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的遺產外甥有繼承權嗎_堂侄堂外甥有繼承權嗎?
特邀律師
我的看法和做法是,誰養人老,誰又被麻帶孝,才產歸誰,這是不可爭議的。我家共四房的老房頭,最后第四房存下一個阿叔,平時我見著多多少少錢會給他,后來突然發病死了,我兄弟問我這事怎么辦,我說我會尊重其他兩房,問他們誰愿意出來承擔這事,承擔一切開支和被麻帶孝,和風水安葬,其余家產歸誰,后來三房的一家人愿意承擔,這事說好后馬上作安排,幾年后到現在一直沒有把那老人家的風水完成,后來這家人也很不順。人的承諾一定要去完成,特別對死去的人的承諾無論如何都要去做,做人要仁致義盡,后來很多為這事對我說,我的回答是,抬頭三尺有神明。
擴大了繼承人范圍
《繼承法》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八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我注意到,這里把"晚輩直系血親"改為"直系晚輩血親"。這樣修改更為貼切準確,不致發生岐義。這是順向繼承。
《民法典》在同一條增加"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即侄子女可以繼承叔,伯,姑的遺產,外甥,外甥女可繼承舅,姨的遺產,這是橫向繼承。
擴大了繼承人范圍,產生哪些影響?
1,代位繼承人范圍擴大,繼承遺產的范圍相應擴大。繼承法的代位繼承,孫子女只可代位繼承祖父母的遺產,外孫子女只可代位繼承外祖父母的遺產。巜民法典》的代位繼承擴大了,侄子女可代位繼承叔,伯,姑的遺產,外甥,外甥女可代位繼承舅,姨的遺產。
2,權利與義務相等。侄子女對無子女,或子女己經死亡的叔,伯,姑有贍養義務。外甥,外甥女對無子女或子女己經死亡的舅,姨有贍養義務。避免了無子女的叔,伯,姑,舅,姨無人贍養問題,解決了老有所依的難題,減輕了國家和集體的經濟負擔,促進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3,這樣避免了無子女的財產無法定繼承人,其遺產無人繼承的問題,遺產歸國家或集體所有制組織。使個人的合法財產得到有效繼承。。
本律師負責任地告訴你:我國繼承法規定了法定繼承的順序是,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案中,我國“舅舅”的第一法定繼承人都不在了或者沒有。那么,作為“舅舅”的姐姐(也就是外甥的媽媽)可以以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的身份,繼承舅舅的“遺產”。外甥沒有資格“法定繼承”舅舅的遺產。
但是,舅舅可以以遺囑的形式將自己的合法財產遺贈給外甥。或者在生前將自己的財產贈與自己的外甥。
您好!
從“代位繼承”的角度,不可以。但是從“繼承”的角度,有可能。
以下分兩個方面說明一下。其中,前提是:舅舅生前沒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遺囑。
什么是代位繼承?
所謂代位繼承,是指的代替自己的父(母),繼承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的遺產。這種情況有一定的觸發條件:
當自己的父(母)早于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去世,等祖輩百年的時候,可以代替父親或母親,繼承父親或母親應繼承的份額。
也就是說,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 父母先與祖輩去世
- 作為父母的子女,代替父母繼承祖輩遺產。
注意:這里所說的子女,包括的生子女和養子女,不包括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這與法定繼承人順序中的規定不一樣)。
什么情況下,有可能繼承舅舅的遺產?
從“繼承”的角度,是有可能的。分兩種情況:
1.“代替”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的母親,繼承舅舅的遺產
這種情況,指的是:
舅舅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無子女、無配偶,去世的時候舅舅的父母均已過世),這時候就涉及到第二順序繼承人的問題。題主的母親作為舅舅的兄弟姐妹,是可以繼承舅舅的遺產份額的。
當題主母親百年之后,那么,母親繼承舅舅的份額,就可以由題主作為外甥來繼承。
2.發生了“轉繼承”
這種情況,依然要有些前提條件:舅舅去世的時候,姥姥姥爺還在。
姥姥姥爺后來去世,那么,姥姥姥爺本應繼承的舅舅的遺產份額,就會由姥姥姥爺的法定繼承人繼承,其中,包括了題主母親。
這時候,如果母親去世,題主通過繼承母親的遺產份額,就相當于可以繼承了舅舅的份額。
其他說明
還有一些其他“特殊情況”,題主作為外甥是可能繼承的:
1.贍養。這個是一個明確界定但是不太好評估的事情。只說一下原則:如果題主對舅舅盡到主要贍養義務,那么,即便不屬于法定繼承人范圍,也依然具有繼承權。這時候需要題主舉證,但是能分多少,沒有明確規定。
2.遺囑。以上所說均是在題主舅舅沒有遺囑的前提之下。如果有合法有效遺囑、且指定了題主作為繼承人,那么,題主就有繼承權。
謝謝邀請;樓主提出的問題是,舅舅去世沒有直系親屬,作為外甥是否可以繼承舅舅的遺產,依法當然是可以的。還要看你是怎么理解舅舅的直系親屬的,別混淆了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的概念就行。
