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居委會成立條件_居委會主任怎么產生?
特邀律師
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并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社會組織。成立法人需具備的條件:
1、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規定而成立。首先,法人組織的設立合法,其設立的目的、宗旨要符合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組織機構、設立方案、經營范圍、經營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其次,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
法人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要獨立進行各種民事活動,獨立承擔民事活動的后果。因此,法人應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否則,法人無法進行各種民事活動。所謂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是指法人的財產或者經費應與法人的性質、規模等相適應。
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法人應該有自己的名稱,通過名稱的確定使自己與其他法人相區別。作為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等非企業法人的名稱,應與其活動范圍、活動內容等相適應。這類非企業法人的名稱,有的是國家直接命名而無須工商登記,如國家機關法人名稱;有的則應根據活動性質命名,并依法進行登記,如社會團體法人依法由民政部門登記。
總之,每一個法人都應有自己的名稱。
法人是社會組織,法人的意思表示必須依法由法人組織機構來完成,每一個法人都應該有自己的組織機構,如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的組織機構依法應由三部分組成:權力機構——股東大會;執行機構——董事會;監督機構——監事會。
三部機構有機的構成公司法人的組織機構,代表公司進行相應的活動。如果沒有組織機構,就不能夠成為法人。
法人應有自己的場所。作為法人的場所,可以是自己所有的,也可以使租賃他人的。法人的場所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多個。
4、滿足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設立中的法人還需滿足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如《公司法》規定,設立公司必須依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
居委會成立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對居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居民委員會協助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開展工作。第六條居民委員會根據居民居住狀況,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則,一般在一百戶至七百戶的范圍內設立。居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規模調整,由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決定。
提問的這個問題,在國家和省部的以下法律法規層面有詳細的規定,請自己去查網上的資料。
1.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
2.各省市的~物業管理條例(把國務院的物業管理條例,結合當地情況做了細化)
3.各省市的~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4.建設部的~業委會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如果只關心具體步驟和程序,請從第4~業委會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看起。
從人員組成,每一步的時間和步驟,都有詳細的規定,必須嚴格按規定辦理。
小區業委會的選舉,是在街道辦的指導和具體參與下進行的,業主大會選舉出業委會成員后,要提交有關會議資料表格,到社區和街道辦審核程序和內容是否合法,蓋章同意后,報區住建局備案,經備案通知書到公安局刻公章,業委會貼出住建局的同意備案通知和業委會的蓋章公告,在小區宣布業委會正式成立。
這里必須提醒,不能把對農村農民松散管理的思維套用到城市來,以為業主可以在小區內為所欲為,對居民小區的管理,是國家治理網絡的一環。
國家物業管理的方針是,政府監管,業主自治和專業化管理相結合。
政府監管,除了法律法規,也有組織上的規定。政府的管理鏈條是,住建局~街道~社區對口居民小區進行指導和監督,直接領導籌備業主大會選業委會的全過程。
走在前面的上海2018和深圳2019的物管條例都更明確化:居民區黨委是各小區業委會物業業主事務的領導核心,推薦社區負責成員兼任業委會主任。
居委會主任由本居住小區全體有居住權的居民或者每戶派代表選舉產生;根據居民意見,也可以由每個居民小組選舉代表二至三人選舉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