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是法律事實_不當得利,是什么法律?
特邀律師
謝邀!細說有一大套法理,不占用眾友時間,簡而說來:不是你的菜,伸手偏去撿。
《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該條規定明確了不當得利人負有向利益受損人返還義務、利益受損人享有向不當得利人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的權利的法律效果,也明確了“得利人得利沒有法律根據”、“對方當事人利益受損失”、“得利人取得的利益與對方當事人的利益損失之間有因果聯系”三項基本構成要件。
《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 當利益返還還受損失的人。”正是因為不當得利沒有合法根據,因此雖屬既成事實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不當利益應返還給受損失的人。這種權利義務關系就是不 當得利之債。
其中,取得不當利益的人稱為受益人,是不當得利之債的債務人,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務:財產受損失的人稱為受害人或受損人,是不當得利之債的 債權人,享有請求受益人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券。
依照法律規定,不當得利能引起不當得利 之債。所以,不當得利是一種法律事實,是債的發生根據。
但不當得利的性質如何,理論上有不同的看法。我們認為,不當得利引起的債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規定,而不是基于當事人的意思,因此它不屬于民事行為。
其中,就受益人所負擔的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務而言,系基于當事人本人的 財產取得行為所致,屬于民事法律事實中的事實行為;就受害人所享有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而言,是由于自身以外的其他當事人——即受益人的行為所致,與其本 人的行為無關,屬于民事法律事實中的事件
不當得利拒不返還的法律后果:不當得利拒不返還的,可構成侵占罪。
在民事訴訟中,騰訊想證明老干媽是不當得利,基本是不可能的。
騰訊要通過不當得利訴訟追回廣告費,需要證明三個事實:
1.騰訊受損;2.老干媽受益;3.老干媽受益的原因就是騰訊受損。
第1項可以證明,除開具體金額是不是1600萬的問題,騰訊至少可以證明用自己的資源宣傳了老干媽,做了廣告。
第2項就無法證明了,老干媽的銷售收入的數據騰訊不可能掌握,因此騰訊沒有辦法證明老干媽因為騰訊的廣告宣傳受益。
第3項更無法證明,假設老干媽主動公布銷售數據,證明公司在那段時間收入有增長,騰訊也沒辦法說清楚那些銷售收入,就是因為自己打廣告帶來的。老干媽那么多銷售渠道和手段,即便增長了,那么多原因混在一起,騰訊哪能說的清楚哪部分是因為廣告,哪部分不是因為廣告。
不當得利看似是個兜底的訴訟案由,找不到理由的時候都可以用不當得利來起訴,實際上以不當得利提起訴訟的,除了轉款轉錯錢,充手機費充錯卡,多數都是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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