股說明書的區別: 招股說明書是首次公開發行時的文件,也就是公司IPO上市時候的文件 公開發行證券募集說明書是已經上市的公司再融資即配股、增發、發債等等的募集文件的總稱,包括配股說明書、增發招股意向書、增發招股說明書、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等
招股意向書就是說內容中有若干招股內容還沒有最后定案。還在溝通期。 招股說明書是指已經是最后定稿,進入正式執行期。
1. 包括如下列內容: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每股的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無記名股票的發行總數;認股人的權利和義務;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時認股人可撤回所認股份的說明。2. 包括如下章節:封面、書脊、扉頁、目錄、釋義;概覽;本次發行概況;風險因素;發行人基本情況;業務和技術;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技術人員;公司治理結構;財務會計信息;業務發展目標;募股資金運用;發行定價及股利分配政策;其他重要事項;董事及有關中介機構聲明;附錄和備查文件。
一、招股意向書和招股說明書表達當前招股方案所處的階段不同 招股意向書就是說內容中有若干招股內容還沒有最后定案,還在溝通期。招股說明書是指已經是最后定稿,并進入正式執行期。
二、招股意向書和招股說明書最大的區別在于本次發行概況的披露 招股意向書則不能確定發行價格、相應的市盈率、預計實收募股資金,但招股意向書增加了對詢價對象等的要求和披露。 招股說明書在發行概況中直接披露了發行價格,并根據發行價格確定了發行市盈率和預計實收募股資金。
三、招股意向書和招股說明書在發行上市的重要日期方面也有著重要差異 招股說明書中,發行方在"預計上市日期"一欄承諾將在發行結束后向交易所申請。 招股意向書則取消了有關"預計上市日期"的內容。因為發行人需要等待被詢價人做出是否參與以及參與價格的回應,因此雖然在實踐中發行人可能最終都實現了股票成功發行上市,但是在理論上確實存在著發行失敗的可能。 來源:-招股意向書 來源:-招股說明書
兩個作用,一個是過審,一個是喊你來投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