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救援車可以闖紅燈嗎_路上救人闖紅燈怎么辦?
特邀律師
這個得按照責任認定來處理。
救護車在救人過程中可以闖紅燈,社會車輛有給予救護車避讓的權利,但是是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條明確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優先通行權。”
請注意,是“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如果因為救護車司機的原因,比如醉駕,疲勞駕駛,吸毒,精神狀態不好的情況下,而發生的交通事故,就不能一味的指責社會車輛的不是,而發生道德綁架的事例。
司機的素質良莠不齊,交通事故的處理要按照法律責任的最終界定來執行。救護車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不能因為救人而發生不必要的交通事故,最終不能救人卻誤人生命。
依我之見:依法私家車負全責,消防車無責。
我國現行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丶消防車丶救護車丶工程搶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有不受方向丶信號燈丶速度等限制,其他車輛應當讓行‘’。該條規定就很好地確定了本案例中的責任劃分一一可以想見得到:消防車既然屬于執行緊急任務,那肯定也就一路‘’提前‘’拉響了警笛和一路警燈閃爍,也就給道路上的行人丶其他車輛的避讓提供了時間,而現實生活中中道路上行走的行人丶非機動車丶以及正常行駛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都能聽見或看見,行人和其他車輛正確的做法‘’應當‘’讓行,這里‘’應當‘’這個詞語是法律書面語言,實際上它是平常人們口頭語言中‘’必須‘’的意思,必須一詞實際上就己經明確了其他車輛(當然包括本案例中的私家車)的法律義務‘’讓行‘’,既然法律明確規定了一一‘’必須讓行‘’,本案例中的私家車如果在道路正常行駛的話,法律規定你必須‘’讓行‘’,讓行也就是說如果前方紅燈你可以過線闖紅燈讓出通道,如果你所在行道阻礙通行你可以跨過實線等都不屬于違反道路交通法的行為。那么,在這里又如何理解‘’確保安全‘’呢?只要你的讓行在行駛中有空間不會碰撞到其他車輛和行人就應該認為‘’確保了安全‘’,而在此你的為消防車‘’讓行‘’雖越位跨界卻是法律賦予你的不屬違法行為,那么,你私家車的‘’不讓行‘’就屬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規定的嚴重違法行為,一旦發生消防車與私家車碰撞事故‘’不讓行的私家車依法應負全責‘’。
為了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請我們每一位公民為這些賦予特珠使命的車輛主動‘’讓行‘’吧!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謝悟空!
消防車,警車,救護車,搶險工程車屬特種車輛。交法對這些車輛都有特殊要求的。
按規定,正在執行特殊搶險任務的特種車輛,特別是消防車,可以不受信號燈以及禁行標線等約束,可以在保持安全的條件下通行。
在執行任務時才能按警笛,開警燈行駛。一切車輛必須避讓,即使正常行駛的車輛也必須避讓。如不執行任務時,一般禁止鳴警笛,開警燈。也就是說與正常行駛的車輛一樣,要遵守交通法行駛。
如果消防車執行緊急任務時,警燈閃爍,警笛鳴響,即使闖紅燈,那么你必須避讓,否則一旦有事,你必須負全責。
很多視頻顯示,消防車在執行任務時,如果有社會車輛擋住,消防車直接推開社會車輛。繼續行駛。
因此,大家都要養成避讓特種車輛的習慣,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社會車輛都要主動讓行急救和特種車輛,雖然你綠燈通行,但沒有讓行,責任會劃給你。
如確因情況緊急,一定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行救助,由此產生的交通違法可向交警反映,交警查看監控核實后將予以撤銷。不要在緊急救助時因為闖紅燈等行為,而造成其他更大的傷害事故。
當事司機都認為自己在比較危急的情況下違法。如果每個人都覺得自己的事很緊急,都無視交通法規肆意違法,那我們的交通安全和秩序根本得不到保障,而損害的卻是公共利益。司機們如果為了救人,報警后在確保行車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交警規劃的路線適當靈活行駛,其產生的違法行為,交警會記錄在案,予以撤銷。
但也要強調一點:如果用私家車送急救病人去醫院,必須先聯系交警部門備案,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相關證明核實情況屬實,才能撤銷罰單。雖然產生的違法罰單是可以撤銷的,但是司機們如果在救人的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的責任是不可以免除的。而其他司機如果在產生交通違法后,謊稱自己也是為了救人,交警不但不會撤銷罰單,還會將他列入黑名單重點關照。
根據《交通法》五十三條之規定,救護車在執行救護任務時,可以在拉警笛的情況下闖紅燈,其它車輛要避讓。在本案例中,雖然私家車在正常行駛,但沒有避讓執行緊急救援任務的特種車而發生交通事故,私家車要負全責。
只要路上的行人不存在違規行為,那么救護車就要負責,這是毋庸置疑的,我國有相關法律規定的。
法律規定、警車、軍車、救護車等,在執行緊急任務或緊急事件時,是可以無視交通法規的,也就是說這類車輛在特殊的情況下是可以闖紅燈的。而且這種闖紅燈是不會被處罰或攔截的,在道路上行駛的任何行人和車輛,在遇到特種車輛鳴笛、拉響警報后,都要盡快的為其讓路。
但在特殊情況下闖紅燈雖然不違規,也不會受到懲罰,但并不代表可以肆意穿行。闖紅燈也是有先提條件的,那就是“闖紅燈時”要確保在安全的情況下行駛。換句話說,只要無法確安全,那就物不能肆意違規。
所以,如果救護車為了救人而闖紅燈,并且撞傷了正常路上的行人,那就按照交通肇事來處理。最穩妥的做法,就是將被撞傷的人也抬上救護車,一起送去醫院,先對被撞傷的路人進行救治。之后,再定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