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和銷項稅抵扣_沒有了銷項稅,進項稅還能抵扣嗎?
特邀律師
增值稅抵扣是用銷項減去進項得出。
增值稅抵扣的公式:應交的稅費=銷項稅-進項稅。銷項稅是指增值稅納稅人銷售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按照銷售總額和適用的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增值稅稅額。銷項稅額的計算公式: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銷售額×適用稅率 進項稅是指納稅人購進的貨物、加工修理修配的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支付或負擔的增值稅額。首先,進項稅:是企業購進材料時購貨款中已經包含的稅款,銷項稅:是企業賣產品時按售價應該繳的稅款。
具體講: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所支付或負擔的增值稅額。進項稅額是你已經交給國家的,銷貨的公司幫國家向你征收了。
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銷項稅額是要交給稅務局的,你只是幫國家代征收而已。
銷項稅額包含了進項稅額,所以,企業實際交稅時要扣除已經繳納的稅款,這樣才能避免重復交稅。
為什么可以互相抵扣,因為,銷項稅額是按生產成本加銷售成本計算的,生產成本包括的原材料等在購進時,已經交稅,所以,企業在賣出產品時,實際交稅時要把這些購進時已經繳稅款從進項稅額扣除。
沒有了銷項稅,進項稅可以作為留抵金額,在以后的納稅期間抵扣。 當月沒有銷項稅是可以認證的,而且只能在認證當月申報抵扣,超過抵扣時間的,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這樣,超過時間造成不準予抵扣的進項稅就是企業的損失?! {稅額可以為負數,這樣就形成了期末留抵稅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規定如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嵭泻jP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以下簡稱海關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海關繳款書,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包括紙質資料和電子數據)申請稽核比對?! ∥磳嵭泻jP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海關繳款書,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以及海關繳款書,未在規定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申報抵扣或者申請稽核比對的,不得作為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得計算進項稅額抵扣。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17號)第二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證通過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核算當期進項稅額并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國稅函[2009]617號文件再次強調了超過期限未認證抵扣的憑證不能作為進項稅款抵扣的政策,要求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這與認證當月抵扣是一個意思。國稅函[2009]617號文件第三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以及海關繳款書,未在規定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申報抵扣或者申請稽核比對的,不得作為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得計算進項稅額抵扣。
答案是肯定的,一般納稅人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進項稅額轉出(簡化公式),也就是說,無論一般納稅人企業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都要按既定稅率計征增值稅(銷項稅);同時,一般納稅人采購物資、獲得勞務過程中,只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才可以抵扣進項稅,取得普通發票,不得用以抵扣。所以說,企業對外銷售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影響銷項稅計提,更不影響增值稅進項抵扣核算。
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分兩種情況:
1)憑票抵扣----一般情況下,購進方的進項稅由銷售方的銷項稅對應構成。故進項稅額在正常情況下是在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2)計算抵扣----特殊情況下,自行計算進項稅。(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增值稅”顧名思義,即是對物品在流轉的各環節的增值額進行納稅。舉例來說:你購入一批材料,不含稅價100(即你的材料成本),進項稅17(為價外稅,不構成你的材料成本),經過你投入人工、制費等,材料加工廠了產品,對外的不含稅銷售額提升為200(即你的主營業務收入),此時,針對此批材料加工成的產品,實際的增值額=200-100=100元。你在銷售開票時,價稅合計234(價款200,銷項稅34)。針對此項銷售你需要繳納的增稅=銷項稅34(200*0.17)-進項稅17(100*0.17)=17(實際上就是針對材料在你處加工產生的增值額100進行了納稅,即100*0.17=17)。不知道這樣說你是否能理解,希望能幫到你,如有幫助請采納,謝謝。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三聯的,第一聯是開發票留存的,第二聯是抵扣聯,第三聯是發票聯,
進項稅是用第二聯抵扣聯抵稅的,銷項稅是用第一聯抵扣的