舅舅的直系親屬,是指舅舅的父母,配偶以及子女。他們作為舅舅第一順序的遺產繼承人,是都具有平等繼承遺產權利的人,只要還有一個人活著,根據繼承法,你就沒有繼承舅舅遺產的權利。
如果說舅舅的直系親屬都沒有,那么旁系親屬說白了就是舅舅的兄弟姐妹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就有權繼承你舅舅的遺產,如果你母親還活著,依照繼承法,這個第二序列繼承人里就不包括你,你也沒有繼承舅舅遺產的權利。
在什么樣的情況下,你有單獨合法的繼承權呢?這就是你舅舅沒有其他的兄弟姐妹,只有你母親是他唯一的骨肉同胞,在你母親已經去世的前提條件下,你可以順位到第二序列繼承人的位置,繼承舅舅的遺產。
你好,我們來看看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根據現行繼承法,如無遺囑,外甥男女無權繼承舅姨遺產
除非被繼承人在遺囑作了特別交代,否則,我國現行法律中,外甥或者外甥女是不可以繼承舅舅或者姨媽的遺產的,當然也包括侄子侄女不可以繼承叔叔姑姑的遺產。
民法典施行后,甥侄繼承舅姨叔姑遺產成為可能
即將于2021年實行的民法典,對此作了重大修改,即使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甥侄男女繼承舅姨叔姑遺產成為可能。
我們先來看法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第二款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為什么說只是成為可能?因為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才可以。這些條件主要包括:
- 被繼承人沒有立下遺囑、遺贈,也沒有與他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等;
- 第一順序繼承人全部都已不在世,包括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
- 侄甥男女的父母已先于被繼承人去世;
- 該侄或甥無論兄弟姐妹多少,一般只能共同代位繼承自己的父母應繼承的份額。
舉案說法
我們通過下面的例子來解讀,先來看看下面這張圖:
張三有一位姐姐張二,一位弟弟張四。其中,姐姐張二已去世,留有兩個子女王一和王二;弟弟張四還健在,有三個子女張四一、張四二、張四三。
某天,張三因意外去世,沒有留下遺囑,此時如何繼承?
如果按照現在的繼承法,張三的遺產將由健在的弟弟張四一個人繼承。
而根據即將施行的民法典,張三的遺產將由弟弟張四、外甥王一和外甥女王二來繼承,其中,張四繼承一半遺產,王一和王二共同分得另一半,而張三的侄子張四一、張四二、張四三不分遺產。
假設張二、張四都先于張三去世,按照現在的繼承法,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張三的遺產將歸國家或者集體所有;而按民法典,張三的遺產將由外甥子女王一和王二繼承其中一半;再由侄子侄女張四一、張四二、張四繼承另一半。
從比較來看,很顯然,民法典的規定更加符合情理,更人性化。
法律無處不在,多學法,少吃虧。@文金發律師
您好!
如果按照法定順序繼承人,這些家庭角色是沒有繼承權的。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繼承。
法定繼承順序人
按照我國現行《繼承法》,包括新的《民法典》,其中涉及到的順序繼承人中,都不包括侄子外甥等角色。
- 第一順序繼承人中,包括了去世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 第二順序繼承人中,包括了去世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以,通過上述規定的順序繼承人,可以看出,在法定繼承情況下,題主提到的角色均不屬于法定繼承人范圍。
什么情況下可以繼承?
有四種情況,上述角色可以繼承叔伯、或者舅舅的遺產:
1.遺囑繼承
遺囑繼承先于法定繼承。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
如果叔伯、舅舅等生前訂立了合法有效遺囑、并且指定了上述角色作為繼承人,那么這些人是可以繼承的。
2.代位繼承
這是在我國明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的《民法典》中新增的規定,但是依賴于一些條件(為方便闡述,我們用叔伯-侄子這個按照父親家的關系角色為例。舅舅-外甥等母方的關系同理):
- 叔伯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即去世時,叔伯的父母早已過世,沒有配偶、沒有子女。
- 侄子的父親,作為叔伯的兄弟姐妹,又先于叔伯去世。
- 這時候,侄子可以“代替”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的父親,繼承叔伯的遺產。
3.轉繼承
轉繼承也是一種需要特定條件成立的繼承情況:
- 叔伯去世的時候,叔伯的父母(全部或其中之一)還在世。
- 叔伯的父母去世之后,他們繼承叔伯的份額,就轉嫁給了叔伯的兄弟姐妹。
- 叔伯兄弟姐妹的孩子,即侄子輩,通過繼承自己父母的遺產份額的方式,繼承叔伯的遺產。
4.贍養
如果侄子對叔伯盡到主要的贍養義務,那么,即便不作為法定順序繼承人、不產生代位繼承或轉繼承的情況,也可以繼承叔伯的遺產。
當然,這里就涉及到舉證(贍養證據)的問題。此外,不像前面說的三種繼承方式都可以明確算出來可繼承份額,在因“贍養”而繼承的情況下,具體能繼承多少份額,沒有明確計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